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国务院公布的《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规定退休条件为:(1)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2)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由本人提出要求,经任免机关批准,可以提前退休:(1)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2)工作年限满30年的。国家公务员退休后,享受国家规定的养老保险金和其他各项待遇。
表6-1国家对退休人员提高退休费项目标准计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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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公务员工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按比例计发;
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按原标准全额计发。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奖金三项之和事业
单位干部工人职务工资和津贴(活工资)两项之和技术等级工资和津贴(活工资)两项之和表6-2工作年限与退休工资比例表
〖XB,HT5"H;Z<续表>〗类别工作年限35年以上30—35年20—30年10—20年10年以下机关事业
单位公务员工人干部工人88%90%82%85%75%80%70%75%50%70%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固定部分与活的部分之比按60%和40%计算。
国家为鼓励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更好地发挥作用,提高了退休费比例。1983年9月1日评定副教授以上职称并上报“待批”、“待授”人员,退休费按100%计发。
中小学(幼儿园、职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专职教师职务工资标准提高10%的部分计入离退休费的基数。对从事普通教育工作满30年的教育工作者,在退休时将其退休费补贴到原工资的100%。
从1988年10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护士按现行工资标准提高10%,并纳入计发退休费基数。
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职工中持有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加发5%的退休金(加发后的比例不得超过100%)。
对在乡(镇)从事农技推广工作满20年(女性满15年),并在该岗位退休的国家农技干部增加10%的退休生活补贴,但不得超过原工资的100%。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享受的政府特殊津贴、教龄津贴和护龄津贴,在离退休时均按100%发给。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规定的归侨职工,工作年限满30年的,退休费按原工资100%计发。
中央统战部规定:国民党驾机起义人员,属于新中国成立后起义的,退休费按原工资100%发给。
从1995年1月起警衔津贴标准金额作为计发退休费的基数,按退休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