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人事与编制行政〔成都市人事局〕

书名:成都市人事机构编制志1990-2005年 作者:成都市人事局 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字数:313562 更新时间:2019-11-14

  成都市人事局是政府综合管理成都市人事工作、推行人事制度改革的职能部门。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挂靠人事局。

  机构编制1990年,成都市人事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流动调配处、考核任免奖惩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培训处、工资保险福利处、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退休退职处、军官转业安置处、监察人事处、计划考试录用处、职位职称处等13个职能处室,人员编制126名。

  1996年,成都市人事局设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挂企事业人事制度改革指导处牌子)、计划考试录用处、流动调配处、考核任免奖惩处、工资福利处、社会保险与退休管理处、专家管理处、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处(挂成都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培训处、军官转业安置处(挂成都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牌子)、人事处(挂监察室牌子,纪检组与其合署办公)等12个职能处(室)及直属机关党委(具体工作由人事处承担),内设机构精简769%。确定行政编制7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机关党委书记、纪检组长按市委规定配备,处级领导职数28名,机关后勤人员事业编制8名。人员编制共精简48名,精简率达3809%。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三个处。

  2001年机构改革,对成都市人事局职能进行调整。(1)划入职能:原市科委承担的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职能、市人民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出国(境)培训事宜,由市人事局统一管理。(2)划出职能: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职能交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将全市老龄工作的指导职能交给民政局。(3)转变职能:不再下达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年度指标;减少行政审批,将市级机关、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改为备案;退休人员异地安置审批改为登记备案;短期培训班审批改为登记备案;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核准改为登记备案;副高级职称人员延长退休年龄审批改为登记备案;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干部家属“农转非”审批改为登记备案;取消“人才兴市百千万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审批;将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和职称考试及其他考试的具体事务和各类培训教材的组织编写、发行和各类人员培训的事务性工作,交给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成都市人事局成立机构改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由组长(成都市人事局局长)李果,副组长陈翔军、刘立、李声宙、余荣福,成员张祖全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张祖全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开展机构改革工作,将职称处和专家处合并,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将计考处和考核任免奖惩处合并,成立公务员管理处;将工资福利处和退休处合并,成立工资福利与退休处;将原属流动调配处的人事争议仲裁职能单列出来,成立了人事争议仲裁处。6个业务处室合并为3个,新成立处室一个,使局内设处室由12个减为10个,精简了17%;机关行政人员编制54名,精简了31%。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内设三个处(综合与党群机构编制处、政府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既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处,又是市人事局的职能处。

  健全任用机制2000年以前,成都市人事局干部任用按照“民主推荐、单位审核、上级考查任命”的办法进行。2001年,成都市人事局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制定《市人事局(市编办)关于在机构改革中开展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的实施方案》。除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市委组织部直接考查外,市人事局机关14个内设处室正副处长(主任)职位均通过“双推”方式产生。竞争处长(主任)领导职务的通过笔试、演讲、答辩、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决定拟任人选,公示后按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考察同意后任职。竞争副处长(副主任)职务的,由单位投信任票数过半的同志,党组征求处长(主任)意见,研究确定副处长(副主任)人选后,按规定报批任命(对新提拔的,要先进行任前公示)。25名正副处长(主任)通过竞争上岗,2名原处长因岗位限制未能竞争上岗,改为非领导职务;处级领导干部平均年龄由4269岁下降到4059岁,下降了21岁,最年轻的副处长只有29岁;具有研究生(含研修生)学历的处级领导干部的比例由318%提高到36%,女领导干部的比例提高近1倍;中层领导干部的轮岗交流面也进一步扩大,有7名同志交流使用,交流面达28%。处及处以下28名非领导干部实行双向选择,落实了岗位。对8名同志进行轮岗交流,轮岗交流面达2667%。有4名同志在“双选”中落选。7名分流人员得到妥善办理。机关工勤人员全面实行聘用制,6人签订聘用合同。市人事局历届领导人员名录见表1-10。

  表1-10成都市人事局历届领导人员名录〖XB,HT5"SS;Z<续表>〗机构名称职务姓名任职时间备注成都市人事局局长张继海1990年9月—1992年7月颜家谨1992年8月—1993年12月李果1994年1月—2003年9月李绍华2003年10月—副局长赵全生1982年—1990年9月龙云秀1988年—1990年李果1989年—1990年9月周学文1994年—1997年11月汪世刚1994年—2001年8月徐天富1994年—2003年11月刘立1997年—2008年4月刘筱柳2001年6月—冯跃国2002年—2008年1月续表〖XB,HT5"SS;Z<续表>〗机构名称职务姓名任职时间备注成都市人事局督导员巡视员赵全生1991年—1994年正局级王清槐1990年9月督导员汪世刚2001年—2004年3月巡视员徐天富2003年12月—2007年3月正局级胡国文1994年—2004年副局级督导员张永富1994年—2007年2月副局级督导员党组书记、副书记张继海1990年—1992年颜家谨1992年—1993年12月李果1994年—2003年9月李绍华2003年—赵全生1989年—1994年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唐应春1990年—1999年9月陈翔军1999年—2001年8月周俊安2001年—2008年4月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张继海1991年3月—1994年5月正局级主任周学文1994年6月—1999年李果1994年7月—2003年9月李绍华2003年10月—李声宙1995年—2008年3月副主任至正局级李正荣2002年—2008年4月副主任纪检组长唐应春1994年—1998年余荣福1998年—2004年1月聂蜀林2004年—2008年4月工会主席张渊详1986年—1994年唐应春1995年—1999年周俊安2001年—2008年5月副局级待遇任学富2001年—谭绍绪2001年—陈洪元2001年—胡正智2001年—张殿歧2001年—〔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编委会及办公室1989年1月,成都市委、市政府决定成都市编制委员会更名为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寅逵任主任委员,组织部副部长吴文华、人事局局长张继海、副局长龙云秀任副主任委员,组成人员有计委、体改委、市委办公厅、财政局的负责人。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具体承办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有关工作。主要职能:研究制订全市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审议市级党、政、群工作部门的设置、调整和编制总额的分配方案;审批区、县和县级事业机构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研究制定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加强理论研究,建立机构编制与法律手段、预算手段相结合的自我约束机制,实现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法制化和现代化等。

  1991年,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成员进行调整:黄寅逵任编委会主任,颜家瑾、张继海、周学文任编委会副主任,孙家翔、汪贵明、刘学仁、李茂成为编委会委员。1994年,成都市委、市政府为机构改革作准备,对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成员进行调整:编委会主任是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朱永明;编委会副主任是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颜家瑾;编委会成员有市委副秘书长郭树成,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华喜,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事局局长李果,市财政局局长李茂成,市编办主任周学文。

  1996年8月,机构改革后,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成都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成都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确定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为中共成都市委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编制管理工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作为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挂靠市人事局。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1)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市)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区(市)县、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3)协调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各部委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委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市)县之间的职责分工。(4)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驻外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区(市)县党委、政府的工作机构设置和区(市)县以下各级党政群机关、单列管理的人员编制总额;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5)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法规草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并办理市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的审批手续;督促检查审批后机构运行、编制落实情况,对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机构、职能进行必要的、及时的调整;负责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6)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报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2001年,成都市在第二轮机构编制改革过程中,成立了市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职责有了调整。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办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工作,主要职责: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草案,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市)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区(市)县、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协调市委各部委、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各部委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委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市)县之间的职责分工;加强对市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调整,进一步减少具体审批事项;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驻外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区(市)县党委、政府的工作机构设置和区(市)县以下各级党政群机关、单列管理的人员编制总额;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法规草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并办理市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的审批手续;督促检查审批后机构运行、编制落实情况,对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机构、职能进行必要的、及时的调整;负责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报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历届领导成员见表1-11,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历届领导成员见表1-12。

  表1-11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成员名录〖XB,HT5"H;Z<续表>〗时间编委会主任编委会副主任成员1989年黄寅逵吴文华、张继海、龙云秀市计委、体改委、市委办公厅、财政局的负责人1991年黄寅逵颜家瑾、张继海、周学文孙家翔、汪贵明、刘学仁、李茂成1994年朱永明颜家瑾郭树成、李华喜、李果、李茂成、周学文2001年李春城李果2004年李登菊唐川平金嘉祥、胡昌年、李绍华、李捷、李声宙2005年葛红林刘佩智、唐川平张小彦、胡昌年、李绍华、李捷、李声宙表1-12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领导成员名录编委会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编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张继海1989-1994年龙云秀1989-1994年周学文1994-2001年李声宙1994-2001年李果2001-2003年李声宙、李正荣2001-2003年李绍华2003-2003年李声宙、李正荣内设机构: 1990年至1993年,成都机构编制委员会下设一个办公室,行政编制5名。1994年,设立行政机构编制处。

  1996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成都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成都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是中共成都市委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机构,又是市政府的机构,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领导下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1)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规章、草案,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市)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区(市)县乡(镇)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3)协调市委各部门、市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各部门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门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市)县之间的职责分工。(4)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市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市驻外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区(市)县党政、政府的工作机构设置和区(市)县党政群机关、单列管理的人员编制总额;参与行政区调整工作。(5)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有关政策、法规;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批市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6)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执行情况,报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上报市委、市政府。(7)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根据工作任务的增加,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新增三个处,它们既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内设处,又是市人事局的职能处。

  综合与党群机构编制处负责组织起草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机构编制管理的综合性文件,组织协调有关综合性的政策、法规的拟定和综合性调查研究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文秘、收发、立卷、归档工作;承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全体会议、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办公会议、市机构编制工作会议的有关会务工作;研究全市党政群系统、人大系统、政协系统、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各民主党派系统机构改革的方案和政策、法规;审核市委各部门、市人大和市政协机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民主党派市委机关、市委和市政府领导联系的社团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以及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超缺情况的审查监督;负责市委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党委部门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及人民团体的机构改革工作,审核各区(市)县党委、人大、政协副县(处)级以上工作机构的设置;负责管理地方人民法院和地方人民检察院系统的编制总额;负责机构编制管理的信息搜集、综合、交流、上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市机构编制系统的干部培训、综合统计和有关的接待工作。

  政府机构编制处研究市政府和县、乡政府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方案政策、法规;审核市政府各工作机构、部门管理机构、市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研究协调各部门职责分工与职能调整;负责市政府各工作机构、部门管理机构机关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超缺情况的审查监督;负责市政府议事协调机构、临时机构的办事机构的日常管理;承办政府系统法规、条例中关于机构编制事宜的审核;审核各区(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市各级政府机构改革及其管理工作;审核各区(市)、县政府副县(处)级以上工作机构设置、行政编制总额;负责政府系统单列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或单位承担政府系统实施或参照实施国家公务员范围的界定工作;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

  事业机构编制处研究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的方案和政策、法规;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负责市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和派驻外省(市、区)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市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立、变更、撤销和人员编制的日常管理及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超缺情况的审查监督;主管市级各类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并对全市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进行指导;负责对现主要负责人按局级、副局级对待的事业单位内设机构的审批;承办地方性法规、条例中有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工作;指导全市事业单位信息系统的管理工作。

  行政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处级领导职数6名),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1名。

  2001年机构改革后,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市县乡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和《中共成都市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成都市市县乡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成委发〔2001〕32号)精神,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是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市委的工作机构,又是市政府的工作机构,挂靠市人事局,在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成都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职能进行了调整:(1)加强宏观管理和调查研究,减少具体审批事项,加大依法行政的力度。(2)将对市级各部门所属经费自筹并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审批改为备案。(3)由注重对机构编制的审核、审批,转变到加强各部门职能、职责、机构编制的调整、协调和监督以及全过程跟踪检查上来。(4)加强对市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调整,进一步减少具体审批事项,促进政府机构职能的转变。成都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法规章案,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机关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2)研究拟订全市行政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市)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区(市)县、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3)协调市委各部委、市政府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市委各部委之间、市政府各部门之间、市委各部委和市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区(市)县之间的职责分工。(4)加强对市级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调整,进一步减少具体审批事项。(5)审核市委、市政府各部门和市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驻外办事机构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区(市)县党委、政府的工作机构设置和区(市)县以下各级党政机关、单列管理的人员编制总额;参与行政区划调整工作。(6)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及其配套的有关政策、法规草案;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并办理市级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的审批手续;督促检查审批后机构运行、编制落实情况,对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机构、职能进行必要的、及时的调整;负责市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区(市)县所属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的登记和年检工作。(7)监督检查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政协情况,并报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8)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成都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仍内设三个处,一个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它们既是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内设处,又是市人事局的职能处。三个处有行政编制1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处级领导职数6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事业编制2名。登记管理局编制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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