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个思想家在理论创作过程中,为了准确地表述其理论体系和基本思想,都会遇到如何选择和界定术语和概念的问题,这在理论创造过程中是不可避免的。我们甚至可以说,思想观念上创造性的突破往往是与重新界定和选择术语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道理很简单,因为任何一个术语都表达着某种特定的思想和观念,一个术语在经过反复的使用之后通常都会产生一种思维定势,当人们看到一个名词术语时都会条件反射式地联想到某种特定的思想和观念,这就已经足以对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构成障碍了。当然,名词术语的界定和选择也不是思想表达者为了标新立异就可以随心所欲地发明和创造的,从根本的意义上来说,名词术语的界定和选择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同时也是一件极为严肃的工作。康德曾经指出:“当语言在对给予的概念本来已经不缺乏任何表达的时候人为地去制造新名词,这是一种不通过新真实思想、却想通过在一件旧衣服上加一块补丁来使自己突出于众人之上的幼稚做法。”康德:《实践理性批判》,邓晓芒译,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10-11页。这一章的主要内容就是要对罗尔斯的公共理性思想进行一种概括性的说明和描述,以便从总体上对罗尔斯提出的公共理性思想有一个整体的理解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