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成都市人事局紧紧围绕“稳定”这个中心,积极开展工作。各部门在目标实施过程中,以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稳定经济、稳定社会为根本,做好各项工作。9月,开展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大检查,从检查的143项指定目标任务情况看,各处室均严格按照局党组年初提出的“四个紧紧围绕”和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开展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坚持层层分解、各负其责的原则,做到了精心组织、精心操作,使我局3项一级目标分别完成了原计划的95%、110%、90%,142项二、三级目标按时或提前完成75项,其中12项受到国家人事部的肯定,11项受到省人事厅的肯定,11项受到市委、市政府肯定。同时,作为全国性交流的16项,省级交流的7项,市级交流的12项,有24份文章材料被上级或报刊、杂志转发、采用。
1991年2月,经过人事局动员、处室讨论、局长办公会审定的程序,坚持各负其责的原则,把具体的任务和责任落实到局领导、处室负责人和一般工作人员。对一级目标17项进行了层层分解,共分解出二级目标5项、三级目标145项。同时,还提出了29项争先创优及标准、措施,按照目标进度狠抓落实。6月底,市政府下达给我局的一级目标中,按原定进度应于上半年完成的5项目标均已完成;150项二、三级目标中,也按时或提前完成。原定应于下半年完成的一、二、三级目标,也按进度要求,抓紧积极实施。10月,按照刁金祥市长年初对我局提出的“希望九一年在提高工作效率上创造新经验”的要求和吴希海书记“要用目标管理这个办法来提高工作效率”的指示。我局在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找准问题的基础上,局党组作出了“进一步提高我局机关工作效率的决定”并抓紧进行了建立健全配套制度的工作。这个“决定”,得到了刁市长的肯定,给予“办法好,应推广”的批示。这为我局目标任务的完成提供了有利的制度保证。12月底,194项目标全部完成。
1992年至1993年间,根据市人民政府目标办、市人事局、市老龄委决定,增加了敬老保证网络目标的考核。
1994年,人事局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和市目标督查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四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翻两番、达小康、建都会”战略目标,围绕今年“改革、发展、建设、服务”工作主题,在局新一届领导班子的带领下,以建立人事制度新体制为目标,以社会主义市场机制配置人才资源为基础,以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目的,以转变作风和加强自身建设为前提,全面优质地完成了市政府下达给我局的10项一级目标、5项二级目标、6项为民办实事项目、8项填补一级目标(对外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