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的社会一天比一天黑暗,人民的苦难一天比一天深重,阶级矛盾必然一天比一天尖锐。明王朝的腐朽统治已经成了束缚生产力的桎梏、破坏生产力的毒菌,已经到了非以革命暴力冲决罗网不可的地步了。作为封建社会中阶级斗争的最高形式——农民大起义爆发的条件已经成熟了。作为明末农民大起义发源地的陕北高原,则更有其本身的特点,是当时全国阶级矛盾最尖锐的地区。
陕北高原本来自然条件就很差,天气寒冷,耕作期短,“春当种而冻弗解,秋未收而霜已降”。土质又极为贫瘠,“砂碛不生五谷”,缺少灌溉,最怕旱灾,农业生产水平很低,是著名的“不毛之区”。农业生产“数年一次,截长补短,取彼益此,必须数亩之地,仅得一亩之入”《续通典》卷三《食货》。。就是“丰年”,产量也是“亩不满斗”。由于农业生产水平低下,手工业也不发展,虽然出产皮毛和棉花,却不善纺织。“延安一府,布帛之价贵于西安数倍,既不获纺织之利,而又岁有买布之费,生计日蹙。”顾炎武:《日知录》卷十《纺织之利》。日用手工业品多靠外地供应,而本地出产的皮毛、棉花却又低价卖往他乡,商人获得厚利,农民却多受盘剥。可是,尽管经济落后,出产甚微,而所受剥削却并不见轻。天启(1621—1627)年间,陕西地方的统治者如三边总督史永安、陕西巡抚乔应甲、延绥巡抚朱童蒙等都是魏忠贤的走卒,压榨人民极为苛虐。除了一般的剥削之外,还大力搜刮钱财给魏忠贤建造生祠,每祠耗银数十万两。更为重要的是,明末各次加派都是按亩计征的,这就大大苦了陕北农民。因为其他自然条件较好地区多种水田,每亩可收粮食二石,一个男子最多不过种田十亩。可是西北地区种旱地,广种薄收,一个男子要种地三十亩,方能勉强生活。原来的田赋早已无力负担,如今按亩加派,只能将陕北农民逼上梁山,别无他路。
由于生产水平低下,陕北农民常常不能依靠农耕度日,不少人投入军队去吃军粮,或到驿站当名驿卒,以谋衣食。可是到了明末,连士兵和驿卒也无法生存下去了。
陕西是明代的西北边防重地,驻有大量军队,仅陕西境内的延绥、固原、甘肃、宁夏等四镇的边兵就有三十七万余人。这些兵士虽是政府的“官军”,却不能从官府得到温饱。自从明中叶以来,军屯和商屯皆被破坏,屯田被霸为私产之后,军队一直是靠饷银过活的。然而,银价逐年贬值,能买到的东西越来越少。明中叶一两银可买米四石,到万历(1573—1620)时就只能买到五斗,到崇祯时甚至只能买到几升米。参见秦佩珩:《明代经济史述论初稿·明代物价辑录》,河南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可是,就连这一点可怜的饷银也不能发给士兵。上面我们曾经谈道,明代的统治者虽然以种种名义搜刮了大量民脂民膏,但舍不得动用,“陛下内廷,积金如山”,“陈陈相因,扃而不发”《甲申纪享》。。就在陕西的首府西安,当李自成于崇祯十七年(1644)率农民军打开其府库时,仍积存白银不下千百万两之巨。谈迁:《国榷》卷一○○。可是明朝的各级官吏却经常拖欠士兵的饷银。偶尔发放一点,也被军官们贪污克扣,很难到达士兵手中。从万历三十八年(1610)起,几乎年年拖欠军饷。天启(1621—1627)年间,经常一文不发。到明末农民大起义爆发时的崇祯二年(1629),延绥、宁夏、固原三镇士兵已有三十六个月没有领到分文饷银。《明季北略》卷五。这些明政府的边防镇兵只能靠卖儿鬻女,质盔当甲,维持生活。曾经任过明军的总督、总理和兵部尚书的卢象升到边境检阅军队,见此惨状后曾上疏说:“迄今逋饷愈多,饥寒逼体。向之挪钱借债,勉制弓矢刀枪者,依然典且卖矣。多兵罗列武场,金风如箭,馁而病、僵而仆者且纷纷见告矣。每点一兵,有单衣者,有无裤者,有少鞋者,臣见之不觉潸然泪下。”《卢忠肃公奏议》卷八。在这种情况下,这些穿上军装的农民同普通农民一样,为了继续生存下去,就不得不起而斗争。先是逃亡,继而叛变,最后,还是加入了农民起义军,成为农民军中一支重要力量。后来农民军中很多领袖,包括李自成和张献忠,都曾经当过边兵。
陕西又是明中央通往西北、西南各地的交通要道,设有大量驿站,不少穷苦农民去充当驿卒,“马不歇蹄,人不歇肩”地为官府转送物资,传递公文。虽然艰苦,但还可以勉强糊口。可是到了崇祯二年(1629),明王朝为了节省开支,大量裁减驿递。于是,向来赖驿递为生的驿卒立刻陷入困境,无以谋生。正如计六奇所记;“秦晋土瘠,无田可耕。其民饶膂力,贫无赖者,藉水陆舟车,奔走自给。至是,遂无所得食。”《明季北略》卷五。这样一大批走投无路的失业者,仍然只有参加到农民大起义的洪流中去。否则,别无他路可寻。
从上面的叙述可以看出,明末的社会危机日益加深,而陕北地区的各种矛盾又特别突出。长期以来,大量的失去土地和暂时还保有一点薄地的农民,一直在饥饿线上挣扎,四处流亡,转死沟壑,成为遍布各地的流民。大量的逃兵和失业的驿卒又加强了他们的队伍。这是一大堆浇了油的干柴,只要一有火星,就会燃成燎原的烈火,将腐朽的明王朝烧成灰烬。
点燃这一场燎原大火的导火线,就是当时陕北的大灾荒。
由于明末政治腐败,统治者只知搜刮,不恤民苦,本来就不多的水利工程长久失修。贫苦的农民连生命都难以维持,当然更没有抵御天灾的能力,因而明末各种灾荒特别流行。据《明史·五行志》的记载,从万历到崇祯的七十年中,雨、雪、霜、雹成灾者约五十次,蝗灾十八次,瘟疫五次,水、潦灾六十三次,旱灾二十二次,有二十五年造成大饥荒。在灾荒年中,穷苦人民食草木、雁粪,种种惨状横生,难以尽书。陕北高原遍布黄土,缺乏灌溉,最怕旱灾。可是在万历(1573—1620)和天启(1621—1627)年间却经常大旱。崇祯元年至三年(1628—1630)连续大旱三年,是近三百年来罕见的大旱灾。崇祯元年四至七月未落滴雨,禾苗干枯尽死,人民多采蓬蒿为食。崇祯二年,继续大旱。四月间,马懋才上疏明廷,记述了他自己在陕北目睹之惨状:“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绥其死。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其山中石块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最可悯者,如安塞城西有翼城之处,每日必弃一二婴儿于其中,有号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粪土者。至次晨,所弃之子,已无一生,而又有弃之者矣。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之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明季北略》卷五。这是一段描述大起义爆发时陕北人民生活惨状的怵目惊心的文字。1960年,陕西华县发现了一块崇祯十六年(1643)立的《感时伤悲记》石碑,记载了明末“蝗旱交加……死于道路者不计其数。万状疾楚,细陈不尽”的“大劫”之状(石碑现存陕西省博物馆),与马懋才的记述完全可以印证。
可是,更令人难以想象的是,人民生活已经恶化到如此山穷水尽的地步,而明王朝的官吏竟然继续逼迫人民缴纳赋税。“自万历十年以来,无岁不灾,催科如故。”《明史·吕坤传》。封建统治的苛虐和大自然的灾害相互交织而又相互促进,“贪婪助旱魃之虐,繁苛鼓冯夷之波。”谈迁:《国榷》卷九十七。在这种情况下,的确是“官逼民反”,广大穷苦人民再也不能忍受下去了。
“中国人民是不能忍受黑暗势力的统治的,他们每次都用革命的手段达到推翻和改造这种统治的目的。”《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第593页。现在,广大受压迫的穷苦人民绝不会坐以待毙,他们坚决举起了革命的旗帜,轰轰烈烈的明末农民大起义终于在陕北高原如火如荼、迅猛异常地爆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