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人才管理第一节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构成〕

书名:成都市人事机构编制志1990-2005年 作者:成都市人事局 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字数:313562 更新时间:2019-11-14

  1990年,成都市人才构成主要来自:事业单位科技人才,科研单位研究人才,大专院校专门人才,中等教育、卫生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非公有制经济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这些单位中,拥有一批在国际、国内享有盛誉的学术、技术带头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有受四川省、成都市重奖的科技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等八类专家是专业技术人才的精华。

  由于人才不适应经济社会现实的发展需求,人才结构呈现高层次人才少、应用性研究和复合型人才少、第一产业人才少、服务行业人才少、企业单位人才少、技能人才少、实用性人才少现象。

  1991年,成都市人民政府制定《关于评选奖励有重大贡献科技人员的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每两年评选五至十名,获奖人员由市人民政府授予“成都市有重大贡献科技工作者”称号,并颁发奖励证书及10万元人民币奖金,享受市级劳模待遇;对符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标准条件的,由成都市职改办下达专项专业技术岗位数额进行评聘,不占用单位岗位数额。1996年6月,成都市制定《成都市人才兴市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拉开了实施跨世纪人才战略发展序幕。《实施方案》由市委组织部、人事局牵头,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计委、市科协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年底,成都市重点开发的工程、技术、教育、卫生、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新闻出版、法律、文化艺术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有所增加,全市总计192400人,成都市属专业人才96747人,比1990年总量30963人增加65784人,增长2124%。

  2000年,成都市人民政府出台非公有制经济制定了人才开发12条措施,成都专业人才的迅速发展推动了非公有制经济人才资源开发,人才构成范围得到扩大。人才总量由1994年34万人增加到1174万人,单位人才平均从461人增加到1268人。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为821万人。其中港澳台及外资企业137万人,占1668%;私营企业464万人,占5652%;其他经济企业220万人,占268%。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479万人,占5935%。

  2001年,成都市由单一培养向多元培养发展,人才存量增大促进了素质的提高。在区(市)县建立了16个培训施教点,形成培训网络;认定107个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形成专业技术人员终身教育体系,五年来科技知识培训8万人,26万人参加考试并获得中级以上职称,人才构成数量和质量大幅增加。

  200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2002-2005年全国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在人才建设总体目标的基础上,提出三项预期目标。按照国务院每1万人口中具有大学以上学历的应达到370人以上目标要求,成都人才构成总量每万人拥有640名,翻了近一倍。人才总量上去了,但高学历、高职称人才数量偏少、人才分布不合理、人才开发投入不足等问题依然存在,为解决存在的问题,实现成都市跨越式发展,人事局制定了《成都市2002-2005年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根据规划要求,成都市加快了人事制度改革步伐,为整体性人才资源开发提供制度保障。

  2003年4月,制定的“农村人才资源培养与管理政策”、“农村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定职称政策”、“城市到农村人才的收入分配政策”、“福利保障和户籍政策”、“进一步鼓励人才向乡镇企业流动政策”,留住了大量的农村科技人才,农村科技成果转化人才从3万多达到63845人,农村适用人才达94851人,是农村人才构成的重要力量。成都市为鼓励农村优秀人才成长,7月制定《关于成都市农村优秀人才选拔管理的暂行办法》,被选出的优秀人才7人,获得市委、市人民政府表彰,并奖励现金1万元。7名农村优秀人才出席四川省农村优秀人才表彰工作会议。少数农村实用人才事迹鼓舞和带动了成都广大农村地区。8月,成都市委、市人民政府针对成都市农村人才数量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的情况,启动了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14个区(市)县选拔优秀大学生129名赴重点镇所辖村工作全面铺开。市人才开发专项资金划拨了50万元专款用于补贴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据统计,1997—2002年五年间,农村实用人才有1457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43%,占全市农业人口26%。副高以上职称4718人,中级职称26946人,初级职称26583人。成都市农业职业种类结构比例见表3-1。第三章人才管理

  表3-1成都市从事农业职业种类结构比例图农业人

  才类型农村科

  技成果

  转化人

  才农村科

  技推广

  和普及

  人才乡村实

  用人才农产品

  营销人

  才小集镇

  建设人

  才乡镇企

  业管理

  和专业

  技术人

  才农业产

  业化技

  术人才村级管

  理人才其他数量(人)63845929579485162797440015186959883442935768占农村

  农业人

  才比例

  (%)438638651431302356411304362005年2月,成都市委、市人民政府坚持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统揽全局,制定“建设西部区域性人才高地”规划,要求在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基础上,努力建立适应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加大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重点抓好各类专家队伍的精华,成都市专家由八类组成: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人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推荐选拔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推荐选拔为成都市优秀专家、享受成都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各类专家对成都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作了重要贡献,加强专家队伍的建设,建立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奖励制度,搞好专家管理有利于调动广大专家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成都市社会、经济持续、顺利发展。成都市人事局实施“高层次人才开发”、“人才高地战略”以来,人才构成的数量和质量都得到了提升。在蓉两院院士28人(其中双院士2人),中国科学院院士15人,中国工程院院士15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338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402人,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682人。

  图3-1成都市学术、技术带头人分布状态

  2005年年底,成都(含在蓉中央、省属、市属及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共有专业技术人才6247万人,与1990年比总量增加39倍。其中:中央驻蓉单位1007万人,占1684%;省级单位930万人,占1491%;市级及市级以下部门431万人,占6825%。(见表3-2)。人才总量及增长速度、人才密度居全省第一位,在全国14个副省级城市中居第5位。为保证今后人才结构合理及提高人才质量,2005年10月,成都市制定了《成都市人才建设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表3-21990-2005年成都市人才对比统计表年份项目1990年2005年包括国家部属、省属等其中:成都市属及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

  例(%)包括国家部属、省属等其中:成都市属及非公有制经济所占比

  例(%)高级808328413515%37421234566268%中级48489216944474%2278651104694848%初级10860053543493%36603629649081%合计165172780784727%6313224304156818%〔职称评审〕

  评审委员会1990年,成都市共组建10个职称评定委员会,对全市23个职称系列开展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

  1995年,对专业技术职称系列实行分类管理,将全市29个职称系列分为四种类型:(1)工程、农业、卫生、经济(不含金融、保险专业)、统计、会计(含审计)等系列,推行专业技术资格制度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双轨制”;(2)体育、新闻、翻译、出版、图书档案等系列,继续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但不建立资格评审制度,也不再进行统一的职务资格评审,由企事业单位根据国家制定的专业技术职务指导标准,自主评聘专业技术职务;(3)高校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逐步做到由单位自主聘任,不再建立专业技术资格制度;(4)医疗、船舶、律师、公证等系列以及工程、农业系列中的某些专业,按照国际惯例,建立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1997年,成都市将原有的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调整归并为45个,并完成工程、经济、会计、中教、卫生、中医药技术等6个高级和26个系列的67个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的换届调整工作。1998年,将全市76个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调整归并为38个。

  2001年,为理顺职称评价体系,加快社会化职称评审进程,实现国际间人员资质互认,使职称资格在专业学术技术、能力水平等方面的评价尽可能并尽快与国际通行方式和国家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接轨,减少评审交叉重叠机构,成都市做了以下改革:取消职称综合性评审委员会,不再设初级评审委员会(各区市县专业初级评审委员会不变);归并精简评审机构,将全市178个评审委员会精简至49个;增设了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翻译专业和以大熊猫为代表的具有成都特色的工程技术野生动物保护专业等专业评审委员会,弥补了成都市在专业上的空白;将生化与制药、汽车、酿酒等支柱产业所涉及的专业独立设置专门的委员会;实行以市属专家为主体的面向社会聘请评委和逐步实行评委会专家库随机调聘成员的办法,改革专家评审委员会产生的方式,以充分体现评委会的社会化、公开性,增强职称评审的透明度;机关行政领导原则上不进入评委会,评委会成员中正高级人员不得低于四分之一,中青年专家不得低于四分之三。

  评聘资格1990年前,成都市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主要以“认定为主,评审为辅”的方式进行。成都市对工程技术人员、卫生技术人员、教师系列等思想政治标准,业务标准、工作成就、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学历、资历、任职资格、准入资格部分职称系列认定、评审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条件都有严格的规定。在实施过程中,外语条件可适当放宽,对聘任为高中级职务的、不具备规定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确为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可破格评聘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1992年,对农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予以了政策倾斜,申报职称原则上进行应知应会考试,应知占30%,应会占70%。成绩优异、贡献突出,或有特种技艺,年满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以不参加考试,采取考核、答辩的形式,了解其专业技术水平,考核其产品、社会知名度、影响面,证明其确实有独到之处,为当地生产的发展、农民的致富起到了帮助和示范作用。同年,成都市将职称外语考试列为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资格之一。

  1998年,工程系列存档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中国成都人才市场申报技术职称。助理工程师认定条件:国家统招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毕业满1年,专科毕业满3年的;评审条件:成教五大生、本科满1年,专科满3年,中专满5年的。工程师认定条件:博士研究生满1年,硕士研究生满3年的;评审条件:取得初级4年后(大专以上),本科5年、专科7年、研究生2年的。副高级工程师(副高级经济师、副高级会计师)评审条件:取得中级职称5年后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副高级职称评审5年后可申报评审。

  1999年,职称计算机考试作为职称评审重要条件之一。2001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考试列入职称评审资格条件。

  评审程序1991年前,成都市只有初级和中级评审权及评审程序。1992年,随着四川省六大职称系列评审权下放给成都后,成都市对六大副高级以上职称系列开展了评审工作。评审工作增加了答辩、同行评议、评审会议等内容,评委同意票占三分之二以上者才算通过,评审通过后报四川省职改办审批,审批合格者由成都市职改办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1994年,四川省职改办对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程序进行了统一规定。要求成都市将区(市)县或市级主管部门评审材料呈报四川省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的过程中增加了答辩、同行评议、评审会议等主要内容。评审合格后由成都市职改办颁发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1997年,省职改领导小组颁布《四川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规范》,在沿用1994年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程序的基础上,对答辩对象进行了补充规定:“虽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专业”的申报人员必须参加答辩。当年,成都有169人参加答辩。11月,成都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进一步强调评审工作程序,初级评审工作主要在区(市)县。初级评审程序: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核实并签署意见,申报材料报相应的市初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初审,初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开展评审工作:专家评审工作预备会议、专家审阅评审材料、专家同行评议、评审表决会议,评审通过的初级职务报区(市)、县职改领导小组和市级主管局人事(职改)部门审批。

  职称改革1989年前,成都市用指标分配办法聘任专业技术干部共165172人,高层次人才只占总量的172%,阻碍了优秀人才的成长和发展。

  1990年,成都市首次对职称进行改革,开展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实行“评聘结合”,逐级下达指标的办法,建立专业技术人员的使用、考核、培养、晋升、奖惩等制度。同年,成都市完成了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岗位、岗位职责、完善聘任、任命的评聘指标清理和上报工作,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考级档案,重评聘、轻管理,重指标、轻使用的现象得到改善。1991年3月,成都市全面开展农村技术人员职称评定工作。1992年5月,成都市针对职改过程中,部分单位领导和各级评委会为平衡关系、解决矛盾,实行论资排辈、指标包干,以指标套人头、因人设岗,放宽条件、降低标准,出现了轻视业绩和实际工作水平的情况,评聘了一些既不够条件又不能履行业务职责的人等问题,开始对弄虚作假、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取专业技术职务或任职资格的 46人进行了整改。6月,成都市开始将职称外语考试列为评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重要资格之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统一的职称外语考试试行工作。8月,成都市贯彻四川省职改领导小组通知精神,对高教、科研、卫生、工程、农业五大系列中部分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破格评审相应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优惠政策。1993年,对事业单位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实行“评聘分开、考评结合、以考代评”的办法,考试合格后可直接获得职称资格证书。企业实行自主聘任,不受有无任职资格或职称的限制。

  1994年,按照四川省有关规定,下放了6大职称系列评审权限。成都市对卫生系列副高级职称、中医药系列副高级职称、工程系列高级职称、中学教师高级职称、经济系列高级职称、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要进行答辩。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认定、评审工作仍按原评审办法执行。同年,成都市执行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资格考试办法,全面开展职业(执业)资格考试。

  1995年,按照人事部规定,对审计专业实行“以考代评”的办法。1999年,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下发通知,将职称计算机考试作为职称评审重要条件之一列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规定,开展职称计算机考试试点工作。成都市率先实施职称计算机考试,比全国实行职称计算机考试提前了4年。同年,针对职称评审中出现的“先评后补”现象,要求从2000年1月1日起,对专业技术职务的外语条件不再实行“先评后补”的办法,“先评后考”的人员按程序从严审核。

  为适应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服务于实现成都市跨越式发展,2000年,成都市委、市人民政府规定不再实行“指标管理”,试行“结构比例管理”办法。结构比例办法指:实行聘用制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评聘分开”的基础上,根据单位事业发展及人才资源合理配置的需要设置科学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方案,经主管部门及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核定后实行结构比例管理。同时规定:退(离)休后受聘于合法经济组织(企业)并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人员,可根据自身具备的条件、能力和水平申报评审或报考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其中男55岁、女50岁以上者,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可予以免试。

  2001年,成都市将继续教育考试列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条件,设“科技知识”考试科目。是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对申报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开展继续教育考试。

  截至2005年底,成都市(含在蓉中央、省属、市属及非国有企事业单位)共评审各类专业技术人才6247万人。成都市属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企事业单位共评审各类专业技术人才430415人。其中:高级23456人,占546%,较2000年增加了5959%,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在各行业中发挥了骨干带头作用;中级110469人,占2566%;初级296490人,占6888%。1990—2005年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统计见表3-3。表3-3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统计表单位:人〖XB,HT5"H;Z<续表>〗 级别年度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合计截至1990年1843134861563430963截至1991年3548224823516861198截至1992年4286294616589199638截至1993年50143586486957127835截至1994年594344153100056150152截至1995年687546553121008174436截至1996年795848956135486192400截至1997年873253538148657210927截至1998年1040571029160843242277截至1999年1187073288179166264324截至2000年1469774429183960273086截至2001年1676587204211234315203截至2002年1906093882239421352363截至2003年21243100632268953390828截至2004年22359105675279865407899截至2005年23456110469296490430415〔人才兴市百千万工程〕

  1995年4月,为造就成都大批各行业专门技术人才,提高高素质人才质量,成都市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培养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的意见》,为人才兴市百千万工程作了准备。1996年4月,成都市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要造就一批进入世界科技前沿的跨世纪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把培养和造就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作为国家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提出《成都市人才兴市百千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实施人才兴市百千万工程,培养一大批科技人才,建设一支宏大的专业技术队伍,是实施市委、市人民政府“人才兴市”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成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关键。“成都市人才兴市百千万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牵头,市科委、市教委、市财政局、市计委、市科协共同组织实施,具体日常工作由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拉开了实施跨世纪人才战略的序幕。

  成都市入选人才“工程”的实施范围是:成都行政区域内代管、直管各类型企业、事业单位。实施重点是国家优先发展的领域或所覆盖的主要学科、专业;对全市科学技术发展起重要作用的基础性研究学科和对工业革命起重要作用的应用技术学科、专业;具有成都优势的学科和对成都经济建设至关重要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所覆盖的主要学科、专业。成都“工程”三个层次人选及目标。第一层次:造就100名50岁左右能进入世界科技前沿,在世界科技界有较大影响的杰出青年科学家;第二层次:造就1000名50岁以下具有国内先进水平,保持学科优势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第三层次:培养10000名年龄在30-50岁之间在各科学领域里有较高学术造诣、成绩显著、起骨干或核心作用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要求到20世纪末,成都市专业技术队伍的数量达到50万人的目标。

  成都市入选人才“工程”的基本条件是:政治素质好,专业基础知识扎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精神,有志献身祖国现代化建设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有较强的科技攻关、组织协调、经营管理、驾驭运作的实践能力。能把握学科、专业的发展趋势,敢于创新,为本学科、本专业的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在国内、四川省内同行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年龄在45岁以下。

  实施人才“工程”程序:“工程”人选每年推荐一次,在坚持注重实绩、突出贡献、不拘一格的指导思想和公正、平等、择优的原则基础上,采取组织推荐和学术团体举荐,自下而上产生。也可以从各部门、各基础单位已经掌握和列入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工作规划人员中产生。推荐人选经考核,确认为“工程”人选后,填写《成都市人才兴市百千万工程人选推荐表》报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核后,于每年6月30日前报市人事局。市人事局根据人选情况,分学科、专业委托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学科团体组织同行专家评议,根据专家评议情况,确定“工程”人选,填写《成都市人才兴市百千万工程人选登记表》,颁发《成都市人才兴市百千万工程人选证书》。将其中特别优秀的依次遴选,分别报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候选人人选和四川省跨世纪学术技术带头人候选人人选。

  为搞好成都“工程”人选,成都市按照“职业化、现代化、国际化”要求,建立了“教育宣传制度”、“目标任务制度”、“考核奖励制度”、“联系报告制度”、“动态管理制度”,还采取了以下措施:(1)积极吸引“工程”人选参与国家和地方各类科研规划、计划和重大项目的调研、论证及组织管理工作;(2)完善优秀人才推荐、选拔制度;(3)要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引入竞争机制;(4)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优秀人才的培养工作;(5)充分发挥老专家和中青年专家在人才培养方面的传帮带作用,中老专家要发扬“人梯”精神,切实担负起培养、扶持、帮助“工程”人选成长的重任;(6)开展科技培训和实施继续工程教育;(7)做好高层次优秀人才引进工作;(8)努力改善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生活条件。

  1996年12月,成都市第二农业科学研究所高级农艺师张汝全入选四川省《“百千万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名单》。张汝全同时被四川省人事厅评为1996年度由国家人事部统一发给“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管理专家”称号,晋升一档工资。1997年底已遴选“工程一、二、三层次人选”523人,其中有国家级专家9人,省优秀专家26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318人,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183人。为286名有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办理了特约医疗,解决了有突出贡献专家家属子女“农转非”246人及夫妻分居421人。1998年,成都市人才兴市百千万工程入库“工程”人选980名,并确定了50名重点培养人选,青白江区和市卫生局等8个单位受到表彰。锦江电机厂朱永明高级工程师入选全国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成为四川省工业企业唯一的入选者。

  2000年,成都市为贯彻《成都市1996-2010年人才资源发展规划》,制定了《成都市人才兴市百千万工程重点培养对象的管理、使用办法》,使人才资源开发的规划、政策、措施相配套。2005年,经审定入选成都市人才兴市百千万工程一、二层次的人选有1115名。〔推荐选拔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

  1991年,四川省出台《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选拔、管理暂行办法》。选拔优秀专家以中青年为主体,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

  1992年2月,成都市规定,在全市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单位在职职工范围内推荐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每两年进行一次,推荐人选审核上报工作由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负责。当年,推荐、选拔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15人。对推荐选拔在第一线工作岗位上的中青年专家给予100元档次津贴奖励。

  1994年,人事部规定,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被推荐人员年龄严格控制在55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1995年4月,成都市委、市人民政府根据人事部和四川省的规定将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范围进一步明确为在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科学研究、高等教育、医疗卫生、工农业生产、科技管理等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严格控制在55周岁以下。推荐、选拔的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包括: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人才,为成都市建立了一支与追赶型、跨越式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还规定:要努力改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生活条件,适当提高承担重大项目、重点课题经费中津贴提取标准,有突出贡献者给予津贴奖励办法。要解决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的住房分配、子女就业、夫妻分居及博士后研究人员配偶的工作安排、户口迁移、子女入学等问题。

  2002年,成都市人事局根据《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2001—2005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精神,结合成都实际,制定《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积分登记制度》。(1)通过老专家的传、帮、带来促进优秀科技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推动科技的传承和创新。(2)加强中青年科技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从2002年1月起,对各级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进程和效果,实行统一标准的积分登记制度,将积分登记的情况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上一级职称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以促进和激励专业技术人员结合本职工作学习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技能,及时更新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创新能力,以适应当前科学技术发展的实际需要。(3)在职称的确认、评审、晋升上面,注意把重心放在中青年人才的选拔推荐上,中青年优秀人才占参评人数的8356%,其中35岁以上45岁以下晋升高级职称3085人,35岁以下2103人,与1997年相比,中青年人才的比例增幅达216%。218名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被破格提升,占全市专业技术人员晋升高级职称总人数的496%,在全国各特大城市中名列前茅。严格兑现中青年人才的工资待遇和奖励,积极帮助解决其生活工作中的难题。按照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的精神,切实加强了领导干部联系知识分子工作,倾听知识分子的意见和建议,尽力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积极为他们排忧解难。当年,共解决科技人员家属“农转非”450人、夫妻分居185人,晋升专业技术职称4500人。其中,中级3400人,高级1100人,组织科技人员体检2100人次,组织优秀专家疗养540人次。

  成都企业博士后工作1999年纳入人事人才管理,由成都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具体负责。为加强对口管理工作,人事局相继制定了一整套关于企事业单位申报设站、博士后科研人员进(出)站、迁入定居、迁出分配以及子女入学等相关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同时,与各建站单位及相关区(市)县和市级部门建立了专项工作联系制度,形成较为完善的管理服务体系和网络。吸引了大量的优秀中青年到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建站5年来,成都企业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24家,1999年,有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地奥制药集团公司、四川华神集团公司;2000年有四川托普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天奥实业有限公司、成都康弘制药有限公司;2001年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第五十七研究所、川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2年有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西区、四川迪康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航空工业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中国航空工业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九研究所、中国燃气涡轮研究院四川省农业科学院;2003年有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四川海蓉药业有限公司、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四川石油管理局、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国家电力公司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中国兵器工业集团第二○九所、二滩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蓉设立的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占全省设站总数的585%,有重点实验室76个,博士后流动站35个,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及分站共11个,博士点114个,硕士点364个,有468名获得博士学位的优秀中青年人才进站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平均年龄435岁,博士后科研人员在各自科研领域取得了突出成绩,解决了生产中的重大难题,带动了企业的迅速发展,并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促进了成都市科技进步。如成都市高新区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卫士通分站薛巍博士,49岁,2001年6月进站,2003年7月出站,在站里工作两年,完成了博士后研究课题“短波宽带直扩通信系统”关键技术研究及系统方案设计,为军队装备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1992年至2005年,成都市委、市人民政府非常重视选拔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特别是加入WTO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先后隆重举行命名、颁证大会,实现重奖等重大措施,促进了中青年拔尖人才作用的发挥,实现了突破性的成果。推荐选拔成都市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名。选拔四川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55名,其中1992年15人,1994年8人,1996年4人,1998年8人,2000年4人,2002年7人,2004年9人。成都市共评出八批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共计121人。全市中青年科技人员共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工程和科研项目1387项,获市级以上科技成果奖762项,其中,获国家、省部级奖励242项;获省、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科研成果奖320项;获国家、省、市文化艺术成果奖2112项,其中获国家、省部级奖励442项。〔政府特殊津贴管理〕

  1990年10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人事部《关于给部分高级知识分子特殊津贴》请示的函,财政部核拨每年180万元特殊津贴经费和20万元管理经费。同时,人事部制定《关于一九九一年给部分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对高级知识分子选拔的数量和范围、选拔条件、选拔程序、津贴数额和发放原则都作了规定:

  选拔对象在科研、高等教育、卫生、生产等第一线工作岗位上以及在社会科学、文化、艺术方面作出贡献的专家、学者、技术人员;今年新增选的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对现已不在第一线工作岗位上、曾作出突出贡献的老专家,也可适当考虑。但需确保在第一线工作岗位上的中青年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在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中占绝大多数。

  选拔条件(1)在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推动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2)在科学研究上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或者达到国际水平;(3)在科学研究和教学工作中,学术造诣高,是某一学科领域的奠基人或带头人,并对该学科的建设有重大贡献;(4)在社会科学理论、新闻、出版、文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享有盛名的专家、学者和艺术家。

  选拔程序(1)在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党委、政府领导下,由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事(科干)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人事部下达的控制指标参考数,提出初选名单,征求专家所在单位和同行专家的意见后,报各部委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核定。对高等院校以外的从事社会科学研究的突出贡献的专家、学者和艺术家,属中央和国务院宣传文化部门的,拨给一定指标,由中央宣传部负责归口选拔;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仍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拔。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进行选拔,宁缺毋滥,确保质量。(2)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科干)部门将本部门、本地区核定的名单按规定要求和时间报送给人事部。(3)人事部对各部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送的人选,包括中央宣传部归口选拔的人选,进行综合平衡,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后一并上报国务院审批。

  纪律为了保证政府特殊津贴的严肃性和起到应有的作用,凡属以下情况之一者,停发或取消特殊津贴:(1)未经组织同意、出国长期不归者,停发津贴;(2)因死亡或其他原因停发工资者,停发津贴;(3)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而取得特殊津贴者,取消特殊津贴;(4)丧失或违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所必须具备的政治思想基本条件者,取消特殊津贴。

  1991年3月,四川省人事厅转发《关于贯彻人事部一九九一年给部分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12月,成都市人事局遵照中央、国务院、四川省1991年给部分专家、学者、技术人员发放政府特殊津贴的决定精神,经推荐、省人事厅上报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人选,已经国务院审批确定后,成都人事局以成人专〔1991〕171号发出通知规定:(1)经国务院1991年批准你×××等×××名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请通知所在单位及本人。(2)特殊津贴从1991年7月开始执行,津贴数额为每人每月100元,经费由中央财政负担。人事部逐年将所需经费统一拨给省人事厅,由省人事厅划拨转发。(3)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调动工作,津贴随行政、工资关系一起转移。为了保证政府特殊津贴的严肃性和起到应有的作用,因死亡或其他原因和未经组织同意出国长期不归停发工资者,津贴随之停发,弄虚作假、谎报成果而取得特殊津贴及丧失或违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必须具备的政治思想基本条件者,取消特殊津贴,并收回证书。(4)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以国务院名义颁发《政府特殊津贴证书》,在人事部未制定管理办法前,暂按省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进行管理。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本部门、本单位享受政府津贴人员的具体管理工作,与他们保持经常联系,了解他们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情况,并于每年底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本职人员进行一次考察,并将情况书面告知成都市人事局。(5)发放政府特殊津贴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一项带有导向性的重要决策。目的在于鼓励广大知识分子为我国四化建设多做贡献。各主管部、各单位,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把好事办好。要向大家说明目前我国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普遍偏低,改善他们的工资待遇必须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财力状况,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逐步加以解决。各有关领导要积极开展谈心活动,不仅要与获得津贴的同志谈心,还应与边缘的、这次没有获得津贴的同志促膝谈心;不仅要事先做好各方面的思想工作,而且要在公布名单后继续做好思想工作,并注意了解各方面的反映,广泛听取社会各阶层的意见和建议,以便继续做好“八五”期间政府特殊津贴的工作。当年,成都有23人享受国务院津贴。

  1992年,成都市人事局对推荐选拔的档次和控制指标作了规定:(1)为体现贡献大小、水平高低的差别,今年政府特殊津贴分为每人每月津贴100元和50元两个档次。(2)1992年人事部下达市选拔享受政府特殊津贴的控制指标参考数为115名,其中100元档次40名,50元档次75名。为有利于推荐工作,可将100元档次和50元档次的控制指标参考数相互进行少量调剂使用,调剂部分控制在指标参考数的10%以内。(3)为了便于统一标准和综合平衡,人事部下达市的控制指标参考数,由市上集中掌握,不向下分配。1993年,成都市人事局根据国家人事部人专发〔1993〕10号及四川省人事厅川人专〔1993〕13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进行管理考核的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要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考核工作从1993年开始,每两年进行一次,并形成制度。1994年,成都市市委、市人民政府对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也作出每年给予政府特殊津贴奖励办法。

  1992年至1998年,成都市人事局按期完成国务院和成都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工作的推荐选拔任务,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有128人、141人、11人、12人、12人、13人、14人;享受成都市人民政府津贴的1994年102人、1995年81人、1997年38人。

  1999年4月,根据人事部专家司《关于从1995年起实行政府特殊津贴发放办法改革的通知》精神,成都市人事局在反复听取有关部门、单位以及部门专业技术人员意见的基础上,并请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从1999年1月起,比照国务院津贴发放办法,凡享受成都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从过去逐月发放津贴的办法改为一次性发放。其津贴标准为:对1999年及以后新选拔享受成都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一次性发放3000元市人民政府津贴和荣誉证书,对1994年、1995年、1997年已批准享受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分别一次性发放津贴1000元、1500元、2500元,并由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于1999年9月到市人事局专家处统一领取。

  2001年,享受国务院津贴7人、享受成都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47人。当年市人民政府举办的表彰会上,授予陈亚平等19位同志“成都市有突出贡献的专家”称号。同时,向市荣获2000年度“四川省优秀专家”称号的4 名科技人员颁发了荣誉证书;向享受2000年度国务院特殊津贴的8位科技人员颁发了荣誉证书和津贴。

  2002年,将专家享受市人民政府特殊津贴的推荐选拔工作由往年的每两年一次改为每年一次,津贴数额由原来的一次性发放3000元增至6000元,由往年定额推荐选拔改变为不定额,同时将推荐选拔的范围对象扩大到非国有企业(科研机构)和各企事业单位层次经营管理人才;二是重奖有重大科技发明、有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对独立研究开发或者与其他单位合作研究开发的科技成果转化成功投产后,单位可持续3—5年从该科技成果新增留利中按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奖金;完善向优秀人才的倾斜分配制度,积极探索和建立与国际相接轨“绩效优先”的人才收入分配机制,支持并鼓励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和收益,逐步形成重实绩、重贡献、按人才价值兑现工资报酬,不断提高各类优秀人才的待遇;设立“成都市科技杰出贡献奖”,获奖人员由市人民政府颁发“成都市科技杰出贡献奖”奖励证书,每人给予一次性奖金40万元,并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1月,在以市委、市人民政府名义召开的“成都市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大会上,向荣获首届“成都市科技杰出贡献奖”的2名科技人员颁发奖金40万元。政府津贴和特别贡献奖受到专家和科研技术人员的热烈欢迎,极大地调动了广大人才尤其是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积极性。

  2004年,从当年起享受国务院和成都市人民政府津贴人员两年评选一次。历年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统计见表3-4。

  表3-4成都市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统计表单位:人〖XB,HT5"H;Z<续表>〗人数年份国务院特殊津贴成都市政府特殊津贴合计1991232319921281281993141141199411102113199512819319961212199713385119981414199911374820008820017475420026505620037777200487987合计394511905注:从2004年起两年评选一次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故无2005年数据。第二节外国专家管理〔引进国外智力〕

  机构与职责2001年,成都市的引智工作在市科技局划转市人事局后,相关机构兼做这项工作,同时,成立引进国外智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4年12月,市委十届第48次常委会议研究同意,成立成都市外国专家局,明确为由成都市人事局管理的副局级机构。主要职责是:归口管理在成都工作的外国专家及办理外国专家资格认证的工作;负责来华(回国)在成都定居专家的安置和管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引进国外智力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的政策并组织实施;编制全市引进国(境)外智力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公务员、企事业单位有关人员的赴国(境)外培训工作;管理国家、省、市引智专项经费并对经费使用进行监督检查;承担有关智力引进的对外联络工作;负责引智成果的鉴定、推广工作;承办对有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的奖励事宜;负责引进国(境)外智力的宣传、安全、保密工作;指导、协调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的引智工作;研究拟定吸引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和回国服务的有关政策;负责留学人员回国安置、管理和有关科研资助经费的申报、管理工作;做好留学人员信息交流及服务、协调工作。设编制数4人,其中,局长1人,副局长1人。2005年7月,成都市人民政府任命了市外专局局长,市人事局相继从不同部门和岗位为市外专局配备副局长及工作人员。9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关于加强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规定:(1)成都市外国专家局是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承担相关服务工作。(2)要将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留学回国人员国家择优资助项目的申报、落实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实行每年上半年检查、落实上年度项目执行情况,下半年开展调查摸底、组织申报第二年项目。各区(市)县、各部门、各级引智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机构要加大对“项目”申报意义的宣传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企事业单位,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项目”的遴选、申报和落实工作。(3)市外专局为牵头承办“成都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部门联系会议”。联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主要是通报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和重大问题,并就有关重大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

  引进国外专家技术2004年,成都市委、市人民政府提高对引进国外专家的重视程度,引进国外专家除沿用国务院及国家、省外国专家局印发的各种管理政策规定外,市委、市人民政府要求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把引进和吸引更多的国外智力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是一项长期而重要的政策。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力发展,提高全市经济和社会管理水平,特别是对于贯彻市委、市人民政府产业发展方针、政策,促进全市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要从全市大局出发,围绕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项重大战略部署和工作重点,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来蓉工作外国专家的吸引、稳定和发挥作用工作,促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关于加强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指出市外专局是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归口部门,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管理与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承担相关服务工作。

  《实施意见》规定:(1)实行项目申报制度。要将引进国外智力项目、国家择优资助项目的申报、落实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实行每年上半年检查、落实上年度项目执行情况,下半年开展调查摸底、组织申报第二年项目。各区(市)县、各部门、各级引智工作机构要加大对“项目”申报意义的宣传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企事业单位,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项目”的遴选、申报和落实工作。(2)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能的基础上,要加强合作,形成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畅通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为便于研究、协调、解决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主席,市人事局、市外事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计委、市经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外专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等单位组成的“成都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市外专局为牵头承办单位。联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主要是通报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的重要事宜,并就有关重大问题向市人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各区(市)县、各部门、各单位在引进国外智力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和重大问题,可向联席会议牵头承办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和解决。(3)建立总结表彰制度。为进一步营造外国专家在蓉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总结我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经验,激励外国专家来蓉建功立业和在蓉外国专家做出更大贡献,激励有关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原则上每3年由市人民政府召开一次“成都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主要对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工作进行总结与部署,对有杰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以及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进行表彰。(4)积极开展“一站式”综合服务。市公安局、市外事办要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利用政务中心服务平台,对来蓉工作的外国专家在办理入境、签证、居留手续等实行“一站式”服务,为外国专家提供入境及居留便利。(5)构建信息化平台。由市外专局牵头,依托各区(市)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全市现有引进国外智力项目资源现状普查,加快建立“成都市引进国外智力项目信息库”、实现信息的分类管理,搭建外国专家国际国内的政策交流、人才交流、项目交流、资本交流等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服务功能。(6)进一步加强宣传与联系工作。采取建立交流自助网页、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宣传市投资、创业环境以及相关优惠政策,引进更多的国外智力项目和吸引更多的留学人员来蓉服务;建立外国专家和留学人员联谊会,以此为平台,开展学术交流、考察、联谊、培训等活动,促进相互了解信任和协作;组织外国专家和留学人员开展各项兼职智力服务。(7)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大本地区国家级、省级重点引智项目科研项目政府资助经费投入,保证本地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开支。

  2005年,成都市外专局制定出台《关于加强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引智和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关于鼓励和引进留学人才来蓉创业工作若干意见的实施细则》、《成都市派遣团组和人员赴国(境)外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等6个文件及10项措施;完善引智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体系,建立相关工作制度;根据市城乡一体化和重点产业发展战略,坚持四位一体科学发展观,积极指导和大力支持全市企事业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境保护、节能降耗、农业技术和社会服务功能建设等领域引进国外智力、开展科技活动,起到积极作用。

  服务引智项目2002年,成都市人事局共引进外国专家项目和出国培训项目12项,获得国家、省资助163万元。2003年,成都市共有16项引智项目和2项出国(境)培训审核类项目获得国家和省外专局批准,共获得资助经费635万元。

  2004年,成都市外专局在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实施意见》中,专家引进得到了规范,引智工作逐步走向正规。2月,国家引智项目《都江堰市生物多样性保护策略与行动计划》顺利完成。3月,四川省引智项目“连续免耕秸秆还田稻、麦(油)栽培体系应用与推广”取得良好效益。9月,经四川省引智专家委员会评审,应聘于都江堰市世界遗产管理办公室的外国专家毕蔚林(William Virgil Bleisch)被省政府授予“四川金项奖”。11月,成都市共向省外国专家局申报各类项目18项,其中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11项,农业引智成果示范推广项目1项。

  2005年,成都市外专局向国家外专局、省外专局组织申报并获批准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农业技术推广应用项目16项,即“千兆线速防火墙系统”、“印楝素生物农药”、“含噪语音识别新技术”、“粮油作物新材料的引进与利用”、“多导皮肤生理测试仪研制”、“Q523(水溶性紫杉醇衍生物)产业化”、“芯片设计数字形式验证系统”、“用Zigbee网络技术替代GPS,低成本实现城市公交智能化”、“符号计算算法芯片的研发以及基于符号计算的形式化验证”、“基于形式化验证方法的嵌入式系统开发”、“功能与性能混合计算机系统的层次化技术的研究与应用”、“年产20万立方米秸秆/木质中高密度纤维板生产厂”、“三氟化氮100吨技改工程、医用加速管技术研究开发”、“嵌塑封装类精密零件制造技术科技攻关”、“RC型制冷剂充注机”。

  2006年5月9日,为引进国外先进技术,成都市外专局主动向国外顶尖人才引智借脑。特邀PUM的荷兰旅游专家Nelleke Pruijs女士到市内考察,她对龙泉驿“万亩观光果园”、“洛带镇”,双流县“黄龙溪”古镇、南新村农家乐、温江区“国色天乡”、“芙蓉古城”、锦江区“五朵金花”,就如何打造独具特色、可持续发展、环境友好的乡村旅游提出了好的建议,受到广大农民喜爱。28日,成都市卫生局借美国心连心国际组织援华十周年和中美城市紧急救援技术学术交流第四年之机,邀请美国急诊医师协会负责人、费城汤姆斯杰弗逊大学附属医院急诊科主任Theodore Arthur Chyistopher 博士来蓉到“儿童高级生命支持学习班”讲课,为到会的240余名急救专业人员作了题为“美国紧急医疗服务体系”的指导,系统地介绍美国急救医疗服务体系和美国国家应急体系建设情况,从美国“9·11”和新奥尔良市台风损失等事件分析美国现有紧急救援体系的缺陷,阐述了他个人对世界急救技术和应急机制发展方向和具体措施的观点和认识。报告有理论、有实践,有经验、有教训,开拓眼界,增长知识,受到启发。期间,Theodore Arthur Chyistopher博士应邀担任了“新世纪成都市百万职工技能大赛首届急救知识技能竞赛”的评判工作。他表示:“这次成都之行非常荣幸,感谢成都市给了这次机会,希望为成都的急救工作继续做出贡献。”

  当年,引进国(境)外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项目18个,他们是“千兆线速全包过滤芯片“蓝凤凰TMTS8210”及系统平台”、“背投影屏幕技术改造项目”、“利用生物技术创造优质油菜育种新资源”、“东芝嵌入式软件开发方法及其流程和规范”、“青城山大熊猫栖息地社区居民世界遗产保护知识宣传培训”、“85W CDMA2000高功率放大器”、“普里森膜分离回收氢气技术”、“成都市紧急医疗救援体系建设”、“医用加速管技术研究开发”、“整体硬质合金高速刀具加工”、“普伐他汀发酵菌种的改良和发酵工艺的改进”、“Netchecker网络检测器”、“使用Zigbee技术代替现有的红绿灯控制系统”、“长江水域水质监测网项目”、“红霉素高产菌株及工艺优化”、“医疗垃圾无害化再生利用焚烧炉”、“HL-100心脏射频消融仪”、“嵌塑封装类精密零件制造技术科技攻关”。两年内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24项,获国家外专局资助总金额1325万元。四川省外专局资助总金额?万元。(见下表17-1、图17-2)

  表3-5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情况年度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项目总数(个)国家外专局资助总金额(万元)200516625图3-2

  其中,四川南山之桥微电子有限公司的“千兆线速防火墙系统”再次被国家外专局确定为国家“软件与集成电路引智重点专项”,获得2005年最高资助经费40万元。在推动项目实施中,市第二农科所的“连续免耕还田麦油稻栽培技术”被四川省外专局确定为四川省引进国外智力成果示范推广基地,这是市内首个省级引进国外智力成果应用与推广基地,省外专局并已按1∶2的比例落实匹配经费133万元。经国家外专局、省外专局批准立项的引智项目100%得到顺利实施。〔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

  创业园成立1992年前,成都市自费出国留学,移居到欧、美等地的学生、学者、专业技术人员为报效祖国纷纷回国,共有7845人。为安排这批回国留学人员,1993年6月,成都市成立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工作站以《成都留学回国人员管理意见》为基础,制定出一整套留学人员来成都创业、工作、定居的优惠和奖励政策及具体操作程序。1994年 12月,成都市转发四川省人事厅《关于申报非教育系统留学回国人员科技活动择优资助经费的通知》,1998年8月,成都市人民政府决定“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与成都高新区技术创业中心合署办公。成都留学回国人员学历结构、专业分布、留学它国情况见图3-3和图3-4。

  图3-3成都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结构示意图

  图3-4来蓉留学回国人员专业分布示意图

  2000年11月,国家人事部正式核准与成都市人民政府共同创建国家级“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创业园总面积达41万平方米,留学人员企业84家,到成都市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416人,其中硕士以上留学回国人员137人;先后申报资助经费20余万元;共有22家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进园孵化,25位留学回国人员在园研究开发。有博士学位的占516%(其中有双博士学位的占115%);有硕士学位的占248%(其中有双硕士学位的占45%)。理科占24%,工科占34%,医科占24%,文科占18%。从美国归来的占433%、欧洲等国占357%、日本占21%。回国定居的占874%,回国合作创办科技企业的占611%,从事高新技术开发、生产的占899%,自行投资创办科技企业的占13%。

  2005年,为进一步规范留学回国人员创业园工作,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了《关于加强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委、市人民政府要求各级人事部门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做好来蓉的留学人员的吸引、稳定和发挥作用工作,促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更好地服务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实施意见》规定:(1)有条件的区(市)县和留学回国人员较为集中的单位,要建立为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分站”,发展为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要充分发挥留学回国人员自身的作用,抓住他们本身具有代表性和愿意为留学人员服务的特点,引导他们参与留学人员工作。(2)实行项目申报制度。要将引进国外智力项目、留学回国人员国家择优资助项目的申报、落实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轨道,实行每年上半年检查、落实上年度项目执行情况,下半年开展调查摸底、组织申报第二年项目。各区(市)县、各部门、各级引智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机构要加大对“项目”申报意义的宣传力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基层、深入企事业单位,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重点和国家、省、市产业发展方向和产业政策,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抓好“项目”的遴选、申报和落实工作。(3)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各部门在认真履行各自职能的基础上,要加强合作,形成相互协调、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畅通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为便于研究、协调、解决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为主席,市人事局、市外事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计委、市经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工商局、市外专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等单位组成的“成都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市外专局为牵头承办单位。联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召开,主要是通报全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情况,研究、协调、解决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中的重要事宜,并就有关重大问题向市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各区(市)县、各部门、各单位在留学回国人员工作中遇到的疑难和重大问题,可向联席会议牵头承办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和解决。(4)建立总结表彰制度。为进一步营造留学回国人员在蓉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及时总结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经验,激励留学回国人员来蓉建功立业和在蓉外国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作出更大贡献,激励有关单位和个人进一步做好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原则上每3年由市人民政府召开一次“成都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主要对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进行总结与部署,对有杰出贡献的外国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以市人民政府名义进行表彰。(5)构建信息化平台。由市外专局牵头,依托各区(市)县、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全市现有项目和留学回国人员资源现状普查,加快建立“成都市留学回国人员信息库”和“海外留学人员与高新科技项目需求信息库”,实现信息的分类管理,搭建外国专家和留学回国人员国际国内的政策交流、人才交流、项目交流、资本交流等信息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信息化的服务功能。(6)加强对创业园建设的指导。高新区、市科技局、市外专局要按照“统筹规划、建好载体、增强功能、促进转化”的原则,不断完善“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的功能,健全优化科技成果孵化体系,采取挂牌联办等形式,延伸“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的服务功能,充分发挥其辐射作用。要根据我市的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组织专家,对入园企业进行评估,选择科技含量高的企业,使其真正成为孵化高新技术企业的基地。高新区要做好创业园实体园建设,开辟法律和政策咨询、外资审批和工商注册代理,以及税务、海关登记等留学人员快速服务通道;办好物业管理、商务中心、后勤等综合性服务;提供经营决策与企业管理咨询和人事、财务代理、进出口代理等服务工作。要积极引导民间资本创办民营化的创业园,形成“政府出政策、留学人员出技术、企业家出资金”的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的新模式,使创业园的发展多元化。(7)进一步加强宣传与联系工作。采取建立交流自助网页、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方式和途径,宣传市投资、创业环境以及相关优惠政策,引进更多的国外智力项目和吸引更多的留学人员来蓉服务;建立留学人员联谊会,以此为平台,开展学术交流、考察、联谊、培训等活动,促进相互了解信任和协作;组织外国专家和留学人员开展各项兼职智力服务。(8)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大本地区国家级、省级重点引智项目和留学回国人员科研项目政府资助经费投入,保证本地区引进国外智力和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所必需的经费开支。

  2005年4月至9月,成都市外专局面向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发布海外高层次人才需求征集公告,深入一些重点企业进行需求情况摸底,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建立了人才工作联系点,为留学回国专业人才提供科技活动平台,将人才引进的主要对象锁定在原川籍的海外留学高层次人才,实行“按需引进”,做好与海外人才引进的对接工作,启动了“千名海外留学人才集聚工程”,推荐了一批海外优秀人才到本市交通、环保、卫生和市属高校就业。

  2005年年底,在成都市的留学回国人员行业分布在部(省)属大专院校和科研院所、市属事业单位、私营企业、其他企业,它们分别占80%、10%、8%、2%(见图3-5)。其中,行业分布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农业分别占60%、30%、10%,共聚集留学回国人员242人,其中,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分别占20%、40%、40%。

  图3-5留学回国人员行业分布情况

  成都市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区域分布主要在高新区、成华区、青羊区、温江区、双流县、锦江区。其中高新区、成华区各占三分之一。产业分布主要在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保节能、农业、机械、公共管理,其中电子信息占二分之一。

  创业发展2002年1月,成都市人民政府给海外留学人员邀请函,热情邀请海外专家、学者回国来成都参观、考察,出谋划策,市人民政府将积极为留学人员与有关企业和科研院所之间牵线搭桥,全心全意为他们服务。6月,中国成都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给专家倪会明先生回函邀请他到成都创业。经过两年的发展,园内企业普遍发展良好,中国成都留学人员创业园总面积达67万平方米,留学人员企业114家,其中博士170人,创办的企业125家,共有留学回国人员323人,成功地向社会输送了10家毕业企业。累计孵化企业205余家,孵化成活率高达85%。毕业企业28家,孵化出了国腾通讯、药优科技、拓能新技术等企业,国腾通讯年产值达10亿元。在成都工作的回国留学人员达1500多人。同时,建立成都市海外留学人才资源信息库,为260多名海外留学人员建立个人特殊档案,并通过国际互联网与320名海外留学人员建立直接联系。当年有16名留学人员通过成都留学回国人员工作推荐,在市内找到了适合个人专长的岗位。9月,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留学人员工作服务体系,使留学人员工作深入和辐射到各个层面,适应加入WTO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需要,成都市人事局制定《成都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分站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成都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分站的主要职责是全面掌握本地区留学人员的基本情况和企事业单位及党政机关对留学人员人才的需求情况;研究拟定有关鼓励和吸引留学人员来本地区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负责留学人员的接待、政策咨询、专业岗位推荐;协助办理来本地区创业、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及其家属的入户等有关手续;承办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申报;积极联系和沟通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海内外中国留学人员办事机构及国际有关科研机构和专家组织,做好留学人员信息交流及服务、协调等工作。

  《成都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分站管理暂行办法》同时规定,在武侯、温江、金牛、双流、都江堰、新都、郫县、龙泉驿等8个区(市)县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成都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分站,逐步把留学人员工作辐射和深入到区(市)县各个层面。

  2005年底,在成都工作的留学回国人员中,有两院院士16人,占成都两院院士的50%以上;4人获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号,占全市获得同类称号中青年专家的三分之一强;193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含国务院、成都市人民政府),约占全市同类津贴总人数的四分之一;15人推荐选拔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或四川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成都留学回国人员申办的企业超过200家,总投资过亿元。国家共批准成都市留学人员择优资助项目45项;共获国家资助资金和成都市财政匹配资金360万元。其中1999年3项,国家划拨资助经费6万元,市匹配12万元;2000年8项,国家划拨资助经费175万元,市匹配35万元;2001年3项,国家划拨资助经费9万元,市匹配18万元;2002年6项,国家划拨325万元,市匹配65万元;2003年5项,国家划拨资助经费39万元,市匹配78万元;2004年3项,国家划拨资助经费16万元,市匹配32万元。高新区为重点电子信息、农业、生物医药为留学回国人启动了6个项目。他们是“溶瘤的个性化治疗型肿瘤疫苗KH901的研究和开发”、“网络数字音视频处理SOC设计与实现”、“食品中禁用色素多组分免疫检测技术研发”、“土壤养分快速检测推荐施肥”、“按需软件服务交易平台(Deep10Exchange)”。第三节教育培训〔公务员培训〕

  公务员培训工作历来受到成都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重视,随着不同时期工作的需要和工作重点的不断调整和变化,培训的主要内容由政治理论、专业理论知识和岗位技能的知识门类培训转向知识结构培训即:公共知识、部门通用知识、岗位专门业务知识。培训的形式主要有:学历教育、岗前培训、岗位培训、继续教育。培训对象主要有:新录用人员、中青年、乡(镇)长、晋升领导干部职务等。

  新录用人员1990年2月,根据国家人事部颁发的《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精神,为提高国家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更好地适应国家发展需要,同时为逐步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创造条件,从当年起,对新进国家机关的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入门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成都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事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对国家党政群机关新进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的通知》。《培训通知》规定:(1)通过培训,使新进国家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党的政策观念和国家的法律观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了解党政群机关管理工作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了解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的使命、责任以及完成各项任务应有的工作态度;懂得机关工作的办事程序,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2)培训对象为1989年度参加全市统一招干考试被录用的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按要求在指定的地点参加上岗前培训,经考试,成绩合格者到用人单位上岗。这批机关的工作人员分为两大类,即行政执行类和专门技术类,其学习的主要内容:一是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二是岗位专业知识,主要学习国家机关管理科学化必须具备的理论、专业知识、管理技能和行为规范。培训的课程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和《行政管理学概论》、《公务员应用文写作》、《法学基础与行政法》、《社会调查研究方法》四门(均是原劳动人事部统编教材)。此外,行政执行类和专门技术人员还要根据工作岗位的需要分别开设一些专题讲座。(3)培训采取脱产学习的方式进行,培训时间为50天。严格考试考查制度。参加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者,由成都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核发岗前培训证,并作为用人单位使用合格的重要内容,是组织部门、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的依据之一。凡未经培训或通过培训但考核成绩不合格者,组织部门、人事部门不办理调动手续,编制、工资部门不上工资基金。(4)按照分级负担的原则,市级党政群机关新进工作人员的培训经费由市财政审核拨给;区(市)、县党政群机关新进工作人员的培训经费由区(市)县财政审核解决。(5)成都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负责市级机关、东城区、金牛区新进进党政群机关行政执行类干部的培训;成都市工业交通干部学校负责市级机关、东城区、金牛区新进党政群机关专门技术类干部的培训。其余区(市)、县新进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原则上由市上统一组织培训。

  8月,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关于一九九○年考试补充县以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意见》的规定,对新进党政群机关的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进一步作了补充规定:(1)通过对新进党政群机关工作人员的上岗前培训,进一步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自觉性,增强党的政策观念和国家的法律法纪观念以及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了解和基本掌握党政群机关管理工作的基本管理和基本知识,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基层服务的思想,并懂得机关工作的特点和办事程序,增强机关工作的适应能力。(2)培训对象是成都市党政群机关1990年补充的非领导职务的工作人员和1989年度党政群机关中因各种原因未参加上岗前培训的人员,均应要求在指定的地点参加培训并经考试成绩合格者到用人单位上岗。培训时间为一个月,其中20天集中学习,10天回单位实习。(3)培训采取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学员进行全脱产学习,其学习内容:一是开设《马克思主义哲学纲要》和《法学基础与行政法》;二是开设必要的专题讲座;其他有关专业知识,由各用人单位结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在使用期内安排十天左右的时间进行学习。严格考试与考查制度,新进党政群机关的工作人员参加培训并经考试、考查合格者,由成都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发给岗前培训证明,并作为用人单位使用合格的重要内容,是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的依据之一。凡未经培训或通过培训但考试不合格者,组织、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编制、工作部门不上工资基金。(4)成都市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负责区(市)、县党政群机关新进工作人员的培训,成都市二商干校负责市级机关党政群机关新进工作人员的培训。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负责培训的宏观管理和指导,各区(市)、县组织部、人事(劳动人事)局和市级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督促新进机关工作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和市二商干校加强教学管理,保证教学质量,并做好其他服务。当年,全市组织了两批考试录用补充干部的培训,参训人员1498人。

  1997年,成都市政府制定《成都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初任培训是指经考试录用进入国家行政机关,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人员的培训。初任培训在试用期间进行,培训合格者方能任职定级,未参加初任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能任职定级。成都市人事局《对新考录进入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进行初任培训的通知》,《通知》要求:(1)通过培训使新录人员树立公仆意识,了解掌握行政机关职能及运行情况,遵守国家公务员纪律和行为规范,以达到行政机关工作职位的基本要求。(2)培训内容是政治理论、政府机构及职能关系、公务员制度及行为规范、公文写作与处理、行政管理及法律法规等。《通知》规定培训时间为15天;培训合格者,试用期满后才能任职定级。要求各新录用公务员部门人事处要认真完成培训任务,做好参训人员的组织工作,以保证本单位新录人员全部参加公务员初任培训。

  2001年,成都市建立了“训用结合”的机制,使公务员初任培训到训率达到100%。1991年至2005年,市人事局先后组织了11次岗前培训,共计7819人参训。组织了聘转录7次,参训3312人。

  任职资格1993年8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章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职位要求,有计划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特别指出“晋升领导职务的任职培训”是十分重要的任务。10月,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加强国家政府机关人员工作人员晋升行政职务管理工作的通知》规定:“晋升行政领导职务的要先经培训再到职工作。目前培训条件不具备或特殊情况不能先培训的,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先到职后培训,但需在任职后一年内进行。”成都市人事局为贯彻这一精神,拟定《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对政府机关人员进行任职资格培训的通知》。《通和》要求为加强全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晋升职务的管理工作提高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任职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对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素质要求,决定分期分批、分层次地对全市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在成都行政学院进行为期两个月的任职资格培训。并规定:(1)凡1990年1月1日后已晋升的市政府机关各部门的正副局长或正副主任(含督导员、调研员),正副处长或正副主任(含调研员),正副主任科员;区(市)县正副区(市)、县长(含调研员),正副局长或正副主任,正副科股长,街道办事处正副主任,乡镇正副镇长,街道、乡镇的正副科股长和相当上述职级的人员都要到成都行政学院进行资格培训。(2)从1994年1月1日起。全市各级政府机关凡新晋升为上述职务或相当上述职级的人员,必须在到职后一年内参加任职资格培训。(3)接受培训是干部的权利和义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把培训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计划安排好应参加培训人员的调训任务。

  从1994年1月起,成都市各级政府机关凡新晋升职务或相当职级的人员,必须在到职后一年内参加任职资格培训。6月,成都市在成都行政学院举办了为期两个月的市政府部门处级干部和区(市)县政府部门局级干部任职资格培训班。培训了127名干部。

  1996年,为配合公务员培训教育发展,成都市人民政府出台《成都市国家公务员“九五”培训规划》、《成都市国家公务员培训实施办法》,规划对“九五”期间的培训教育工作作了近期规划和长远规划,制定具体的部署和安排,提出要求和保证措施。认定16个区(市)县公务员培训施教点,初步形成以成都行政学院为主体的公务员培训基地和网络。

  1997年,成都市人事局印发了《成都市国家公务员“九五”培训规划的通知》,《通知》要求:推进晋升科长以上领导职务(含助理调研员以上)的任职培训。坚持“先培训、后提拔”,在特殊情况下,提拔后一年内必须参加培训。要根据任职培训的要求,按不同职务层次进行。年内提拔的人数培训率要达到90%以上。

  1999年,有针对性的培训是确保培训教育不走过场的关键。任职培训:对晋升领导职务的人员,按照相应职位的要求所进行的培训。对确有实际困难的,可先到职后培训,但必须在到职后一年内完成。专门业务培训:根据业务工作需要对公务员进行的知识技能培训。未经专门业务培训或培训不合格者,不得从事专门业务工作。同时,成都市按四川省人事厅规定建立《四川省国家公务员培训学员登记表》档案。1999年5月,成都行政学院第九期处(局)领导干部任职培训班76名学员,除个别因公请假以外,报到参训率达94%。经过对教学作了一些改革尝试,吸收国内外先进培训做法,将内容的指导性和应用性相结合,力争做到“按需施教”;教学方法采取传统型与现代型结合,努力提高创新能力;关心爱护与严格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一步提高了领导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本领、工作技能,通过培训增强了“公仆”意识,创新意识。把握了处(局)级公务员培训规律,不断提高了培训质量。当年,成都市被评为全省人事培训教育工作成绩显著单位一等奖。

  2000年,国务院提出西部大开发,国家人事部提出关于大规模开展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的要求,成都市市委、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外经委、市行政学院等单位参加的协调小组,负责培训工作的组织协调。首次举办了公务员专门业务知识培训。聘请四川联大、西南财大的专家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涉外部门领导到校任课,副市长何绍华亲自讲授第一期第一课。10月12日至11月28日,在行政学院连续举办了三期(每期两周)涉外经济管理干部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班,参训学员达195人。2002年“九五”期间,全市公务员培训实行计划、教材、证书“三统一”,培训方式、培训教育工作有了制度保证。举办任职培训班37期,培训2304人次。

  2003至2004年,成都市委提出“每年抽调1/5左右的干部参加各类培训”、“干部5年内要接受年均时间不少于12天的培训”的工作目标。成都市制定了大规模培训公务员的意见,要求县处级以上公务员5年内必须参加组织人事部门组织或认可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县处级(含县处非领导职务)以下公务员5年内要参加年均12天以上培训。培训首次实行学时登记制度,将公务员参加各种培训的情况登记在《成都市国家公务员培训证书》上,作为年度考核、任职、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培训方法在沿用传统课堂讲授法、案例分析法、研讨法等教学方法的基础上,借鉴国内外培训教学的新鲜经验,引进情景模拟、拓展训练、岗位实习等方法,逐步将培训从知识灌输型转变为能力提升型。参训人数和时间都有大幅度地增长,培训初步形成了规范化和制度化,成都市人事局被评为四川省“十五”期间人事人才培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2005年,成都市制定《成都市国家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员都必须离岗接受为期两周以上的专项培训,其培训考试成绩作为重新上岗、任职等的主要依据。7月,在市社科院举办了首期“公务员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人员培训班”,对2004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和不称职的85名公务员进行了履职能力专项培训。市长葛红林同志以“贯彻落实《国家公务员法》,争做一名高素质的国家公务员”为题目,给学员上了第一课。

  2005年首次在成都行政学院举办了乡镇干部推进城乡一体化专题培训班,来自成都市30个重点乡镇分管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副乡镇长和具体工作人员62人参加了培训;选派了都江堰市青城山镇等16个重点镇的16名优秀青年干部在市建委、市国土局等10个市级部门进行为期1年的上挂锻炼;按农村经济和城镇建设两个专题连续举办了3期为期1周的副乡镇长培训班,培训副乡镇长283人;举办全市招商引资业务培训班,市级相关部门,各区(市)县外经局(招商局)以及14个优先发展重点镇从事招商引资工作的公务员共120人参加。1990—2005年成都市公务员培训情况见表3-6。

  表3-6成都市公务员培训统计表(1990—2005年)单位:人类别录用人员任职资格中青年乡镇长机构改革

  分流基本称职和

  不称职期数65988652合计人数51707904642420417169更新知识培训更新知识培训是培训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是对在职人员进行更新、补充、拓宽相关知识为目的培训进修,使公务员及时掌握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新信息,以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1992年11月,为提高人事干部政治素质、业务素质,成都市人事局通过对全市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人事干部队伍的701人进行现状调查发现,参加过岗位短期培训的只占31%,于是在成都市率先制定《成都市国家行政机关人事干部岗位培训规划》。《培训规划》规定了目标任务和措施,要求每年计划培训200人,三年完成轮岗一次培训任务。12月,成都市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成都市教委、成都市司法局、法建办、专利局、计生委也相继拟定了本系统、本单位岗位工作培训实施意见。

  1993年8月,《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第十章第五十一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按照职位要求,有计划地对国家公务员进行培训。”第五十二条规定:在职国家公务员要更新知识的培训。1994年至1996年,培训工作以继续抓好国家行政机关干部的岗位培训、乡镇聘用干部、国家公务员制度实施操作骨干、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计算机应用知识和外向型经济知识的培训工作。同时,根据国家人事部和人事厅有关文件精神,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做好公务员培训施教机构成都行政学院和市属各干校的协调、指导资格认定工作,建立公务员培训网络,为公务员培训制度的实施提供有利条件。

  1997年,为实现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服务。逐步实施和完善全市公务员培训制度。成都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成都市推行国家公务员制度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在6月前完成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改革。年度中,全市42万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过渡考核考试,并获得合格证书。9月,成都市人事局印发了《成都市国家公务员“九五”培训规划的通知》,《通知》正式提出要“开展更新知识的轮训。要密切结合工作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对不同层次的公务员进行有针对性的更新知识培训。各单位更新知识轮训的人数每年应达到本单位总人数的1/4以上”。“九五培训规划”提出了根据全市扩大开放的需要,要有计划地积极稳妥地开展公务员涉外培训工作,组织公务员出国(境)。尤其是对涉外部门涉外岗位的干部,特别是处以上领导干部要进行涉外知识、计算机应用能力和外语能力的强化培训。用三年时间,使这些公务员达到涉外工作要求的水平,使之能在新形势下胜任涉外工作的各项任务。“九五”期间,本着“培训者先培训”的原则,对从事公务员培训工作的人员普遍轮训一遍,建立一支能胜任现代培训教育要求的培训管理和施教人员队伍。2000年11月,为落实国家人事部关于大规模开展公务员培训教育工作的要求,任职培训到训率有显著提高。在行政学院首次连续举办三期(每期两周)涉外经济管理干部政治理论和专业知识培训班,聘请了四川联大、西南财大的专家和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涉外部门领导到校任课,副市长何绍华亲自讲授。参训学员达190人次。市级机关各部门开展公务员专门业务培训235期,培训23177人次。按市委、市人民政府要求各区(市)县和市政府各部门广泛开展以普通话、计算机、涉外知识、创新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更新知识培训,培训39000余人次。培训工作全面带动了实施公务员法的进程。2001年,全面开展公务员普通话培训工作,WTO规则、涉外知识、创新能力等专门业务培训146期,培训9000人次。

  2002年至2005年,市人事系统加大了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力度,拓宽了培训的领域,协助各级、各部门举办公务员业务和更新知识培训班435期,培训34万人次。指导各区(市)和市政府各部门广泛开展以科学知识、创新能力、依法行政、世贸组织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培训人数达到72万人次,参训人数和时间都有大幅度地增长。培训初步形成了规范化和制度化,成都市人事局被评为四川省“十五”期间人事人才培训教育工作先进单位。

  表3-7成都市公务员更新知识培训统计表〖XB,HT5"H;Z<续表>〗类别期数人数(人次)考录、招聘前培训459786党校教育322538四川大学网络教育6309境外考察培训546依法行政(行政许可法)7211128计算机应用能力573894普通话等级培训及测试1065585WTO308020行为规范9510541公务礼仪433160履职能力185其他类素质培训84787专业技术等级培训36018026职称考前培训19515583中国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培训9425全国市场营销人员职业资格认证7437全国物流职业人员资格认证5315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资格认证18928IT认证391997企业内训18511152〔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

  对专业技术人才的继续教育,是紧跟时代的发展和要求,是党和政府对专业技术人员关心的重要体现,是有效地解决知识老化、促进科学技术面向经济建设服务社会的重要手段,是人事管理的重要环节。

  培训根据国家人事部1989年12月下旬在洛阳召开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座谈会精神,成都市委、市政府对多数专业技术人员知识陈旧、跟不上时代发展要求的状况,提出专业技术人才必须实行继续教育的意见,成都市人事局制定了《一九九○年专业技术干部继续教育工作意见》。《意见》规定了任务、内容、形式和要求。培训任务: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有组织、有计划、有针对性的培训,是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全年必须保证专业技术干部总数的五分之一参加知识更新、补缺方面的专业技术培训,每人培训时间不低于十五天。培训内容:继续教育要适应科技、生产、工作的发展,根据专业技术岗位的需求和职称资格考试制度建设,重点抓好适用技术和业务技能的培训。其主要内容是抓好以下十个结合:(1)结合农业科技进步,抓好良种技术、栽培技术、养殖技术的培训;(2)结合技术攻关和技术开发项目开展培训;(3)结合技术成果的推广开展培训;(4)结合产品的更新换代开展培训,重点抓好精密数控机床、特种无缝钢管、重型建筑机械、工程鞣性加工技术、装载机械、电子元器件、光纤光缆、特种玻璃、抗生素药物、棉麻混纺织物、真丝织物等一批重点新产品的开展培训;(5)结合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改革、创新开展培训;(6)结合提高创汇产品的质量和增加花色品种开展培训;(7)结合加强对进口替代产品国产的培训;(8)结合企业情况,为减少能耗,降低产品的成本开展培训;(9)结合提高我市的医疗技术水平开展培训;(10)结合提高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水平和外语水平开展培训。培训要求:(1)大力开展培训。计划每年培训专业技术干部八千人,其中:团体会员单位培训四千人,协会各培训中心培训二千五百人,协会各学科(专业)委员会、分会培训一千五百人。三年共培训专业技术干部24万人。(2)培训重点。①对象。根据全面提高、重点培养的原则,在对象上把拟晋升和已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作为重点。②内容。结合科技兴农,重点抓好良种技术、种(养)殖技术的培训。③形式。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以举办培训和有计划、有考核地组织专业技术干部自修为主要形式,辅以联合办学、送培、函授及电视教学等形式。无论举办进修班、培训还是组织自修,都要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做好专业技术干部继续教育证书制的准备工作。

  根据国家人事部要求,要创造条件对专业技术干部继续教育实行证书制,建立继续教育考核制度,把对专业技术干部进行继续教育的情况进行登记。全市在试点的基础上,普遍建立登记,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为建立证书制作好充分准备。当年5月,组织了1805名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外语培训。

  1991年,成都市三分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了继续教育培训。为加强培训力度,1992年,人事局在《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意见》中强调:各单位、部门必须保持所属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一半参加专业技术和技能的培训,参训人员人均培训时间应不低于10天。培训紧紧围绕“四开发、一开拓”,重点结合20项重点技改项目建设、19种重点产品的发展、500个新产品的开发、100项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88万亩“三亩”建设、21万亩“三低”大改造、25万亩“三荒”地综合开发实施教育。通过多形式、多渠道方式共培训专业技术人员45万人次。其中培训大、中型企业技术人员25万人次;结合“三三工程”培训农业技术人员2000人次;培训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员2000人次;培训卫生、科研和社会科学专业技术人员16万人次,发放继续教育证书201万册。1993年,为加强中青年科技人员的培养,全年共培训5万人次。1994年,成都市指导组织企事业单位继续教育6万余人;举办了40人的继续教育管理者培训班。

  1995年,成都市人事局局长李果、副局长汪世刚、政策法规处处长刘龙元撰写的《加强法规建设,注重政府调控,促进继续教育的深入发展》、《提高乡镇企业人才素质,促进乡镇进一步腾飞》、《继续工程教育解决科技人才衔接初探》三篇文章被列入第六次世界继续工程教育大会的交流文章并收入大会文集,成都市继续工程教育的探索及做法,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国际继续工程教育协会的肯定。

  2003年,组织全市45900余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以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科技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共同科目继续教育;指导各区(市)县、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开展培训、研修、考察、自学等各种形式的专业知识继续教育52000人次。

  1990-2005年,成都市举办专业技术进修班1017期,培训专业技术人员49300余人,被中国继续教育工程协会评为全国继续工程教育先进集体。

  积分登记2001年,成都市按国务院的规定,根据继续教育“九五”规划总体目标,提出如下工作要求:(1)保证50%以上的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12天,80%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7天;(2)强调继续教育证书的登记,把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同职务评定和聘任结合起来;(3)指导全市各继续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种形式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48万人次。以上意见为继续教育积分登记提供了理论根据,印发了《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积分登记实施意见》。登记对象为全市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含非公有制企业、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分计算:按每天8学时,1学时2学分计算,折算为192学分。初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四年为一个周期,共需完成768学分(其中共同科目230分,专业知识538分);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五年一个周期,共需完成960学分(其中共同科目290分,专业知识670分)。共同科目与专业知识学分不能相互替代。登记办法:经人事部门、职改办认定的登记站(点),承担共同科目和专业知识的积分登记工作。专业技术人员凭有效登记资料,到本专业(或指定)登记站(点)进行登记。证书发放:登记站(点)在核准发证对象的基础上填写《证书》发证名册报市人事局。市人事局委托成都继续教育工程教育协会对证书进行编号、登记、核发。

  2003年,四川省人大颁布《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成都市转发了人事部《2003—2005年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划纲要》,会同市人大文教卫生委员会转发了省人大、省卫生厅《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的通知》,并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3月,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暂行规定》,经考核认定,批准成都冶金职工大学等39个培训机构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继续教育基地主要承担本系统、本行业和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5月,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积分登记制度正式启动实施一年,针对在实施过程中反映出的一些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关于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积分登记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说明》,对积分登记工作中登记对象、学分计算、登记和验证等方面的一些具体要求和做法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2004年,成都市继续教育积分登记工作以《建立积分登记制度、推动继续教育深入发展》经验,在四川省人才培训教育工作会议上交流,受到四川省人事厅领导的表扬和与会代表的重视。

  登记对象和要求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积分登记工作的对象为全市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全体专业技术人员。积分登记情况作为申报上一级职称资格、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要求:(1)初定职称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时间每年不少于12天(只要求专业学分),作为初定职称的必备条件。(2)各部门和单位应将不愿申报上一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和聘任上岗相结合,作为考核和聘用上岗的重要条件之一。(3)对通过参加全国“以考代评”取得职称资格的人员,各部门、各单位应将接受继续教育的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4)各地、各部门应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无单位人员继续教育的管理服务工作,通过实施积分登记促进和规范这部分专业人员的继续教育。

  共同科目培训与考试共同科目包括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和科技知识。学分授予标准为:参加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合格,高级各授予96学分,初、中级各授予76学分;参加科技知识考试合格,高、中、初级均授予96学分;参加培训每科授予10学分;参加考试但未合格,每科授予10学分。考前培训自愿参加,获得的学分只能记入共同科目积分。具体情况见表3-8、3-9。表3-8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共同科目学分授予标准序号项目学分123必修课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共同科目读本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内)高级中初级高级中初级高级中初级605060509080123选修课各类考试前培训继续教育专题讲座、辅导课培训班以核定标准计分以核定标准计分以核定标准计分备注必修内容有政策规定免试者,视为完成该项目的继续教育内容,并按标准计分。表3-9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知识部分科技奖励学分授予参考标准级别内容学分标准国家级1.发明奖2.自然科学奖3.科技进步奖4.其他奖励550500450按科技进步奖50%计分省级1.政府奖(科技进步奖)2.其他奖450按政府奖30%计分市级1.政府奖2.其他奖400按政府奖30%计分区(市)县级1.政府奖2.其他奖励300按政府奖30%计分说明:1.国家级奖励证书由国家科技部(原科委)颁发有效。国家级“其他奖励”经国家其他部(委)颁发的证书有效,并按“科技进步奖”的50%计分。

  2.表中“学分标准”为主研者的计分标准,参研人员根据参研者的排序按10%递减计分。

  3.2000年以前的“星火奖”,按国家、省、市级“其他奖励”项目额标准计分。培训与学分折算专业技术人员参见经人事部门认定的共同科目和专业知识培训结业后,获得学分卡作为登记继续教育积分的依据。培训班需经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并按照时间、培训内容核定学分标准。凡参加国家和省级继续教育培训的,经政府人事部门备案后参加有关标准授予学分。一次培训授予学分最高不超过80分。

  学分登记学分登记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其中,专业技术人员较集中的单位,可由市级主管部门增设登记站(点)负责登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无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区(市)县人事代理部门、市继续教育服务中心进行登记。每年的具体登记时间由登记站(点)自行确定,登记完毕加盖《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登记专用章》。其中培训学分登记后需将学分卡集中粘贴在继续教育积分登记手册后页的学分卡粘贴处,以备验证时核对。登记收费要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年收费一次,不得多收费或重复收费。

  验证验证工作一个周期进行一次(即初、中级4年,高级5年)原则上安排在当年上报职称评审材料之前,具体时间由各部门、各地区自行确定。验证工作由市继续教育服务中心、主管部门和地区职称改革部门负责组织,也可委托继续教育基地组织实施。无主管部门、无单位的由区(市)县人事代理部门、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服务中心负责。验证后加盖章,验证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

  2003年,随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成熟,四川省出台《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继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1)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知识更新、补充、拓展,提高专业技能、管理水平,增强创新能力;(2)对在岗未达到岗位专业技术技能要求或者需要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脱产、半脱产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80学时;专业技术人员依法享有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和履行接受继续教育的义务。对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情况、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所在单位应当在统一制发的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上连续记载,作为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聘任、晋职、职(执)业资格注册的依据之一。2002-2005年,经过正规考试,拿到积分登记证书的专业技术干部有56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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