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道性”思想的理论嬗变——《本际经》之外的道性论

书名:敦煌本《太玄真一本际经》思想研究 作者:黄崑威 字数:243287 更新时间:2019-09-29

  学术界通常认为,“道性”概念最早出现于《老子河上公注》,其第二十五章“道法自然”句注云:“道性自然,无所法也。”此“道性”意指道的特性或本性。《老子想尔注》继承了河上公《注》的道性观念王明先生认为《老子河上公章句》出现之时“盖当后汉桓灵之际”(见《老子河上公章句考》,《道家和道教思想研究》第297页,中国社科出版社,1984年)。饶宗颐先生根据敦煌天宝十载写本所记“系师定河上真人《章句》”,认为《河上公注》东汉已经流传,《想尔注》部分取自《河上公注》(《老子想尔注校证》第82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姜伯勤先生亦认定,《想尔注》产生在《河上公注》之后,并受到它的影响(见姜伯勤先生《论敦煌〈本际经〉的道性论》,《道家文化研究》第七辑第223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5年)。,其“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句注云:“道性不为恶事,故能神,无所不作,道人当法之。”“无名之朴,亦将不欲。无欲以静,天地自止(正)”句注云:“道性于俗间都无所欲,王者亦当法之”,“道常无欲,乐清静,故令天地常正。天地,道臣也,王者法道行诫,臣下悉皆自正矣”饶宗颐:《老子想尔注校证》第46页、47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

  《老子河上公注》与《老子想尔注》中的“道性”,是道与性两个范畴的结合,突出了“道”之属性的意蕴,发挥了《老子》“清静无为”的思想。

  “道性说在发展中有两个值得注意的方面,一是修道人所具备的成道的根性,一是人与万物所具备的道的属性。这两种涵义在本质上是一致的,都是从根据上立说,而不是就道的属性的表现上说。”王宗昱:《〈道教义枢〉研究》第244页,上海文化出版社,2001年。

  早期道教的《老子》诠释学思想中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道性论,这也反映出早期道教思想界囿于对《老子》中“道”本体意蕴的朴素理解,还没有将理论视角延伸到《庄子》,更谈不上寻求二者“道论”的有机结合了。

  《抱朴子内篇?辩问》中说:“按仙经以为诸得仙者,皆其受命偶值神仙之气,自然所禀。故胞胎之中,已含信道之性,及其有识,则心好其事,必遭明师而得其法,不然,则不信不求,求亦不得也。”王明:《抱朴子内篇校释》第226页,中华书局,1985年。“信道之性”说是在“人”悟道的根据、成道的根性上讲的,自然“道气”与自然“道性”的结合,“识”与“心”的加入,道性论初现端倪。表现出此时道教学者在新的思想及时代背景下,对道教的理论建树。

  约出于东晋末年的《太上洞渊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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