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柏青
楔子:从民俗孝世象说起近年受命主编《崇州民俗志》,开展民俗普查,从基层报来的资料,随处可见一个久违了的命题——孝世象。这是前所未有的,和20世纪80年代初修志时大相径庭。记得,当时见到《剐儿滩》、《雷打庙》、《街子(该死)场的来历》之类带“孝”的资料,均视为“毒草”而拒之门外。如今,孝道光扬,孝行受到推崇,一届又一届的“孝亲敬老之星”评选活动,对那些“一年土、二年洋、三年不认爹和娘”的新贵、暴富则弃如敝屣。对那些虐母弑父的“鸟兽”,即便成精化作“三头鹫”、“双面兽”,也一一为神(人)射杀灭绝;而对打柴晚归,途遇妖魔,英勇战死的孝子“石敢当”却视为驱魔辟邪的英雄,多由乡里集资刻碑,竖立路口、桥边或庭院。山村农户堂屋贴有“一等人忠臣孝子,两件事读书耕田”对联。新婚花烛夜有歌谣:“一张红帕儿亮光光,几辈古人做比方。安安七岁把米送,三孝状元又一双。”有的乡规民约还提出,不孝敬父母者,一律不得选任干部的决议。孝童碑被毁,孝童村被撤,被“红头子”文件改名为××村,然而人们依然叫它“孝童村”。这些民众的情感,这些民俗的记忆,是怎么也抹杀不掉的。
由是,生发“野火烧不尽”的盛况;由是,唤起良多感慨,忆起诸多往议;也由是,笔者撰此论文,以应“中华孝道文化学术研讨会”之征。
一、孝行历来受尊崇
何谓孝?《说文解字》云:“孝,善事父母者。从老者,从子。子承老也。”意味深长的是甲骨文的“孝”字的造型就是一个长发老人,而金文的“孝”字更有意思,是一子扶持着一个驼背老人,两种造型的“孝”字,传递出来的信息都是年轻人对老年人的尊重与扶持。“盖孝子之有深爱者,必有和气;有和气者,必有愉色;有愉色者,必有婉容。故事亲之际,惟色为难耳,服劳奉养未足为孝也。”这种孝是发自内心深处的挚爱,语言要和气,面色要和悦,行为要恭敬。始终做到和颜悦色,换取父母的欢心。诚如子夏所云:“为父母,能竭其力。”事奉父母,要做到尽心竭力。
虞舜孝感天地,华夏美俗流芳。早在周易时代,古先贤在“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近取诸身,远取诸物”的实践中就已意识到孝行的要义,《周易·彖·萃》曰:“王假有庙,致孝享也。”来知德《集注》释:“尽志以致其孝。”认为毕恭毕敬的行礼就是孝。大倡孝行,对不肖子孙,还制定了焚、死、弃的严厉刑罚,《周易·离九四》曰:“突如其来如,焚如,死如,弃如。”如果“被逐的不孝子返回,人们(就会)将他焚烧,治死,抛弃”。诗经时代的“风”、“雅”中,也有不少表现孝亲敬长、善事父母和祭享先贤的动人诗篇,有报答养育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