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之简直要疯了,抡起胳膊就挥了下去。
“啪”的一声脆响,在狭小的车厢空间里响起,两个人都愣住了,气氛一下子变得凝重起来。
两人靠得太近,呼吸喷洒在彼此的脸上,灼烧一般。
君天则后退,靠在座椅上,没有说话。
陶之也尴尬的转头看向窗外,“送我回去,我不想呆在这儿。”
这里曾经给她留下过最幸福、最甜蜜的回忆,也是让她最痛苦、最悔恨、最颜面尽失的地方。
君天则这会儿也冷静下来了,“你不喜欢这里的房子,没关系,你喜欢哪儿的?”
他这样的语气让陶之更火了,她嘲弄的开口,“君天则,你想干什么?别说你喜欢我,我受不起!”
“没什么喜欢不喜欢的。”君天则下意识的否认。
“那你是不是太无聊了?你身边那么多女人,你干嘛就盯着我一个?”陶之有点儿气急败坏。
想到今天听到公司里那些同事的议论,陶之的心情就糟糕得要命,“君天则,你知不知道,只要有你出现在我身边,就会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你放过我好不好?”
君天则看着她又气又怒,觉得那种无力的感觉又来了。
他就觉得,好像他现在做什么,都无法讨好她。
捶了一下方向盘,君天则有点儿急躁发动了车子。
车速飞飙着将陶之送回郝云家,然后扬长而去。
陶之看着飞驰而去的车子,不知道怎么的,心中有种说不出的寂寥感觉,。
一身疲惫的回去,进门就看到已经被、插在花瓶里的玫瑰,顿时气不打一处来,将花拿起来直接给扔进了垃圾桶。
而离开的君天则车速一百二的在市区横冲直撞,最后上了绕城的高速,车速一直维持在一百四,也不知道开了多久,直到车子发出没油的提醒,他才下了高速,停了车。
冷风吹得脸都麻木了,君天则抽出一支烟,抽了大半根,忽然笑了一下,他何必这样低声下气的去讨好她忙,他君天则想要一个女人,难道还能让她逃出掌心了?
想到这里,他狠狠的将烟头扔了出去,重新发出车子,汇入滚滚车流。
第二天,陶之还是去了公司,同事们依然热情的打招呼,笑容甚至更灿烂了几分。
陶之神色淡淡的,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
只是,进到办公室,她就愣住了, 一大束火红的玫瑰撞入眼帘,几乎占据了她的整张办公桌。
“桃子桃子,九百九十九朵啊,好浪漫啊。”小甲凑到她身边,一脸羡慕。
陶之脸上僵硬,连一个笑容都扯不起来。
君天则,他到底想干什么?
其他同事虽然没有八卦的来问东问西,但是,女同事羡慕妒忌恨的眼神儿,男同事无奈可惜的眼神儿,让陶之浑身不自在。
就连季总,在她递交客户分析报告上去的时候,都问了一嘴,陶之没有回答,他又笑着叮嘱她,注意保护自己。
陶之明白,他们都依偎公司老板看上她,追求她,是在尝新鲜,谁也不会认为君天则是认真的,当然,陶之自己更不觉得君天则这样做是因为喜欢她。
更让她受不了的是,这仅仅是开始,往后的日子里,鲜花是日常,时不时的还送上珍贵的首饰和服饰,更离谱的是一把手钥匙和一把房门钥匙。
陶之心中又气又恨。
花分给同事,或者扔掉,首饰、衣服、车子和房子则根本没办法处理,她只能找一个大箱子全部装起来,在半个月之后,又全部给快递到了素云别馆。
这周,公司签了一张超级大单,准备周末的时候开一个小型庆功会,大家乐呵乐呵。
陶之作为功臣,自然要出席。
沈重得知她工作业绩斐然,很是高兴,连连夸奖不说,还让她去沈家吃饭,陶之拒绝之后,沈重又说沈夫人亲自为她下了厨,要她务必要去,沈重还特意告诉她,沈芊芊不在家。
虽然知道沈重夫妇对她这么好,是有目的的,但是,人家这样笑脸相迎了,她要一再拒绝,似乎也不太好,于是就答应了。
谁知,去了之后才发现,沈家还别的客人在。
那是一个年轻男子,长相白、皙斯文,戴着一副眼睛,穿着很随意的休闲装,里面是英伦分的羊毛衫,温文尔雅的感觉。
他正和沈重在玻璃花房下棋,两人一边下一边聊天,很熟稔的样子。
看到陶之,沈重笑着招手让她过去。
看管了沈重威严板正的脸,这会儿笑容满面倒是让她有点儿不习惯。
“小之,你来得正好,这是世勋,你庄伯伯的儿子,刚从国外回来,现在打算在国内发展,他也是外贸的,你们一定有话题可以聊。”
“世勋,这是陶之,是叔叔刚认回来的女儿,很能干的。”
陶之心中有点儿不爽,她还没正式和沈重相认呢,就开始给她牵红线了,他们就这么迫不及待吗?
“陶之,这名字很有意思,简单又好听。”庄世勋起身,微微一笑,风度翩翩。
虽然心中不爽,陶之面上却没有表现出来,落落大方的和庄世勋握了手,然后坐下看两人下棋。
庄世勋虽然年轻,棋艺却很厉害,一边找话题和陶之聊天,还能一边淡定从容的下棋,到最后,输了半子,让沈重很是高兴。
“老啦,长江后浪推前浪啊。”沈重一边收拾棋子,一边欣赏的看着庄世勋。
“沈叔叔还是和以前一样厉害,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绞尽脑汁,依然不是沈叔叔的对手。”
陶之在一边听了,撇撇嘴。
“好了,都过来吃饭吧,难得世勋一回国就先来看我们,阿姨真是很高兴啊。”沈夫人笑着出来招呼大家去餐厅,还亲热的拉着陶之的手,“小之啊,最近工作是不是很忙啊?你比上次我看见你可瘦了不少啊……”
陶之浑身僵硬,挤出笑容,“还好,不太忙。”
“怎么不忙?我可听季总说了,这次你们公司能签下这张大单,你可是大功臣,据说这一单能抵上你们大半年的业绩了,是不是?”
“也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公司里大家都付出很多。”
庄世勋也趁机开口,“小之那么厉害,我是不是要考虑挖墙角啊,我的公司正需要小之这么优秀的人才。”
“我哪有沈夫人说的那么厉害,再说,有庄先生在,我哪敢班门弄斧啊。”
“哈哈哈,不用说了,你们都很优秀!”
坐下之后,庄世勋忽然问了一句,“芊芊不回来吃饭吗?”
“那个死丫头,回国之后就知道玩儿,这段时间疯了一般往外面跑,成天不着家。”
“她才毕业,是要放松放松,好好玩一玩的。”
看他们聊得热络,陶之就低着头不说话。
沈重很快将话题扯到庄世勋的贸易公司上,然后将话头递给陶之,引她和庄世勋说话。
其实,庄世勋是那种特别会说话的男人,很会察言观色,什么话能说,什么话不能说,什么话能讨人欢心,什么话会得罪人,他都知道。
一顿饭,倒是吃得宾主尽欢,饭后,陶之不想多留,起身告辞,庄世勋也说不多打扰,也要走,沈夫人更直接,假意挽留一句都没有,直接要庄世勋送陶之回去。
陶之礼貌的拒绝了一次,最后还是答应了。
“今天看你很不高兴的样子?”
“没有不高兴啊。”
“不介意我说实话吧?”
“嗯?”
“今天呢,其实是沈叔叔请我来的。”庄世勋说着,顿了一下,“但是,我觉得我今天真的来对了,不然,就不能认识小之这样又漂亮又能干的女孩子了。”
陶之脸上露出尴尬之色,微微一红,“我很高兴认识庄先生。”
“我都已经叫你小之了,你还叫我庄先生,要不要这么生疏啊?”庄世勋笑容亲和,“要么跟着芊芊叫我庄大哥,要么叫我世勋也可以。”
庄大哥?世勋?他们没有那么熟吧。
庄世勋见她愣愣的,很为难的样子,又笑,“或者叫我史蒂文也行,我英文名。”
陶之听了,暗自松了一口气,“史蒂文。”
“其实你不用那么紧张的,我觉得我们今天挺聊得来的,如果是在别的场合认识,应该也能成为好朋友的,你说呢?”
陶之点点头,这一点她倒是不反对,庄世勋是个温和亲切,又会说话的男人,的确容易让人心生好感。
很快,庄世勋将她送到家,临下车的时候,递给她一张名片,“我希望你不会随手扔掉。”
他这么一说,陶之倒当真不好扔掉了,当着他的面儿,拨通了上面的号码。
庄世勋的手机响起,两人才笑着说再见。
上楼,看着庄世勋的车子停了好一会儿才离开,陶之长长的叹息了一声。
沈重的电话在她临睡前打来,“小之啊,你觉得小庄怎么样啊?”
“很好啊。”
“那你喜欢他吗?”
陶之苦笑,“沈市长,感情的事,我喜欢顺其自然。”言下之意,你们就被折腾了。
“哦,好好好,顺其自然,顺其自然,其实,小庄挺好的,长的好,人也优秀,家世背景什么的也挺好的,和你也有共同语言……”
陶之听了,满头黑线。
挂了沈重的电话,君天则居然也打电话来了。
看到他的名字,陶之下意识的就摁掉了。
很快,电话又响了起来,还是君天则。
陶之皱眉,这次直接关机了。
房间里瞬间安静了下来。
而电话那头的君天则却气得直接扔了手机,然后拉住临溪,“你不是说今天就搞定的么?现在半个月都过去了!”
看着喝得醉醺醺的君天则,临溪也很无奈,“是是是,你君总看中的妞比较特别吧。”说着,捡起君天则的手机,翻出陶之的号码就拨了过去,谁知却关机了。
他不死心,将手机扔给身边的女人,让她每隔几分钟打一次。
结果,半个小时后,陶之的电话终于通了。
“喂,你好,这里是醉美色,您的朋友在我们这儿喝醉了,麻烦你来接一下他好吗?”
“抱歉,我和他不熟,你找别人去吧。”
“小姐,我都连续打了了十几个人了,都说没空,小姐麻烦你了,快点儿来吧,我们这儿很忙的,真的没空照顾他。”临溪说完,挂断了电话,又塞给君天则一杯酒,“她来不来就看你的造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