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法避免的代价:共产党与产联关系的破裂

书名:美国共产主义运动研究(1919——1947) 作者:刘疆 字数:204345 更新时间:2019-12-24

  参与进步党运动、支持华莱士竞选总统,给共产党人带来的不仅是政治上的失败,更重要的是,美共还因此失去了在主流工会领域中的阵地。由于共产党同产联在华莱士竞选问题上产生的严重分歧,双方间的合作关系彻底破裂了。

  1.《塔夫脱——哈特莱法》对产联中共产党人的不利影响

  实际上,在进步党运动开展前,内外部的不利因素就已使共产党在产联工会中的地位受到严重威胁。随着战后美苏关系的恶化,美国政府和国会开始采取措施压制国内共产党的活动。1947年3月杜鲁门总统签署“忠实调查令”,对联邦政府雇员进行忠诚检验,以清除政府部门中的共产党人及其同情者。同年6月,美国国会通过《塔夫脱——哈特莱法》,使共产党人担任工会官员不再具有合法性,以便将共产党人清除出工会运动。当然,这个法律中的一部分内容也明显对有组织劳工不利:如禁止全国性同业工人的集体谈判,集体谈判的范围只限于50英里以内;禁止工会与资方订立只许雇用工会会员的合同;司法部有权制止罢工,法院有权发布命令,80天内不准罢工等。另一部分则直接针对共产党:禁止共产党员担任工会领导职务;工会负责人必须呈交非共保证书,说明自己不是共产党员或共产党有联系的组织的成员,说明自己不赞成共产党的观点,不鼓吹用武力或违反宪法的手段来推翻美国政府。

  《塔夫脱——哈特莱法》给工会中的共产党人出了一个难题。如果他们签署非共保证书,就等于公开宣布放弃自己的政治信仰,至少形式上是这样。而如果不做出这个保证,他们很可能被认为是共产党人而失去在工会中的领导地位,因为大多数工人不愿接受一个共产党人作为他们的领导。即便是工会会员不介意工会领导人的共产党员身份,工会也会因此失去同资方进行集体议价的可能。因为根据有关规定,只有工会领导人在表明自己是非共产党人后,才可以代表工会与资方进行谈判,才有权作为劳工关系委员会中的劳方代表。尽管长期以来由于资方和反劳工的媒体常常用“共产党”一词来压制工人的合理要求而使“赤色恐惧”对许多会员的影响减弱了,但是会员们却关心自己的经济利益,如果工会因其官员不签署非共保证书而丧失集体议价的权利,就无法从资方得到雇佣合同,会员利益必将因此受到损失,担任工会官员的共产党人也难以再得到会员的支持。联合电气工会就是比较典型的例子。

  早在1940年,联合电气工会就为共产党人所控制。尽管普通会员一直对工会领导人给他们带来的经济利益感到满意,但当《塔夫脱——哈特莱法》通过后,由于联合电气工会的领导人拒绝签署非共保证书,使一些担心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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