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认识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对重大历史事件和历史人物品评成败得失、汲取历史的经验教训,往往通过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来实现。什么是历史评价?什么是道德评价?在史学研究中如何运用和处理好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对此是如何阐述的呢?本文拟就此并结合史学研究中的一些问题略陈管见,欢迎争鸣。
一
对人类历史发展过程及其人和事进行历史评价,并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发明。早在人类进入到阶级和国家社会之初,人们就已经开始进行历史评价。在奴隶社会,统治阶级称劳动阶级为“小人”、“畜民”;封建史家称农民起义英雄为“盗贼”、“流寇”;在近代,资产阶级史学家为了论证资本主义制度的历史合理性,认为中世纪是历史进程的中断,是“黑暗的中世纪”,而资本主义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绝对的最后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12页。。随着历史的发展,文明的进化,人类不断加强对自己的反思,因而对历史评价的认识愈益深化。历史上的历史评价,虽然不乏一些合理的、可供批判继承的思想内核,但错误居多,充斥着大量非科学、甚至是反动的评价。马克思主义历史评价理论的伟大功绩正在于,批判地继承了旧历史评价中一切合理的思想材料,汲取了人类认识史上关于历史评价的智慧,改造了在唯心史观支配下的历史评价理论、方法及其价值体系,建立了唯物辩证法的历史评价理论体系与科学方法。概言之,这一理论体系和科学方法有如下几方面内容:
第一,历史活动中的主体,是受历史条件制约的主体,他们只能从当时当地的条件出发,进行历史活动;历史过程中的事物,是具体的历史因素造成的。因此,评价历史发展的来龙去脉,评价历史发展过程中的主体活动,评价历史过程中的每一事物或事件,都应该“用历史的态度”,“历史地”对待它们,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马克思主义一个基本的历史观点是,人们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总是从既定的生产方式出发,“在十分确定的前提和条件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477页。进行历史活动。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评价总“是以一定时期的物质经济生活条件来说明一切历史事变和观念,一切政治、哲学和宗教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537页。。在历史研究中,马克思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中世纪生产方式的比较为例,反对把它“当作一般范畴来考察”,而主张“从一定的历史形式”和“特殊的历史形式”来考察,即从历史条件出发,进行具体的历史研究;否则,“就不能超出庸俗的见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296页。
既然历史的发展与主体活动是有条件的,是具体的,因此,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评价,就是严格地从历史条件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恩格斯曾经批评过旧唯物主义的缺陷是,在认识历史问题时,如同采用对自然界的“非历史的观点”一样,“缺乏对事物的历史观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5页。因此,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主张,研究任何历史问题,都应该如同研究统治阶级及其思想那样,“把个人和历史环境”《列宁选集》第1卷,第673页。紧密地结合起来,进行具体分析。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要求我们一定要用历史的态度来考察斗争形式问题,脱离具体的历史环境来提这个问题,就等于不懂辩证唯物主义的起码要求”《列宁选集》第2卷,第857页。;还说,“马克思辩证法要求对每一特殊的历史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在分析任何一个社会问题时,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绝对要求,就是要把问题提到一定的历史范围之内。”《列宁选集》第2卷,第512页。
第二,历史的发展变化,历史事件的形成与消失,历史主体的创造,都受制于历史本身的普遍联系。这种联系表现为,从纵向说,有前后发展关系,先后继承关系;就横向说,有事物之间、历史主体之间的相互影响,互渗关系;就历史发展的环境来说,有内因与外因之间的联系。总之,历史发展中的普遍联系,是主体活动、历史演进的客观基础。因此,科学地进行历史评价,必须把握历史发展的普遍联系。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进行历史评价时,总是严格地从历史联系出发,并以此作为建立唯物主义历史观的重要方法。在评价历史主体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总是提示人们重视主体在社会物质生产中的相互关系,“人在积极实现自己本质的过程中创造、生产人的社会联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247页。,生产者借“这些社会关系”,“以互相交换其活动和参与共同生产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62页。;在评价和判定每一社会结构的性质上,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总是从构成社会结构的历史联系出发,“每一个时代主要的经济生产方式与交换方式以及必然由此产生的社会结构,是该时代政治的和精神的历史所赖以确立的基础,并且只有从这一基础出发,这一历史才能得到说明”《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37页。;在评价历史过程的演进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总是牢牢地把握它的前后之间的发展联系。马克思指出:“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每一代都利用以前各代遗留下来的材料、资金和生产力;由于这个缘故,每一代一方面在完全改变了的条件下继续从事先辈的活动。另一方面又通过完全改变了的活动来改变旧的条件”《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1页。;“单是由于后来的每一代人所得到的生产力都是前一代人已经取得而被他们当做原料来为新生产服务这一事实,就形成人们的历史中的联系,就形成人类的历史,这个历史随着人们的生产力以及人们的社会关系的愈益发展而愈益成为人类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321页。。在评价杰出历史人物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总是把他放到当时人们的相互关系,当时历史发展的前后联系中考察。他们指出:“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和他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彼此发生关系的个人的世世代代是相互联系的,后代的肉体的存在是由他们的前代决定的,后代继承着前代积累起来的生产力和交往形式,这就决定了他们这一代的相互关系。总之,我们可以看到,发展不断地进行着,单个人的历史决不能脱离他以前的或者同时代的个人的历史,而是由这种历史决定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15页。恩格斯在评价18世纪法国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卢梭、狄德罗、达兰贝尔达的思想时,认为不能忘记前一时代英国的思想家密尔顿、艾尔杰楠·悉尼、博林布罗多和舍夫茨别,就典范地运用了这一方法。因此,马克思主义认为,在进行历史评价时,“最可靠、最必需、最重要的就是不要忘记基本的历史联系。”《列宁全集》第29卷,第431页。因此,进行历史评价,具体地分析、评论历史中的人和事,要离开历史发展中的普遍联系,是不可能的。
第三,历史的发展变化,历史主体的活动,历史中的普遍联系,绝不是忽有忽无的,而表现为一个完整的过程,即有其发生、发展、消亡的相互联系。因此,科学地进行历史评价,必然要把历史发展变化、历史中主体活动和历史事件作为一个过程来考察,总结出带有规律性的认识。而研究者在评价这种发展过程时,马克思主义要求用发展的观点,站在新生事物方面和进步的方面进行评论。
恩格斯在批判旧唯物主义的缺陷时,认为根本地在于它“不能把世界理解为一个过程,理解为一种处在不断的历史发展中的物质”,譬如,在对待中世纪历史时,由于它不能把这种历史作为一个发展过程来考察,“就不可能有对于伟大历史联系的正确看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4—225页。因此,与旧唯物主义相对立,马克思主义从唯物辩证法出发,把人类社会的发展理解为一个自然历史过程。马克思说,“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是自然界对人来说的生成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24页。,“我的观点是:经济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种自然历史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页。由于把历史的发展变化作为一个过程来研究,因此“要看某种现象在历史上怎样产生,在发展中经过了哪些主要阶段,并根据它的这种发展去考察”《列宁选集》第4卷,第43页。。正由于历史的发展,历史中人的作为和事件的演变体现为一个完整的过程性联系,因此,必须详细地占有历史材料,对历史过程中的历史联系进行具体分析,并得出带有规律性的认识。
综上所述,马克思主义历史评价的主要内容是从历史发展的普遍联系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把历史的发展作为一个发展前进、上升递进的过程来考察,揭示出寓于其中的规律性认识。马克思主义历史评价的要求是,站在历史发展的上升方面,站在历史发展的进步性方面,进行严肃的历史评价。
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历史评价,有其客观依据和客观标准,是从历史发展本身中产生的。因此,历史评价的标准,只能是历史的标准。它反对评论者仅从主观愿望出发,脱离历史地品评人物或事件的正误曲直;而是要求评论者站在历史发展的立场上,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去衡量评论的对象是否顺乎或代表历史发展的前进方向,是有利或有碍于历史的进步。当然,历史评价是研究主体的一种认识活动,难免根据评价对象的特殊性而运用一系列具体的标准,如阶级标准、道德标准,等等。但是,一切历史评价的具体标准、特殊标准,都应该与这一总的、根本的标准相统一、相一致。譬如,从每一个阶段的具体历史出发,对人类历史上的若干剥削制度,马克思主义是谴责和鞭挞的。但是,站在历史发展的总方向上,马克思主义又承认剥削阶级产生的历史必然性,并在一定限度内肯定其正当性和合理性,承认处于上升时期的剥削阶级的历史作用,并给予剥削制度以应有的历史地位。在历史评价中,马克思主义总是把历史标准同道德标准及其他具体标准完美地统一起来,因此,得出的结论才是科学的、彻底的和有说服力的。
二
在历史评价的结论中,常常离不开道德评价的判断。在史学研究中,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总是历史地、内在地关联着。什么是道德评价呢?作为史学范畴的道德评价,又该如何把握呢?
道德,是人类独有的一种社会现象,是社会经济关系的产物。自从道德观产生以来,人们便自觉地或不自觉地依据善与恶、荣与辱、正义与非正义等道德标准对社会生活中的人和事进行评价。对每个人来说,道德评价同样也是经常有用的,他总是经常地运用他所持的道德标准评判自己的作为,只不过仅仅局限于内心反省罢了。虽然马克思主义也用“善”与“恶”这对基本范畴来进行道德评价,但是,马克思主义毕竟不同于资产阶级以及历史上其他一切剥削阶级的善恶标准,它从唯物辩证法出发,科学地考察了道德的起源,并用唯物辩证法的阳光照亮了衡量善恶标准的殿堂,从而使人们有了进行科学道德评价的依据。概括起来说,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评价有以下内容:
第一,马克思主义认为,符合一定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的“善”与违背一定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的“恶”,衡量它们的标准,是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善恶标准是历史的产物,在原始社会,“狩猎生活条件不但决定了这些部落的世界观,也决定了他们的道德观念。”《普列汉诺夫哲学著作选集》第3卷,第173页。所以,在道德评价中判断善恶的标准,总是基于一定时代的经济状况,即受经济生活条件的制约。在资本主义殖民时代,他们总把开拓生产的原料供应地和产品倾销地的武装侵略说成是道德的;在早期资本主义时代,他们同样如此地把充满血和泪的资本主义原始积累说成是道德的。因此,在马克思主义看来,进行道德评价的标准,总是与该时代的生产方式密切相关的。恩格斯指出:“我们断定,一切已往的道德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34页。
第二,在阶级社会里,道德与社会阶级的关系十分直接。在进行道德评价时,人们总是从自己的阶级利益出发确立道德评价的善恶标准,即把对于自己及本阶级利益有利的事和行为说成善的;反之,则看成是恶的。因此,在阶级社会里,人们进行道德评价的善恶标准,总是有阶级立场局限的善恶标准。恩格斯指出:“如果我们看到,现代社会的三个阶级即封建贵族、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各有自己的特殊的道德,那末我们由此只能得出这样的结论: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进行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未来的利益。”《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第102—103页。古今中外,历史地看,奴隶主和奴隶的善恶标准,地主和农民的善恶标准,资产者和无产者的善恶标准,在主要方面总是根本对立的。
第三,马克思主义运用唯物辩证法的科学功能,解决了使善恶标准的依据在辩证法上的一致,即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的对立统一。在马克思主义看来,造成道德评价的善与恶标准,是因造成者的主观动机与被造成者的客观效果为依据的。一般说来,动机与效果的关系有两种情况:一是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的一致性——好的动机引出好的效果,坏的动机引出坏的效果;二是动机与效果的不一致——好的动机引出坏的效果,坏的动机造成好的效果。既然在历史活动中历史主体的动机与行为效果是密切关系的,因此,进行道德评价,必须把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同样重视起来。如果片面强调动机,就会把主观的东西当作客观评判的准绳,从而导致主观唯心主义的错误;如果离开客观实践,同时也很难准确判断历史活动者动机的善与恶;反之,如果片面强调客观效果,也会把出发于坏的动机而引出好的结果的行为误认为是“善”,因而造成历史认识的错误。因此,必须把动机与效果辩证统一起来进行评论。科学地评价历史主体活动中的动机与效果的依据,靠历史实践检验,而不是别的什么。历史主体任何道德与非道德的行为,都是基于对客观事物认识的实践,因此,主观动机,来源于历史活动,反过来必须接受历史活动的检验。好的动机与坏的动机,在历史实践中或者得到直接反映,或者得到曲折反映。从主观设想到客观效果的出现,是历史主体的一个活动过程,是两者的辩证统一。
第四,进行道德评价最根本的要看该事件的发展及其后果、该历史主体由动机到效果的发展,是否与历史发展的进步方向(总趋势)相一致,是否有利于历史的进步,简单地说,看该评价对象对历史进程起了促进作用,还是促退作用。这也就是历史的标准。道德评价中一切具体的标准,都是在研究中对这一总标准的运用和体现,离开这个总标准,一切具体的标准都失去了意义和作用。善与恶,这对道德评价的基本范畴和标准,也要在这个总标准面前接受检验。一般说来,符合社会历史发展要求的作为,是与历史发展的进步性相统一的,这种历史活动是“善”的,反之,便是“恶”的。在这里,我们不能把这种善恶判断与一切剥削阶级的善恶标准相混淆。因为,历史常常是如此,——统治阶级所认为的“恶”,如封建社会的农民起义,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下的工人罢工等等,都是推动历史进步的“善”;而一切剥削阶级所标榜的“善”常常是阻滞历史进步的“恶”。在剥削阶级那里,用于道德评价的善与恶,被粗暴地颠倒了;而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评价,虽然也用善与恶、正义与邪恶、公正与偏私、诚实与虚伪等道德范畴和标准评价历史发展过程及其人和事,但它还从每一社会经济状况及每一时代的阶级关系出发考察道德评价的这些范畴和根据;最后从总的标准——历史的标准出发,衡量历史主体活动与历史事件是否符合道德。换言之,马克思主义的道德评价则是高唱真善美的正气歌,是以进步的道德为出发点,以社会进步、人类幸福为目的。因此它与剥削阶级的道德评价有本质的区别。当然,旧时代剥削阶级在它们处于上升阶段时,也可能以道德评价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和手段之一。马克思指出,在资产阶级革命时代,他们可以运用当时进步的道德标准去批判中世纪的道德,但一当资本主义制度确立后,便千方百计地抵制和限制较之更为先进的无产阶级的道德。因此,剥削阶级总的道德评价是局限在本阶级的狭隘利益之中的。
三
由上述分析可知,在历史认识领域,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既各有侧重点和基本点,又有内在联系,是历史地、必然地关联在史学认识中的。譬如,在历史评价的结论中,往往融合道德评价的判断,而在道德评价的认识中,常常离不开历史评价的方法。所以,历史认识中的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是从不同角度认识客观历史发展过程的两个重要原则和方法,历史认识的内在规定性使它们在具体的历史研究中互相关联、互相渗透、互相补充,从而使历史认识得以完满。如果片面地运用其中一种方法,都不可能使历史认识臻于完善,甚至会出现失误或错误。在历史认识中,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的关联性,根本地表现在它们所据以进行认识的价值尺度的一致,即都立足于是否有利于历史发展进程。从这一总标准出发,研究主体必然要对历史过程中人的作为和历史事件的来龙去脉详加研究,并得出肯定与否定的回答。这样,在历史认识中,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本质地要求把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有机地统一起来,内在地联系起来,而不把它看作是彼此存在于外部的东西。只注重运用历史评价而排斥道德评价,不是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评价;反之亦然。用没有道德判断在内的历史评价去认识历史过程及其人和事,历史认识不可能完整周密,不可能得出历史的启示和借鉴;用非历史的道德评价去认识历史过程及其人和事,只能得出抽象的没有意义的道德判断,同样也不能真实地认识历史。例如,如果用非道德的眼光去评价进入先进生产方式的国家向处于落后生产方式的国家侵略、殖民,必然会得出“侵略进步论”、“殖民有功论”的观点;如果用非历史的眼光去评价历史上被剥削阶级对剥削阶级的反抗斗争这种道德行为,必然会站到反对历史进步的抽象的道德论上去,把推动历史进步的力量指斥为“恶”,从而与历史上一切剥削阶级的道德评价同流合污。总之,马克思主义史学理论从历史认识的内在联系和规定性出发,要求在史学研究中把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辩证地结合起来,进行科学的历史认识。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不仅倡导在历史认识中处理好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的辩证关系,而且也是运用这种科学的认识方法评价历史的光辉典范。例如恩格斯,他是这样评价奴隶制的:从历史评价角度看,他研究奴隶制度“是怎样产生的,它为什么存在,它在历史上起了什么作用”,而反对从抽象的道德出发,“用一般性的词句痛骂奴隶制”“这些可耻的现象”,“发泄高尚的义愤”。他认为,“在当时的条件下,采用奴隶制度是一个巨大的进步。……甚至对奴隶来说,这也是一种进步”,因为奴隶制所产生的社会大分工是以后社会进步的历史性基础,而奴隶虽被残酷地奴役,但却避免了被“吃掉”的厄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220—221页。;从道德评价出发,从具体的历史条件和内容出发,恩格斯也认为奴隶制是一种可耻的现象,是一根“有毒的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71页。。在奴隶制的评价中,恩格斯既同情被剥削阶级的艰难处境,认为奴隶制对奴隶来说是恶的;但又从历史的发展出发,认为这种恶是必不可少的,是一种历史进步,因而对历史发展来说,它又是一种善。这便是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的完美结合和辩证统一。正是这样,马克思主义才科学地解说了奴隶制以及其他一切剥削制度在历史上是怎么回事,又恰当地说明了它们的历史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善恶判断。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进行历史研究的典范意义表明,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是历史认识过程中不容割裂的辩证统一,从不同角度出发把他们同时运用于历史认识中,是马克思主义史学认识的本质要求。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准确地、科学地、完整地认识历史的目的。
但是,在前几年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的时候,史学界有些人受了错误思潮的影响,出现了割裂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的错误。例如,有人也以历史评价相标榜,说什么“西方近代对落后民族的殖民化是一种进步”;有的为李鸿章翻案,认为李鸿章的卖国推进了中国近代化;有的为曾国藩翻案,认为如果不是曾国藩剿灭了太平天国,中国封建社会还要轮回,等等。这些论调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辩证统一的理论,因此得出了错误的历史认识。
历史表明,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对落后国家的入侵、殖民,不能带来该地区的发展。针对近代英国在印度的殖民统治,马克思指出,“印度失掉了它的旧世界而没有获得一个新世界,这就是使它的居民现在所遭受的灾难有了一种特殊的悲惨的色彩,并且使不列颠统治下的印度斯坦同自己的全部古代传统,同自己的全部历史,断绝了联系”《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74页。,“英国人在印度进行统治的历史,除破坏以外恐怕就没有别的什么内容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70页。,“英国资产阶级看来将被迫在印度实行的一切,既不会给人民群众带来自由,也不会根本上改变他们的社会状况。”《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73页。帝国主义对落后国家的侵略、殖民,不仅不会导致社会的进步,而且还会导致社会的停滞。这还可以用中国近代史中大量的事实予以说明。第一次鸦片战争时期,中国向英赔银2100万两,而1840年前后,清中央政府的年均财政收入只有4000万两,用于赔款的资金达70%;第二次鸦片战争中,中国赔款总额为1670万两;中日甲午战争后,中国对日赔款、赎款23亿两;八国联军侵华后,中国对外赔款本利共计98亿两,而其时清政府年均财政收入只有1亿两。在近代,总计对外赔赎款项达13亿两之巨!如此贪婪的勒索,造成了清政府财政枯竭;而清政府为了应付巨额赔款和维持国家机器的运转,便向老百姓残酷搜刮,使社会失去了再生产的能力,造成了经济的全面衰败。帝国主义、殖民主义正是通过对落后国家的勒索,削弱了别人,吃肥了自己。中日甲午战争后,日本勒索的中国赔款加强了日本的经济:1893—1904年即战后十年间,日本的铁路由2039公里增至4000多公里,轮船吨位由11万吨猛增至66万吨。日本通过对华战争的勒索,加强了本国的经济实力,这一点,连侵略国里的正直学者都坦率承认:“这笔赔款是以黄金作保证的英镑来提取,它为日本建立金本位制打了基础,成为日本发展经济和国际地位提高的一个开端。但对中国来说,赔款全部要向欧美各国借贷,成为加速经济衰退和从属于外国的原因。”参见[日]依田善家著《日本帝国主义与中国》,北京大学出版社1989年版。中国近代史表明,倒是帝国主义放松对华侵略,社会经济才获得较快发展。从19世纪六七十年代中国出现第一批民族工业算起,到20世纪20年代止,中国民族企业积累的生产总额才26亿元,仅为13亿赔款的1/5。外国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起了什么历史作用,就显而易见了。而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1914—1918),由于帝国主义忙于战争而暂时放松了对华侵略,中国民族资本主义企业得到较快发展。以面粉业为例,1914年以前,中国的面粉业一直处于入超状况,到1915—1921年间,却一直处于出超状况。《中国经济年鉴》第11章Ⅰ。历史雄辩地说明,帝国主义对落后国家的侵略、殖民,绝不能带来历史的进步。从道德评价方面说,侵略、殖民也绝不是什么历史的善行。在侵略任何一个国家和民族时,帝国主义和殖民主义有相同的野蛮本性和丑陋的历史表演。中日甲午战争期间,经过4天屠杀,中国的旅顺城仅有36人幸免于日军屠刀之下;在抗日战争期间,至少有2000万中国人死于日军炮火之中。这种罪恶行径难道是一种历史的善行吗?这种罪恶勾当难道是推进被侵略国家社会发展的动力吗?绝对不是!至于在帝国主义入侵和殖民统治的刺激下,落后国家出现了近代民族工业和近代化的努力,从马克思主义历史评价出发,决不应把它归功于帝国主义的入侵、殖民方面,而是被侵略被压迫国家人民自救自强、报国雪耻的结果,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入侵与殖民“充当了历史不自觉的工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8页。。因此,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相联系、辩证统一的观点出发,是得不出“侵略进步”、“殖民有功”的结论的。恰恰是违背马克思主义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的原则,才得出了违背历史发展的错误结论。至于说,翻李鸿章的卖国案、翻曾国藩的刽子手案等奇谈怪论,由于它所犯认识论错误的性质与上述是一样的,也就无须赘言了。总之,如果放弃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的辩证法则,很容易颠倒历史是非,把正义的说成丑恶的,把卑下的说成高尚的,把光荣的说成耻辱的,把反动的说成进步的,等等。因此,在历史认识中坚持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的辩证统一,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科学地进行历史评价和道德评价,才能为社会提供科学的历史知识和历史规律性认识,有助于提高全社会的文化素质,对于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积极作用。坚持历史评价与道德评价的辩证统一,以史为鉴,通过对历史上真善美的肯定与颂扬,对假丑恶的谴责与鞭挞,对于巩固社会主义的道德,提高全民族的道德水平,有重要作用。因此,应该提倡把马克思主义历史评价和道德评价观点辩证地运用于历史研究中,抵制和批判片面的历史评价与片面的道德评价及其史学观点,尽可能减少史学认识中的失误,不断提高研究水平,为学术事业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与张艳国合写,原载《东岳论丛》1992年第3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历史学》1992年第7期全文复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