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沫若
李镜池同志:
大著《周易类释》原稿接到,已经读了一遍。《科学思维·科学知识》一节,写得好。你在《易经》范围内,可以说把辩证法的萌芽写活了。但有一个时代性的问题,始终在我脑子里回旋着。您认为《周易》编著于西周末年,在我看来,似乎为时过早。在中国思想发展史上,有好些地方很难说通。
八卦究竟作于何时,尚难断定。天地对立的观念,在我国发生得很迟。殷周时代的天是上帝的别名,是至高无上的,并不与地为对。周金文中无八卦痕迹,至于没有地字。甚至乾坤等字样,在比较可信的古书中也出现得很晚。
《周易》中谈到夫妇关系,已有妇人从一而终之义。如恒卦上六“恒其德贞,妇人吉,夫子凶”。《象传》说为“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看来并不牵强。但是,在春秋年间的贵族妇人犹然以“人尽夫也”教训其女。
商贾,在古代是由奴隶兼管的。成为唯利是图的真正的商人集团是在春秋年间。《周易》中屡见资斧字样,资斧是货币。斧就是齐国与燕国的刀币。刀币的产生,当在战国初年,或者春秋末年。
《益》卦爻辞中很明显地用到春秋时晋国的故事。六三“中行告公,用圭”。六四“中行告公,从,利用为依迁国”。中行显然是人名,三与四都不在上下卦的中位,不能解为中道或半途。《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晋侯作三行以御狄,荀林父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