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孝于忠”:重庆忠县与忠文化

书名:孝道文化新探 作者:四川省民俗学会 字数:388082 更新时间:2019-11-20

  杨柳 程庆

  忠和孝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人们也认为有时“忠孝不能两全”,成全了忠,就舍弃了孝,成全了孝,就顾不了忠,熊掌与鱼不可兼得。但是,就本质上来说,忠即是孝,孝亦即忠;孝是忠的基础,是忠的缩影;忠是孝的延伸。因为国是家的延伸,家是国的基础,孝是用于处理家庭父子兄弟的关系,忠是对待国家和君主的态度,虽然一大一小,一内一外,一人子一人臣,但道理是一样的,所以,孝与忠其实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他们在多数情况下都是和谐的。但有时国家利益与家庭利益还是有冲突,在忠与孝发生矛盾时,普通民众通常将家的利益、孝的义务置于国家利益之上,要求人子先孝后忠,而统治者则通常是强调首先忠于国家。中国古代也确实出现过许多忠孝两全或移孝于忠的典型人物,并且这些忠臣或孝子的事迹还世代相传,熏陶濡染一方生灵,影响到一方风俗。自从重庆忠州(今忠县)在周代产生了一个忠臣巴蔓子后,此地历来就是一个有着忠孝传统、人才辈出的地方。提倡移孝于忠,这是唐代对于忠孝关系的突出贡献。本文拟就唐统治者对于重庆忠州的改名和历代统治者对忠州地方忠臣的褒奖来说明封建统治者对于处理忠孝关系的态度和倾向。

  一、“孝”的文化内涵

  在我国,孝的观念源远流长,历经两千多年,经久不衰。什么是孝?“孝”字最早见于殷商甲骨文。《尔雅·释训》云:“善事父母为孝。”即善待父母称为“孝”。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老部”中解释:“孝,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孝也。”自此,“善事”成了“孝”字的本义,“子承孝”成了“孝”字的正解,“孝”字成了孝道的专用文字。

  在我国的传统文化中,孝文化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中国传统文化的代表是儒家文化,而儒家思想的核心,就是一个“仁”字,儒家伦理道德学的核心,就是一个“孝”字。孔子云:“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孔子对孝十分重视与推崇,孔子首创私学,把“孝”放在教学首位,说“孝”是道德的根本。“孝乃德之本”,“百善孝为先”。因此,在孔子看来,孝是一切人伦道德的根本。

  孝文化作为道德规范要求有其积极、合理的内核,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养亲。《诗》云:“哀我父母,生我劬劳。”赡养是孝的基本要求。父母含辛茹苦地抚养子女,历尽艰辛,子女成年后,应当思鸟兽反哺之情,尽心尽力赡养父母,使其在物质生活上尽可能得到满足,这是儒家孝理论的最基本要求。

  其二,敬亲。赡养是孝的基本要求,但并不是说赡养就是孝。子女对父母的孝并不只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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