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词学史上,李清照的《词论》是最早较为系统地表明对词体艺术特点的认识,并历评五代至北宋诸家之词,提出了词“别是一家”说。它在词史上和词学史上都是很有影响的。
李清照小像李清照,自号易安居士,北宋元丰七年(1084)生于济南(今山东济南)。父亲李格非是元祐时期继黄庭坚、秦观、晁补之、张耒“苏门四学士”之后的“后四学士”之一。母亲乃王准之孙女,系出自贵族名门。李清照少时即有诗名,于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十八岁时,与吏部侍郎赵挺之之子赵明诚结婚。靖康之难后,她逃难至江南。南宋建炎三年(1129)赵明诚病逝。李清照经过丧乱流离,于绍兴二年(1132)定居于杭州。这年夏季,她在病中,被诱骗改嫁张汝舟。改嫁后因不堪虐待,不过百日便检举张汝舟妄增举数入官的违法事实,夫妻离异。晚年她避地金华,整理赵明诚遗著《金石录》,约卒于绍兴二十五年(1155)。李清照多才多艺,不仅古文、诗、赋、词为时人所称誉,还兼擅书法、绘画,对金石、图书之学也深有研究。《李易安集》十二卷,内有《漱玉词》三卷在宋时流行,元代便散佚了。今其词存四十余首,还残存一些重要诗文和一篇极珍贵的《词论》。
《词论》见存于《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三,又见于《诗人玉屑》卷二一。李清照云:
乐府声诗并著,最盛于唐。开元天宝间,有李八郎者,能歌擅天下。时新及第进士开宴曲江,榜中一名士先召李,使易服隐姓名,衣冠故敝,精神惨沮,与同之宴所,曰:“表弟愿与坐末。”众皆不顾。既酒行,乐作,歌者进,时曹元谦、念奴为冠。歌罢,众皆咨嗟称赏。名士忽指李曰:“请表弟歌。”众皆哂,或有怒者。及转喉发声,歌一曲,众皆泣下,罗拜曰:“此李八郎也。”自后郑、卫之声日炽,流靡之变日烦,已有《菩萨蛮》《春光好》《莎鸡子》《更漏子》《浣溪沙》《梦江南》《渔父》等词,不可遍举。五代干戈,四海瓜分豆剖,斯文道熄。独江南李氏君臣尚文雅,故有“小楼吹彻玉笙寒”、“吹皱一池春水”之词。语虽奇甚,所谓亡国之音哀以思者也。逮至本朝,礼乐文武大备。又涵养百余年,始有柳屯田永者,变旧声作新声,出《乐章集》,大得声称于世。虽协音律,而词语尘下。又有张子野、宋子京兄弟、沈唐、元绛、晁次膺辈继出,虽时时有妙语,而破碎何足名家。至晏元献、欧阳永叔、苏子瞻,学际天人,作为小歌词,直如酌蠡水于大海,然皆句读不葺之诗尔,又往往不协音律者何耶?盖诗文分平侧,而歌词分五音,又分五声,又分六律,又分清浊轻重。且如近世所谓《声声慢》《雨中花》《喜迁莺》,既押平声韵,又押入声韵。《玉楼春》本押平声韵,又押上去声,又押入声。本押仄声韵,如押上声则协,如押入声,则不可歌矣。王介甫、曾子固文章似西汉,若作一小歌词,则人必绝倒,不可读也。乃知别是一家,知之者少。后晏叔原、贺方回、秦少游、黄鲁直出,始能知之。又晏苦无铺叙;贺少典重;秦即专主情致,而少故实,譬如贫家美女,虽极妍丽丰逸,而终乏富贵态;黄即尚故实,而多疵病,譬如良玉有瑕,价自减半矣。
这篇《词论》是李清照作于南渡之前的,而且应是作于其思想和艺术修养较为成熟的时期,即宣和年间她40岁的前后。词的发展到北宋后期已经出现多种艺术风格和多种艺术方法竞争的局面,词人之间已有过一些争论。争论主要集中在对柳词和苏词的评价方面。苏轼曾欣赏柳永某些雅词“不减唐人高处”,又基本上否定其俚俗纤艳之词,规诫秦观不要“学柳七作词”(《高斋诗话》)。关于苏轼改革词体,“苏门四学士”中的张耒曾讽刺说“先生小词似诗”(《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卷四二);晁补之则以为“东坡词,人多谓不谐音律,然居士词横放杰出,自是曲子中缚不住者”(《复斋漫录》,《苕溪渔隐丛话》后集卷三三引)。陈师道又指摘苏轼“以诗为词”(《后山诗话》)。到了李清照的时代,晏殊与欧阳修以小令为主的凝练的表现方法在长调大量流行之后已经较为陈旧了。在士大夫文人看来,柳词过于俚俗粗率,苏轼以诗为词的作法更为坚持传统作法的词人所不能接受。李清照从词坛的现实情况和自己关于词体的观念而提出了对词体艺术的规范。
她论词仍主传统的“温柔敦厚”的诗教,在论唐五代词时,既反对郑卫之声,也不称赏亡国之音。关于本朝之词,她对创作中的两种倾向都不赞成:一是柳词虽协音律而过于俚俗尘下,一是苏轼以诗为词而又不协音律。从其否定面推断,所谓词“别是一家”,主要是指词具婉雅协律的特点而区别于诗文等体。在宋代,词具有入乐和娱乐的性质,其艺术表现也有自己的特点。如果词体的特性丧失了,便意味着它的衰亡。词“别是一家”说在苏轼改革词体之后抵制词的非音乐化与诗文化的过程中,无疑是有其合理的意义。
关于词的音律问题,李清照提出了一系列音韵学和乐学方面的概念,以说明词与诗文的区别。她对这些概念及其运用并无稍为具体的解释,以致争论不休,给后世词学家造成理论的迷乱。我们如果辨析这些概念的内涵及其相互关系,以及它们与词律的关系,可以有以下两点认识:
(一)“五音”、“六律”是古代乐律中的一对概念,用以强调词的入乐性质,要求作词者必须懂得音乐,识音律音谱。词如果不协音律就成为“句读不葺之诗”。南宋词人杨缵总结的《作词五要》,其中第一要择腔,第二要择律,第三要按谱填词,都是属于词在音律方面的基本要求。作词要懂“五音六律”,才能对各调的声情有所了解,才可能按照音谱的要求倚声制词。
(二)“五声”是指字声的发音部位——喉、齿、舌、鼻、唇。“清浊”是指字的声母的发音方法,清为阴,浊为阳;“轻重”是指字的韵母的发音方法,即开口呼为轻,合口呼为重。宋代士子在幼小习举业时必须学习声律,仅止于辨识声调、熟悉韵部,至于“清浊”、“轻重”两组等韵学方面的概念,便非一般文人所能理解。如果作词得字字考究声母与韵母的发音方法,则几乎是不可能的。从中国音韵学史来看,北宋时期等韵学正在兴起,而且概念较为混乱,若非专门的等韵学家是难以辨识的。词的用韵宽于诗韵,即说明词人作词已经不按照《广韵》的韵部。李清照使用了新兴的等韵学概念,故意夸大作词的难度。如果我们考察宋代名家词,即使词的起句和结句等声韵要求最严之处,它们不仅清浊轻重不一致,而且四声也不尽同。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李清照虽然提出了许多等韵学概念,然而其举例说明却只限于每词调用韵的平仄和四声的要求。这样的要求,凡是能辨识字声平仄和熟悉韵部的人都能掌握的,并不很难。从宋人作词的情形来看,这样的要求是接近创作实际的。
关于词的艺术表现特点,李清照主要是就长调而言的。她鉴于宋人之失,主张既要铺叙,又须典重;既主情致,又尚故实。这样的要求是极高的艺术境界,很不易达到的。李清照在艺术成熟时期的创作实践中基本上是依照自己的理论主张去创作的。她的词与其诗文不仅在题材内容上以严格区别,而且在文体风格上也迥然相异。她的词音律非常和谐,至今读起来犹富于音乐性。她在词作里努力追求艺术高境,但与自己的主观愿望是存在一定距离的。虽然她对宋代词人无一特别肯定的,但并不说明她在各方面都已超越了前辈词人。文学史上最后的评价总是较公正的。
《词论》出现在北宋后期并非偶然的。它同周邦彦词一样是北宋文化低潮时期的产物,不可避免地受到纯艺术论的影响,因而论述词体的特点与历评诸家之词均无视其社会功能和思想意义。李清照的时代,词体艺术以周邦彦的创作标志着达到新的水平。《词论》提出的艺术规范,如讲究音律、铺叙而又典重,情致而兼故实,这些都曾在周邦彦词中体现出来。因此,李清照论词基本上是立足于新的婉约词的立场,表述了这一群词人的艺术见解。这样它必然带有极大的片面性。《词论》是宋词发展过程中一定阶段出现的较为极端的现象,当然其中包含了某些合理的成分。从李清照关于词的理论和创作实践来看,她未能解决词的艺术形式与现实生活内容的矛盾。由于词体产生的特殊文化条件和其娱乐性质,使它长期以来与现实生活脱节而成为抒写个人私情的工具,缺乏时代感和现实性。苏轼改革词体的主要目的,在于增强词体社会功能,但其作品“完璧”甚少;李清照等词人对此颇为不满。从苏轼到李清照之间的许多词人都没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很好地解决词体的固有特性与社会现实生活的矛盾问题。《词论》便是这种矛盾现象的产物:既否定词体的改革,又未找到新的出路,于是仍回到固守传统“艳科”、“小道”的旧轨道去。靖康之难以后,许多具有爱国思想情感的词人们,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激发了民族情绪,关注国家命运。他们在创作实践中使词体的形式与内容的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统一。由于李清照对词“别是一家”的见解及其具体生活的限制,使她在靖康之难后也并未完全解决词体怎样去反映社会重大现实的问题。南渡以后,词的发展呈现新的特点,以往的词论家已注意到周邦彦对南宋婉约词的影响,却忽略了李清照《词论》的作用。南宋的婉约词基本上发展了周邦彦词的艺术特点和李清照“别是一家”说的见解,而走上重音律、求典雅的道路。
《词论》所包含的词学思想是丰富的,但由于后世词学家对它的误解,特别看重其音律的意义,以致在近代词学中形成关于词律的“五音阴阳”说。这种消极的作用是李清照所未料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