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购得朱则杰《清诗选评》一书,被书中一首诗作吸引。这首诗作称为江阴女子所做,名曰《题城墙》。顾名思义,这是一首城墙上的涂鸦诗作。书中所称诗作为一江阴女子所题。这个说法叫人产生无限联想,既是无名氏,又怎能知道是江阴女子所为?据载,江阴城破,幸存者老弱病残五十三口。这江阴女子是否为幸存者之一?江阴城破,清军屠城,一年轻女子岂能得以苟活?又何以从容题了这首气壮山河的诗作?
雪胔白骨满疆场,万死孤忠未肯降。
寄语行人休掩鼻,活人不及死人香。
短短四句诗,可谓惊天地,泣鬼神。这个江阴女子带着我们,一下子穿越了历史,回到明末清初那血雨腥风的八十一天。一个江阴女子的诗作,叫我们认识了明末抗清三公的故事。
顺治二年乙酉(1645)清兵的铁蹄以无可阻挡之势横扫天下。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在弹丸小城江阴遭遇了最顽强的抵抗。其实江阴本为降城,明朝知县已经下岗,卷了行李卷走人,大清知县方亨上任。民众并未抵抗,只是在受降条件上双方争论不休。按照大清例律,归顺清朝必须要剃发。可以这样理解,这场史无前例的残酷战争是因为剃头引发的。明朝子民投降可以,誓死不剃发。清朝官吏却咄咄逼人必须要剃发。双方一触即发,这个方亨知县写信给大清上级领导。要求派兵多杀几个吓唬吓唬这些不知好歹的。结果,信被查获,知县方亨被杀。
大清铁骑马上就要兵临城下,现任江阴典史陈明遇觉得守城拒清还得找明白人。这个“明白人”就是前任典史阎应元。我们先了解一下,典史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官。从元朝开始,设置典史,明朝和清朝都延续了这样的设置。典史设于州县,是县令的佐杂官,不入品阶。掌管缉捕、监狱的,相当于小县城的公安局长。在清朝这个工作的工资是年奉银31两5钱2分,养廉银80两。看来收入不怎么高,但是典史的职务是由皇帝签批任命的,属于朝廷命官。
阎应元已经退休了,因为干得好,朝廷还想提拔他到广州那边升职一下。可是阎应元是个孝子,家有老母,不能远行。就带着老母亲,在江阴城外的砂山脚下过起了退休的日子。陈明遇感觉自己领导不了守城重任,于是就请阎应元出山。这个阎应元还真给面子,一听这事马上就答应了。
八旗兵所向披靡,没有想到在江阴城遭遇顽强抵抗。一座孤城,在现任公安局长陈明遇和离退休的前任公安局长阎应元以及教育局长冯厚敦的带领下,经历了八十一天的苦战,演绎了可歌可泣的壮举。中间的拉锯战不赘述,惨烈程度史无前例。
三位率十万义民,面对二十四万清军铁骑,两百余门重炮,困守孤城八十一天,使清军连折三王十八将,死七万五千人,史称江阴八十一日。城破之日,义民无一降者,你可以杀我,却不可以侮辱我,幸存者仅老幼五十三口。阎应元被俘后坚决不向清廷贝勒下跪,被刺穿胫骨,“血涌沸而仆”,却始终没有弯下膝盖,终英勇就义。
阎应元在临死之前,写下慷慨诗句:
八十日带发效忠,表太祖十七朝人物。
十万人同心死义,留大明三百里江山。
一座江阴城,人人为英雄。城破后,陈明遇命全家男女四十三人自焚死。复持刀与清军作殊死战,身负重创,身死僵立墙边。守城战斗激烈异常,冯厚敦在清军二百多门火炮轰开城门后于明伦堂自缢殉节;妻王氏,与其孀妹投水而死。这些惨烈的故事里,最为震撼的一幕是,清军劝降。城中老者诈降,白银下面藏着火药。当场炸死清军3000余人,其中有亲王一人、大将二人,清军为之三军挂孝。
江阴这块硬骨头,清军虽然最终啃了下来。可是却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在冷兵器时代,火药还没有完全普遍用于战争的时候,战场上清军死亡七万五千人,江阴十万民众殉难,其惨烈程度骇人听闻。抗清三公的民族气节令人敬佩,若我中华发扬这精神,何以被外寇侵犯。
这场江阴之战,按说应该彪炳史册。可是,在《明史》和《清史稿》中,却没有一字记载。幸运的是只有两个古人用文字记载了这段尘封的历史。一是邵长蘅的《阎典史传》,一是韩菼的《江阴守城纪》。
《阎典史传》作者邵长蘅(公元1637——1704),字子湘,号青门山人,江苏武进人。他的这篇文字描写得相当细致入微,有很强的可读性。《江阴城守纪》则为一本书籍,作者韩菼,字元少,别字慕庐,清康熙年间,殿试第一,官至礼部尚书。他其实是编撰人,自己写了《江阴守城纪》以外,书后还附录了其他三人的文章。内容都是江南百姓抗击清军事件。
这本书记述更为详尽,可以当做《清诗选评》的注释,如开篇我们质疑的江阴女子到底是何许人也,在《江阴守城纪》里,这样记述“有一江阴无名女子,在殉节前题诗”。看来这江阴女子也是十万江阴英雄里的一个。或许这个英雄不是女子,说她是女子,意在讽刺那些贪生怕死苟且偷生的须眉大丈夫吧。
(发表于《辽宁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