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在中国古代是指当代平常的或凡庸的下层社会的一种倾向,例如《孟子·梁惠王》“寡人非能好先王之乐也,直好世俗之乐耳”,这是将古代的雅乐与当代的俗乐相对而言;《离骚》“謇吾法乎前修兮,非世俗之所服”,这是将古代圣哲与当代普通平民相对而言。自宋代市民阶层兴起之后,世俗实即指市民社会的普遍倾向,它与上层社会的和宗教的文化色彩有着本质的区别。杂剧在元代虽然其接受群众是普通市民,它是通俗的综合的文艺形式,但其题材的大多数是非世俗的。明代戏曲家朱权在《太和正音谱》里将杂剧分为十二科:“一曰神仙道化,二曰林泉丘壑,三曰披袍秉笏,四曰忠臣烈士,五曰孝义廉节,六曰叱奸骂谗,七曰逐臣孤子,八曰朴刀赶(杆)棒,九曰风花雪月,十曰悲欢离合,十一曰烟花粉黛,十二曰神头鬼面。”这十二科里有的意义重复,而如“悲欢离合”则并非题材,能适应多种故事结构。自明代以来,迄于现代,研究元杂剧的学者都忽略了其中的世俗题材,未能列入十二科之内。在百余种元杂剧里,以现实的下层社会日常生活为题材的作品是很少的。公案剧如《包待制智斩鲁斋郎》《张孔目智勘魔合罗》《河南府张鼎勘头巾》《包待制智赚灰阑记》《神奴儿大闹开封府》《感天动地窦娥冤》等也涉及下层社会中现实的种种冤屈与罪恶,但都由代表天道与法权的清官们公正地执行了惩恶扬善,终于使善与恶的报应分明。这曾是许多学者非常重视的,探讨过它们深刻的社会意义。此外,尚有一些以现实市民社会日常生活为题材的作品,如无名氏的《朱砂担滴水浮沤记》和《风雨像生货郎旦》,秦简夫的《东堂老劝破家子弟》,萧德祥的《杨氏女杀狗劝夫》,王实甫的《苏小卿月夜贩茶船》(已佚),武汉臣的《李素兰风月玉壶春》,无名氏的《郑月莲秋夜云窗梦》等,它们在当时和后世都是很有影响的剧目,最鲜明地表现了市民社会的真实和市民阶层的思想。它们应是元人杂剧中最典型的市民文学作品。
市民社会里的人们在商品经济的影响下有种种强烈的欲望,尔虞我诈,损人利己,谋财害命等现象正体现着市民社会的本质。一些善良而弱小的市民在这种社会里兢兢业业,勤苦劳累,而往往遭到意外的横祸。社会的恶势力始终像魔鬼一样跟随着他们,注定不可避免明刊《元曲选》插图的厄运。这样的主题在宋人话本小说如《错斩崔宁》《万秀娘仇山西洪洞县元代壁画演戏图报山亭儿》等曾有所表现,但在个别元人杂剧里却表现得更为真实和深刻,因它排除了事件的偶然性,暗示了那种威胁人们安全的恶势力的普遍存在。《朱砂担滴水浮沤记》表现了一个善良的小贩的悲惨命运。王文用家住河南府东关,同父亲和妻子一家三口安分营生度日。文用离家到江西南昌小本贩卖,获得厚利,挑着货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