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民众的各种欲望,各种生存、生活需求,不同的认识导致不同的治国思路。儒家从始祖孔子起就强调义利之分,到董仲舒时提出“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到宋明理学时推至极端,认为人有欲望是错误的,是违背天理的。提出“存天理,灭人欲”的反动主张。但是,在中国思想史上,自周公起就有民本主义的传统,历代都有肯定民欲合理的声音,反对漠视并践踏民欲、摧残人性的错误理论,这种声音越到后来越强大,形成了对宋明理学的批判。这种治国思路,笔者称之为“顺民之欲,富民而治”。
一、正确看待民欲,承认民欲合理
“人性好利”是春秋战国时期相当一部分思想家对于人性的基本看法。《管子·形势解》说:“民利之则来,害之则去。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法家人物商鞅认为,人性好利主要表现为人的生存欲望和生存需求。人好利的本性是与生俱来的,是改变不了的,人的一生,就是追名逐利的一生,人的一切行为,都受好利本性所支配。因而好利是合理的,是社会发展、富国强兵的动力。继商鞅之后的韩非,也认为人性是好利的,而且把人好利的本性剖析得淋漓尽致。首先他指出人的好利本性是源于生存需要,每个人都有欲利之心,即使是父子、君臣之间,也是计利而行的。如果父母对子女养育不周,子女大了有怨言;父母老了,如果子女赡养不尽力,父母会责备。父子之亲尚且如此计较,无父子之情的人与人之间,无疑更是利益的交换,君臣之间亦概莫能外,表面上讲忠信仁义,骨子里都是各为其利。
韩非认为,人生就是求利,人是讲利益的人,用近代西方经济学家的话来说,就是“经济人”。既然人的好利本性源于人的生存本能,那么,就应该得到理解和尊重,并将人们引导到为国家服务的轨道上,而不是像荀子主张的“化性起伪”。
汉代刘安,亦认为人性好利。由于好利是人之本性,所以治国要以此为出发点,“治国有常,而利民为本”
参见刘安《淮南子·汜论洲》,《四部备要》第54册,中华书局1989年版,第183页。。
汉代司马迁认为,民欲的基本表现是关心自己的生活,谋取个人的利益,这是人的“天性”,这种天性的要求是不应该遏制的,也是不能遏制的。他说,神农以前的情况我不知道,虞、夏以来的情况还是清楚的,《诗》《书》中有描述,“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心里向往荣耀,已成习俗,“终不能化”。“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对待民欲,历代统治者对策不一。“善者因之,其次利导之,其次教诲之,其次整齐之,最下者与之争。”
司马迁:《史记》第129卷,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