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套改1993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从10月1日起,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进行改革,执行新的工资标准。1994年10月,成都市贯彻国务院、四川省《机关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对机关现行工资制度进行改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机关工作人员(除工勤人员外)实行职级工资制,其工资按不同职能,分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个部分;建立正常增资制度,把晋升职务工资、级别工资与增加工龄工资相结合;实行地区津贴制度;改革奖金大体平均发放的制度,把奖励同年度考核和工作实绩结合起来;改革机关工人工资制度,技术工人实行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制,其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和奖金三部分构成,普通工人实行岗位工资制,其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构成。
同月,成都市机关、区(市)县机关干部及工勤人员确定了级别。12月,开始全面开展工资套改工作。干部工资套改为:基础工资以原基础工资40元为基数,套入职级工资制的基础工资标准,从办事员到市长均为90元;级别工资按照干部所任职务及所在职位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以及工作人员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和工作经历确定;职务工资按原职务工资就近就高套入职级工资制中的职务工资标准,套入后符合规定任职年限和工作年限的,可再套入相应职务工资档次;工龄工资按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工龄工资增加一元计算,一直到离退休当年为止。工资套改后,原按国家和地方规定发放的物价、福利性补贴及自行建立的津贴纳入新工资标准64元,结余数为本人结余津补贴。工人工资套改为:技术工人实行技术等级工资制,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普通工人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组成。岗位工资按原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工龄津贴之和,加上按规定纳入工资的津补贴64元,就近就高套入技术等级相应的岗位工资档次;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套改:按国发〔1993〕79号文件所对应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技术等级工资执行(成都市未设高级技师岗位),奖金按工资构成的7∶3的比例确定。经过一年的工资套改工作,市级机关、20个区(市)县正式职工56617人(市级机关13931人,占2435%;区市县机关42686人,占7565%),执行工人工资等级制的5053人全部套改了工资。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套改见表5-1,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工资套改见表5-2。第五章工资福利
表5-1机关行政人员工资套改表〖XB,HT5"H;Z<续表>〗工作年限套入档次任职年限职务3年
以上4—17年8—17年18—27年28—37年38—47年48年以上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