王智勇
詔令,亦即所謂“王言”,其起源甚早,《漢書·藝文志》著錄《周書》七十一篇,顔師古注云:“劉向云:‘周時誥誓號令也。’”《文心雕龍》卷四《詔策》云:“皇帝御,其言也神,淵嘿黼扆而響盈四表,唯詔策乎!昔軒轅唐虞,同稱爲命,命之爲義,制性之本也。其在三代,事兼誥誓,誓以訓戎,誥以敷政……降及七國,並稱曰令,令者使也。秦並天下,改命曰制。漢初定儀則,則命有四品,一曰策書,二曰制書,三曰詔書,四曰戒勑。勑戒州部,詔誥百官,制施赦命,策封王侯。策者簡也,制者裁也,詔者告也,勑者正也。”至宋,詔令的名目愈加繁雜,有制、誥、詔、令、赦文、德音、册文、御札、御批、御筆、批答、口宣、戒敕、國書等等。盡管各類詔令的名目不一,但從根本上來説,它們都是封建皇朝以皇帝名義所發佈的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文書文告,歷代政典朝綱、時政得失、國政民情,悉載其間,具有資料的原始性及内容的多樣性之特徵,因此,詔令文獻被視爲歷史研究中最重要的原始檔案文獻資料,是毫無疑義的。但是,人們對詔令文獻價值的認識,最初多僅限於文學方面,如《隋書·經籍志》所載詔令文獻總集如《魏朝雜詔》《錄晋詔》等二十餘部皆隸集部;《舊唐書經籍志》亦將《古今詔集》《聖朝詔集》等歸入集部。考中國古代書目,至清乾隆《四庫全書總目》以前,唯有《新唐書·藝文志》及《振綺堂書目》將詔令類文集歸入史部,説明在很長一段時期裏,人們主要看重詔令的文學史料價值。但隨着人們認識的深化和研究的不斷深入,詔令在史學、政治、經濟、軍事、法律及檔案文獻等諸多領域作爲第一手史料而所具有的學術研究價值,越來越被人們所認識,正如《四庫全書總目》所説:“夫涣號明堂,義無虚發,治亂得失,於是可稽。此政事之樞機,非僅文章類也。抑居詞賦,於理爲褻。”《四庫全書總目》卷五五史部詔令奏議類序。遂將詔令與奏議文獻歸入史部,確實頗具卓識。
考《隋書·經籍志》以來書目之著錄,蓋詔令文獻,代有編纂,然今存編纂時代最早、卷帙最鉅之詔令總集,當爲北宋學者所編,較有名的如宋敏求所編之《唐大詔令集》130卷,林虙編、樓昉續編之《兩漢詔令》23卷,無名氏所編之《宋大詔令集》240卷,等等。這些詔令總集的編撰對於保存許多珍貴的史料,以及爲學者們在諸多學術領域研究的深化皆起了重要作用。而縱觀漢、唐、宋所存之詔令文獻,無論從詔文數量之多,涉及内容之廣,名目之繁,以及詔文本身所藴含的文學素養之高而論,當以宋人爲最。這固然與宋以來雕版印刷技術的成熟和盛行有關,但更有賴於宋代具有如陳寅恪先生所論“華夏民族之文化,歷數千年之演進,造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