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人事普法规划是依法行政的重要前提,是人事立法的重要依据。成都市人事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实施规划。“一五”人事普法规划从1986年至1990年止;“二五”人事普法规划从1991年至1995年止;“三五”人事普法规划从1996年至2000年止;“四五”人事普法规划从2001至2005年止。〔实施规划〕
人事“一五”普法规划是普法教育工作的前期准备阶段。1992年9月,成都市人事局按照市法制办公室的要求,制定“二五”人事普法规划。
普法对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干部;政府各部门人事干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人员;企业单位人事管理人员。重点为各级政府人事部门干部和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特别是处级以上干部。各政府人事部门还要按照当地普法主管机关的要求,抓好机关内工作的普法教育工作。
普法要求:(1)通过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进行权利义务教育,增强人事干部的权利义务意识,从法律责任的高度,提高在干部人事管理工作中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自觉性。(2)通过学习廉政方面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使人事干部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推动人事部门的勤政建设。(3)通过组织广大人事干部学习人事管理方面和与人事管理关系密切的法律、法规,使人事干部能熟练运用有关的法律法规进行人事管理工作,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和能力。(4)对从事人事法制工作的干部,要通过普法教育,使其掌握立法方面的知识和技能,能正确地进行人事立法工作,加快人事部门的法制建设。学习内容:社会主义法制基础知识;宪法和与人事管理有关的基本法律;人事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廉政建设与工作纪律方面的法律、法规;本地政府普法主管机关确定学习的其他法律、法规。方法步骤:(1)准备阶段。制定本市人事系统“二五”普法规划;成立普法领导小组,确定办事机构,做好思想发动的宣传工作。(2)实施阶段。面上的普及学习工作从1991年下半年至1994年上半年,用三年时间基本完成全市的普法学习任务。每一年的学习内容按市上的统一安排,结合本部门的实际组织实施。(3)验收阶段。各部门和市人事系统先自行组织考核验收。1995年上半年由市法制宣传教育办公室总结评比工作;同时上报总结材料到国家人事部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考核的标准:1.个人的标准:(1)完成规定的学习时间和内容;(2)对所学法律知识比较熟悉,经考试合格;(3)能够运用所学的专业法律知识管理自己的本职工作;(4)掌握一定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2.单位标准:(1)普法工作的组织措施落实,有效地组织本单位的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