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蹄,可以践霜雪,毛可以御风寒,纥草饮水,翘足而陆,此马之真性也。虽有义台路寝,无所用之。及至伯乐曰:“我善治马。”烧之剔之,刻之络之,连之以羁络,编之以皂栈,马之死者十二三矣。饥之渴之,驰之骤之,整之齐之,前有橛饰之患,而后有鞭荚之威,而马之死者已过半矣。
——《庄子·马蹄》
马蹄可以在冰雪中奔跑,马的毛皮可以抵御寒冷,吃野草喝江水,翘着蹄子跳来跳去,在大自然中欢乐生存,这就是马的天性。纵然有高楼大厦,对马也没有半点用。但是出了一个叫伯乐的家伙,说“我懂马”,于是开始用铁烙马的身子,用剪子去掉马的鬃毛,给马蹄镶上蹄铁,用绳子捆上嘴和身体,塞到马槽里去,马就死掉了三成了。然后又强行喂养、鞭打着奔跑、训练它们队列,首先是马具的拘束,然后又有鞭打的痛苦,马就死掉一大半了。这就好比陶教授说“我懂教育”,然后把正在做游戏的小孩子抓起来电击,又好比木匠说“我懂树”,把树木砍断做成方便筷子。难道小孩子或者树的天性就是学习机器和一次性筷子吗?现在还有人说“伯乐懂得管马,教授懂得教育”,这就是治理天下的大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