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老龄工作〔机构及职能〕

书名:成都市人事机构编制志1990-2005年 作者:成都市人事局 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字数:313562 更新时间:2019-11-14

  1985年1月,成都市人民政府成立成都市老龄问题委员会。市老龄委工作机构在成都人事局。1990年8月,市老龄问题委员会更名为成都市老龄工作委员会。1990-2005年期间,先后担任市老龄委主任的是: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寅逵(1990年2月-1993年1月);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骆隆森(1993年2月-1994年3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朱永明(1994年4月-1999年3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颜家瑾(1999年4月-2000年9月);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王少雄(2000年10月-2002年4月)。1990年初,根据川委办〔1990〕25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委组织建设的通知》精神,全市17个区县、67个城市街道办事处、453个乡镇和市级机关29个部门,全部建立了老龄工作机构。

  市老龄委办公室(简称“市老龄办”)原机构设在市人事局老干部处,1997年,老龄办成立独立机构。1990年的编制为8人,实有专职人数5人,聘用2人。1997年10月机构改革后,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内设综合处和老年教育管理处(成都市老年大学办公室),编制15人,实有专职9人,聘用2人。市老龄办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开展老龄问题的宣传、调查研究、信息交流、咨询服务;组织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办好成都市老年大学;协调和指导老年福利事业;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主要任务是:(1)贯彻全国和省老龄委的指示、决定,对全市的老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负责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工作;(2)宣传动员全社会关心、研究、解决老年人的问题,推动全社会各方面举办为老年人服务的各种公益事业;(3)安排照顾好老年人生活、学习和工作,继续发挥老年人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4)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表彰群众中敬老、爱老、养老的先进事迹,同歧视、虐待、迫害老年人的行为作斗争。2002年4月,市老龄委员会办公室由原来挂靠市人事局改为挂靠市民政局。〔发展老年群团组织〕

  1990年,成都市老年人口为9178万人,占全市总人口92666万人的99%;1992年,全市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上升到108%,按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10%即为老龄化的标准,成都市成为老年型城市。与全省、全国相比,分别提前5年和7年,针对老龄化“来势猛、数量大、持续时间长”的特点,成都市展开了对成都市老年群团组织的发展工作。

  成都市老年社团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1981年,成都市退休科技人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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