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中国市民文学的发现与认识

书名:中国市民文学史 作者:谢桃坊 字数:252801 更新时间:2019-11-27

  自北宋以来,在中国文学史上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即小唱、诸宫调、话本、杂剧、戏文、小说、时调小曲等都市通俗文学的兴起并获得迅猛的发展。它受到社会下层民众的喜爱与欣赏,甚至封建统治阶级也暗中将它作为世俗文化娱乐的内容而接受了。这种新兴文学的基本特点是商业性和娱乐性。它是以文化服务的方式向普通消费者提供娱乐和消遣的;其内容主要是社会现实的世俗生活,或者是经过世俗化了的历史、传奇、神魔等离奇惊险的故事,表现出对旧传统的反叛精神。自它兴起之后即显露出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以强烈的社会效应和众多的接受群众而与典雅的正统文学分庭抗礼,平分秋色。由此改变了以往文学的大统一的局面,使中国文学变得丰富多彩,生气蓬勃。当我们追溯都市通俗文学的历史命运时,却不得不承认:其命运多乖,总是遭到排斥、压抑、诅咒和禁毁,未能正常地发展。可是它却又顽强地生存下来,尽管许多作品散佚和禁毁了,但至今流传的和保存的仍然汗牛充栋,多种多样,其繁杂零散令人难以整理,甚至难以编目著录。由于儒家思想深厚的文人们对它持偏见和鄙视的态度,致使关于这些文学的理论探讨与其他正统文学相比较则显得薄弱而贫乏了;即使某些笔记杂书有少许评论,或在某些序跋里表示一点见解,但基本上属于经验性的批评和知性的认识。这种情况,我们是完全可以理解的,而且也是可以谅解的。

  将北宋以来的都市通俗文学作为学术的对象和文学史的对象进行审视,这是在近世中国新文化思潮的推动下,学术研究进入了新阶段之后。令我们感到惭愧的是,最初将这种文学写入文学史的不是中国的学者。俄国汉学家瓦西里耶夫(1819~1900)著的《中国文学简史》于1880年出版,其中论及长篇社会小说《金瓶梅》,以为它所反映的中国明代社会生活很真实,而戏剧等类的作品是做不到这一点的,因为它们不能提供同样的细节。英国汉学家翟理思(1845~1935)著的《中国文学史》,1897年列为《世界文学简史丛书》第十种首先在英国出版,1900年伦敦威廉海纳曼出版社出版单行本。它对中国文学发展作了系统而稳健的介绍,包括了中国古典小说戏曲的翻译和介绍。参见王丽娜:《中国古典小说戏曲名著在外国》第152、398页,学林出版社1988年版。日本学者笹川种郎(1870~1949)著的《历朝文学史》于1903年由上海中西书局翻译出版,其中论及金元时期小说与戏曲的发展、明代小说与戏曲、清代小说与戏曲及批评。参见陈玉堂:《中国文学史旧版书目提要》第128~129页,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年版。我国学者林传甲仿照日本早稻田大学的中国文学史讲义而编著的《中国文学史》于1910年由武林谋新室出版。在这第一部我国学者著的文学史里仅驳杂地泛叙正统文学,兼及经史小学。王梦曾编著的《中国文学史》于1914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其中简述了小说和戏曲。此后宋以来的都市通俗文学引起了许多具有新文化思想的学者的重视。他们分别从民间文学、白话文学、俗文学或平民文学的视角来进行研究,试图认识这种复杂的文学现象。可以说,他们在各自的文学史体系里的论述都有其合理性,但并未真正把握这种文学的特质,忽视了它产生的特定历史文化条件,将其融于一般形式序列,或只是攫取了其部分属性。因此,长期以来,我国古典文学研究者曾准备对它作新的探索与认识。

  人类的文明进程虽然有着民族、地理、传统等因素而呈现差异,表现为参差不齐的状态,但在先进的民族里又体现着同步性,以致某些现象竟惊人的相似,也许可以认为是历史的巧合。公元11世纪之初,在中国北宋和欧洲的西部诸国,几乎同时诞生了市民阶层并出现了市民文学,或称城市文学。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论及西欧市民的兴起时说:

  在中世纪,每一城市中的市民,为了保证自己的生活,都不得不团结起来反对农村贵族;商业的扩大和交通道路的开辟,使一些城市知道了另一些捍卫同样利益、反对同样敌人的城市。从各个城市的许多地方性居民团体中,逐渐地、非常缓慢地产生出市民阶级。各个市民的生活条件,由于他们和现存关系以及为这种关系所决定的劳动方式相对立,便成了他们共同的、不以每一个人为转移的条件。市民创造了这些条件,因为他们脱离了封建联系;同时他们又是由这些条件所创造的,因为他们是由自己同既存封建主义的对立所制约的。随着各城市间联系的产生,这些对他们来说都是共同的条件发展为阶级条件。同样的条件、同样的对立、同样的利益,一般说来也就应当在这一切地方产生同样的风俗习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三卷第60页,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

  这个新兴的社会阶层,不但因许多相同的条件而形成了其风俗习惯,而且还相应地出现了以他们为服务对象的文学艺术。法国学者P.布瓦松纳说:

  对知识的好奇心在这些蒙昧的人民大众中已经醒悟过来……创造了一整个文学来满足这些城市人民的求知的欲望,如为游行诗人和沿街卖唱者宣读的叙事诗和传奇故事,虔诚的、神秘的剧曲和讽刺的滑稽剧或讽刺的喜剧,短篇小说的讽刺对句,歌谣与富于感情的或嘲笑的歌曲。城市人民喜欢野宴、国事典礼、游行、化装跳舞会,以及马上比武和竞技所提供的伟大的场面。[法]P.布瓦松纳:《中世纪欧洲生活与劳动》第226~227页,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

  自此以后,西欧的重要商业都市里都有适应市民趣味的、有强烈现实性的、乐观精神的,描写市民生活或关于社会问题的各种各样通俗文学,而且获得较正常的发展。它成为照亮中世纪黑暗的火光,导致了欧洲近代的伟大的文艺复兴。我国都市通俗文学的兴起与发展在主要方面与欧洲市民文学所走过的道路大体是相似的。这样便可将东方和西方两种同时的、性质相近的文学进行比较研究。捷克汉学家普实克于1974年发表的论文《都市中心——通俗小说的摇篮》认为:

  约略在公元13世纪,位于欧亚大陆两端的中国和西欧竟然几乎同时实现了文学的城市化。这就使得以新方法写人、以新眼光观察人的本质存在成为可能。中国宋元时职业说书人的作品话本和意大利14世纪作家薄伽丘的《十日谈》均系环境类似、大致同代的产物,均系试图如实反映人生的同一体裁(都市小说)的代表。江原:《捷克学者普实克谈话本小说与〈十日谈〉》,《古典文学知识》1986年第3期。

  日本学者铃木修次在论及宋代俗文学时也认为“由于市民阶层参与了文艺世界,遂使新的文艺体裁形成,市民文学诞生了。”转引自《文学研究动态》1981年第2期。事实上在本世纪40年代,我国著名文学家茅盾已系统地研究中国市民文学了。

  1940年茅盾曾有延安之行。他在晚年写的回忆录里说:

  在鲁艺我住了将近四个月,从六月上旬至九月底……我就在鲁艺文学系讲了五六次课,总题目叫《中国市民文学概论》。当时我写了详细的讲稿,可惜这份讲稿已经丢失,大概是焚于香港战争的炮火中了。现在,我自然记不得四十年前那讲稿的内容,不过,前面提到的那篇《论如何学习文学的民族形式》,大致反映了我在延安谈论中国市民文学的基本观点。

  这篇论文是茅盾在延安各文艺小组会上的讲演稿,1940年7月在吴玉章主编的《中国文化》第一卷第五期发表。茅盾在回忆录里介绍此文的基本观点说:

  我认为学习民族形式一要向中国民族的文学遗产去学习,二要向人民大众的生活去学习。而前者就有“剔除其封建性的糟粕,吸收其民主性的精华”的问题。我又认为我们民族的文学遗产“几乎百分之九十九是奉诏应制的歌功颂德,或者是‘代圣立言’的麻醉剂,或者是‘身在山林,心萦魏阙’的自欺欺人之谈,或者是攒眉拧眼的无病呻吟”。它们“和人民大众的利益、思想感情,全不相干”。只有剩下来的百分之一,“数量虽则太少,可是或多或少是代表了极大多数人民大众的利益,表白了人民大众的思想情感、喜怒爱憎的作品”。这百分之一“才是我们民族的货真价实的文学遗产”,“这百分之一中间,才有我们的文学形式,或文学的民族形式。”我给这百分之一起了一个总名,即“市民文学”。茅盾:《延安行——回忆录》,《新文学史料》1985年第1期。

  在《论如何学习文学的民族形式》里,茅盾用了主要篇幅论述了中国市民文学的发展过程。他以为在战国时代市民阶级已经出现,西汉中期市民阶级的势力空前巨大,但却未留下文艺作品,是因为被统治阶级消灭了。魏晋南北朝时期民间文学发展起来,那些充满反封建意识的乐府民歌还没有创造新的形式。唐宋两代,中国经济再度繁荣,市民阶级壮大,市民文学得到发展。唐人传奇虽然披上幻异的外衣,但是颇多描写人情世态,市民以主人公的身份在作品里出现了。茅盾特别指出,现存的唐人传奇中还见不到市民阶级自己的作家作品。他认为:

  真正的市民文学——为市民阶级的无名作者所创作,代表了市民阶级的思想意识,并且为市民阶级所享用欣赏,其文字是“语体”,其形式是全新的、创造的,其传播的方法则为口述(所谓“讲评”是也),这样的东西是到了宋代方得产生而发展的……这是市民阶级站在自己立场上,用文艺的方式,表示了对古往今来、人生万象的看法和评判;同时亦作为“教育他们本阶级,以及和封建贵族地主阶级进行思想斗争的武器。这一种新内容新形式的市民文学的发源地和根据地,大概就是宋朝的都城汴京,而由所谓‘说话人’者(作家,同时又是出版家,职业的宣传家)口头传播于各处——当时市民阶级占有势力的北方各大城市”。《茅盾文艺杂论集》第843~859页,上海文艺出版社1981年版。

  茅盾虽然关于“市民阶级”概念的理解、关于中国文学遗产的评价、关于市民文学与民间文学的区别、关于宋以前市民文学的论述,等等,都存在偏颇的不成熟的见解,但是他敏锐地在中国文学史上发现市民文学的存在,并将它提高到文学的民族形式来认识,尤其是认为真正的市民文学是产生于宋代的:这些光辉的论点为中国市民文学的研究导乎先路,其筚路蓝缕之功是永不磨灭的。自此,市民文学的研究在中国文艺界和学术界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和兴趣。新中国建立之后,冯雪峰对中国市民文学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说:

  宋以后的这个时期,在文学上,特别是南宋和元及其以后,有一个比过去非常显著的不同,即文学已不是只为皇帝官僚和士大夫阶级服务,并且也为平民服务(其实发轫于唐代),即为商人、差吏和兵士、城市手工业者和平民服务,市民文学或平民文学开始发展起来(农民文学不在内,他们另有民歌和传说等等,以后还有地方戏)。这时期中,中国文学的中心移到词、散曲、说书(说话)、鼓词、弹词、小说和戏曲等。这时期中国思想界也有近代民主思想的萌芽与显著的表现;而在人民间还有农民社会主义思想的产生。这时期以市民文学为中心的现实主义,就不仅在中国是空前的发展,而且赋有近代的性质和色彩。冯雪峰:《中国文学中从古典现实主义到无产阶级现实主义的发展的一个轮廓》,《文艺报》1952年第14号。

  郑振铎长期从事中国俗文学研究,这时也开始具有市民文学观念。他在50年代论述中国小说的传统说:

  宋朝的小说是市民文学,是在瓦市里讲唱的,是真正出于民间为广大市民所喜欢的东西,不同于唐朝的传奇。瓦子好像现代的庙会,是个易聚易散的地方,以讲史、小说为主要演唱的东西,这些都是第二人称的。郑振铎:《中国古典文学中的小说传统》(1953),《郑振铎古典文学论文集》第30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

  由于市民文学研究关涉到一些重要的理论问题,其历史的线索尚待探寻,其内容涉及的方面很广泛,尤其是许多文献资料散存未能认真地整理和发掘;这样给研究工作造成很大的困难,因而没有学者去从事专门的深入的研究。60年代之初,有学者感叹说:“对‘市民文学’这一名词的解释,没有人作过正面的、详尽的、妥善的说明。这个名词的科学性还可讨论。”邓允建:《谈在“三言”“二拍”中所反映的市民生活的两个特色》,《文学遗产选集》第三辑,中华书局1960年版。时间又过了三十年,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古典文学界仍在呼唤开展对中国市民文学的研究,如一位青年学者说:“‘市民文学’在西方文学史上是一个十分熟悉而又辉煌的字眼,毋庸讳言在中国文学史上则是一个比较陌生而又黯然的词汇。‘市民文学’研究的命运在中国便不问可知了。茫茫书海,泱泱神州,竟无一本关于中国市民文学及市民文学史的专著,虽说是一个可以理解的缺憾,但不是一个不急需弥补的缺憾。”毛德富:《从“三言”“两拍”看中国市民的心态》,《学术百家》1989年第5期。

  公元11世纪中叶,约在北宋至和元年(1054),首先在都城东京,继在各地重要都市里出现了民众文化娱乐市场——瓦市。瓦市伎艺深受市民的欢迎,它标志着中国市民文学的兴起。这种服从商业利益的、以消费娱乐为基本特征的文学在南宋时得到了初步的发展。今存早期市民文学作品如话本、诸宫调、戏文等都是宋金时期瓦市伎艺的脚本。元代的杂剧和散曲表现了浓厚的市民趣味,对世俗题材有了进一步的开拓;长篇话本小说和长篇白话小说逐渐出现。然而从14世纪中叶到16世纪之初,即明代建立以后的百余年间,由于封建统治的加强,商品经济和思想意识受到压抑,市民文学曾一度陷入低谷而衰微了。明代中期以后商品经济又活跃起来,在中国出现了资本主义萌芽,市民阶层得以壮大发展,市民文学走上繁荣兴盛的道路,而且一直延续到19世纪中期,即鸦片战争前夕。这表现在传奇以成熟的戏剧表演方式在都市中普及,反映市民生活的拟话本大量问世,涌现一批表现新的伦理观念和社会观念的长篇艳情小说和世情小说,最能表达市民思想情趣的时调小曲在都市广泛流传,凤阳花鼓、鼓词、弹词、子弟书、说书在都市文化市场中十分活跃,地方花部以生动通俗的表演占据了戏剧舞台,市民文学受到某些文人的重视并产生了有关的理论著述:它们都不同程度地表现了反封建主义和反传统文化的新的市民意识。由于明代以后我国历史命运的曲折坎坷,萌芽的资本主义未能正常发育,而在市民阶层中也未产生近代的资产阶级,以致中国历史虽然进入近代阶段,但与西方社会的发展相比较则远远落后了。在这种文化条件下,近代市民文学明显地误入歧途,带着病态特征而趋没落。20世纪之初,新文化运动开展以来,尽管都市的文化市场基本上仍为旧的市民文学所占据,但都表演传统的节目,丧失了创新的能力。这个时期适应市民新的审美趣味而出现了鸳鸯蝴蝶派小说,其中的白话青楼小说兴盛一时后遂为现代武侠小说所取代,造成了经久不衰的“武侠热”。这可算中国市民文学的余绪了。

  我们从近千年的市民文学发展过程中可以见到:自从我国市民阶层兴起之后,为了满足与适应它对文化娱乐的需要而出现了一种新的市民文学。市民文学的存在是一个不容否认的文学现象和历史事实。这种文学是通过都市文化娱乐市场而为市民群众服务的,它的服务对象是具有一定消费能力的城市普通民众,所以也可以称之为都市文学。古代的市民大都是不识字的,少数市民仅具有初等文化,能够记账和运算。因而为他们服务的文学作品必须是通俗的,民众喜闻乐见的,以表演形式为主的,这样才可能被接受与欣赏。这种文学所反映的主要是社会世俗生活,普通市民成了作品的重要人物,市井的悲欢离合故事与小人物命运受到了充分关注,新兴市民的意识情感得到充分表达;因而它与市民群众有着内在的精神联系,使他们产生共鸣,从中受到感动、教育和鼓舞。市民喜爱通俗的历史故事,可以学得历史知识,吸取历史经验;他们对传奇题材感到兴味,那些才子佳人花前月下结为佳偶的故事,牵动着他们善良的心愿;他们从武侠的惊险故事里满足好奇心理和发泄对于社会不公平的义愤;他们很同情公案故事中的势单力弱的小人物,盼望有包公一样的青天大老爷洗雪奇冤;他们对神仙道化和妖魔鬼怪的故事感到神秘莫解、半信半疑,而又能产生种种超现实的幻想。这些文学作品的情节曲折、离奇、惊险、紧张,对受众有很强的吸引力,可以使他们在精神上消除疲劳,忘却烦恼,从而得到休息和娱乐,所以他们喜爱这些文学。市民文学在其兴起之日即在文化娱乐市场中以商业方式向市民提供消费服务,因而必须迎合市民的审美趣味和审美理想。它既具有极为强烈的市民反封建的意识,而又包含有一些小市民低级庸俗的成分。因此可以说:中国市民文学是在封建社会后期市民阶层兴起之后流行于都市的、通俗的、表现市民社会的和受市民喜爱的文学,它具有明显的商业性和娱乐性的特点,表达了市民的反封建意识。

  如果将市民文学与我国正统文学相比较,二者的区别是显而易见的;但与俗文学、白话文学、平民文学和民间文学相比较,则它与它们在概念和对象方面存在部分叠合的关系,然而却又不能互相取代和混淆。关于俗文学,郑振铎说:“俗文学就是通俗的文学,就是民间文学,也就是大众的文学。换一句话,所谓俗文学就是不登大雅之堂,不为学士大夫所重视,而流行于民间,成为大众所嗜好,所喜悦的东西。”郑振铎:《中国俗文学史》第1页,商务印书馆1938年版。市民文学就其通俗的表述形式而言,在概念上与俗文学部分叠合,它的外延没有俗文学广阔,仅限于城市流行的市民喜爱的通俗文学,而且有其反封建的性质。关于白话文学,胡适说:“我把‘白话文学’的范围放的很大,故包括旧文学中那些明白清楚近于说话的作品。我从前曾说过,‘白话’有三个意思:一是戏台上说白的‘白’,就是说得出,听得懂的话;二是清白的‘白’,就是不加粉饰的话;三是明白的‘白’,就是明白晓畅的话。”胡适:《白话文学史自序》,《胡适古典文学研究论集》第184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市民文学的语言都是白话的,在这点上与白话文学概念部分叠合,但它比白话文学的范围狭窄些,而且强调其特定的服务对象。关于平民文学,曹聚仁说:“其由平民的智识阶级所创作,取材于乡间陋巷,渗透于全民众之内心者为平民文学……平民文学者,不期然而然,出乎人之口,深入人之心,人格亦与之抱合焉。”曹聚仁:《平民文学概论》第1~2页,上海梁溪图书馆1926年版。平民即普通人民大众,是与统治阶级或权力阶层相对的概念。市民自然包括在平民之内,但它却是古代商品经济发展到相当程度时以商人和手工业者为主体而形成的一个新阶层。所以这两种文学的服务对象是有区别的。关于民间文学,乌丙安说:这个学术名称起源于外国,“‘五四’时期,我国学者将这个名词译作‘民俗学’,同时又具体地译为‘民间文学’,即专指‘民俗学’当中口头艺术部分……民间文学是从古以来就已产生的,广大劳动群众所创作、所传播的口头文学作品。”他特别反对将“市民阶级的俗曲、说唱文学等也都当成了研究对象”。乌丙安:《民间文学概论》第1~3页,春风文艺出版社1980年版。市民文学的某些形式确实源自民间文艺,但它一般不是劳动人民的口头创作,而是书会先生等为商业利益的需要而编写的伎艺脚本或是书贾们组织下层文人编印的通俗文学读物。这两种文学的区别也是非常明显的。尽管市民文学与俗文学、白话文学、平民文学和民间文学等存在一定的渊源关系或横向联系,但市民文学自有其产生的特定的历史文化背景,有其特定的对象和范围,因而在中国文学研究中是一个独立的分支学科,也是一个亟待开发的新的学术领域。

  城市是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也是人们实现各种需求和消费享乐的集中场所;它最能体现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文化特征和文明程度。自从我国市民文学诞生以来,便长期占据了都市文化娱乐市场。这种文化现象的真正意义非常值得我们深思。市民文学是封建社会后期出现的文化现象,一般来说,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确立,它即为新的文学所代替了,但它在我国现代都市仍有相当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40年代,关于中国文学民族形式的论辩,周扬曾经注意到城市通俗文学——市民文学在文化市场中的绝对优势。他说:

  旧形式具有悠久的历史,在人民中间曾经,现在也仍然是占有势力,这是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及半封建的旧经济旧政治尚在中国占优势的反映。但同时中国已早有了资本主义,基于这个新的物质基础,就发生了新的民主主义的意识形态;但这个新的意识形态的形成,曾经大大感受了西洋文化思想而来的刺激与帮助,并吸收了适合于中国民主要求的东西,因此作为这新的意识形态之一种形式的新文艺就如此深刻地蒙上了西洋文学的影响,以致显得和中国旧的文艺形式仿佛已没有了多少血脉相承的关系。经济政治发展的不平衡就造成了新旧形式并存的局面,他们各有其不同的活动范围,领有各自不同的读者与观众;但是因为旧经济政治尚占优势,所以旧形式在人民中间的强固地位并没有被新形式取而代之。不但在新文艺足迹尚极少见的农村,就是在新文艺过去的根据地,过去文化中心的大都市旧形式也并不示弱。没有一本新文艺创作的销路,在小市民层中能和章回小说相匹敌。周扬:《对旧形式利用在文学上的一个看法》,《中国文化》第1期,收入胡风主编《民族形式讨论集》,重庆华中图书公司1941年版。

  新中国建立后渐渐改变了这种“严重的现象”,新文学完全取得了胜利。可是从80年代开始城市流行的充满小市民趣味的通俗文学再度呈现勃兴之势,“慢慢夺走了严肃文学的许多读者。使后者逐渐冷落起来”;“改革开放以来,人们工作、生活节奏加快,没有更多时间看那些深刻的、理性色彩和探索性很强的文学作品,紧张的社会生活之余需要调剂休息,因此一些消遣性、娱乐性、一看而过的通俗文学就应运而生了”。刘嘉陵:《通俗文学的历史、现状及其发展方向——繁荣通俗文学座谈会述介》,《文学评论》1990年第5期。都市通俗文学的复兴有其深刻而复杂的文化原因,不能不引起我们历史的反思,进而重新审视市民文学,从中总结历史的经验。

  每一个时代的文学,如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和元曲,它们体现的文学精神是相异的。可以认为,在中国文学史上确实存在过几种不同的文学模式。中国文学正是由漫长的历史、浩繁的作品、特殊的文体和多样的模式所构成的具有民族性格的文学。近代欧洲文学批评家勃兰兑斯在研究欧洲19世纪文学时认为:

  文学史,就其最深刻的意义来说,是一种心理学,研究人的灵魂,是灵魂的历史。一个国家的文学作品,不管是小说、戏剧还是历史作品,都是许多人物的描绘,表现了种种感情和思想。感情越是高尚,思想越是崇高、清晰、广阔,人物越是杰出而又富有代表性,这个书的历史价值就越大,它也就越清楚地向我们揭示出某一特定国家在某一特定时期人们内心的真实情况。[丹麦]勃兰兑斯:《十九世纪文学主流》第一分册引言,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

  文学不像其他艺术如音乐、舞蹈、绘画、建筑那样受着时间与空间的种种限制,它能历史地、具体地、自由地表现人们的情感。文学也表现人们的思想,但它不像哲学、伦理学、社会学那样以抽象的方式表现社会一般的思想,而是通过形象以感性的方式表现极为生动的、具体的、特殊的思想;这种思想剥去了饰物,是人的最真实、最活跃的意识。因此,一个国家的全部文学是能够从一个方面表现其情感和思想的一般历史的。虽然从文学里作出的结论可能是片面的、偏激的、极为特殊的,而且完全没有实用的价值,然而它的抽象价值便在于表达了一个民族的文化精神。文化精神是代表一定民族特点的精神风貌、心理状态,思维方式和价值取向等精神成果的总和。如果我们有了关于民族文化精神的认识,便可进行自觉的历史选择:选择积极的文化精神,舍弃消极的文化精神。这样可以帮助我们走出误区,接受优良的文化传统,形成新的文化精神。

  在悠久的中国文化传统里,诗教说、言志说、载道说和神韵说等支配了创作主体的意识;典雅的、华美的、豪放的、婉约的、平淡的风格相继为各个时代所崇尚;文学的价值取向大致追求与儒家思想相关的中和之美,努力达到美与善的和谐统一的境界。当然,这是我国优良的传统,无可非议;但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见到中国文学传统存在着某些异质,例如通俗文学、白话文学、平民文学、民间文学和市民文学的文学精神。它们作为正统文学的异质面曾服从文化整合规律而加入了中国文学传统,却又顽强地保存着自己的特质。自然界生物某些遗传的变异是某种特质的偶然显现,由此可能导致新的变化,培育出新的品种。社会文化现象也是如此,文化中的某种异质,往往是最能体现其特质的。市民文学所关注的是下层社会民众的日常生活真实,但因其商业性的需要,也为了生活的真实而有浓厚的小市民趣味,甚至有些庸俗恶烂的东西。在思想守旧者的眼光中,市民文学所描述的文化圈里,人们自私成性,尔虞我诈,寡廉鲜耻,唯利是图,被种种物欲驱使着,抓着人生的各种机会寻欢作乐,蔑视传统价值观念,违反封建礼教,无所不为。这个文化圈里,没有崇高的思想和伟大的抱负,也没有优雅的情趣和细腻的心理;然而这里却有普通人活跃的生命与平凡而真实的生活。他们在纷纷攘攘的现实洪流里奋斗着、挣扎着,艰难地追寻普通人的素朴的生命意义。从市民文学的关于世态的描写与世俗情感的表现里,我们不难见到人的生命意义的新发现:强调性格的独立发展和个人精神生活的形成。因此,它就某方面而言,表现了我们民族文化精神的最具潜在活力的一个部分,而且是最富于近代色彩的。美国学者汤普逊研究欧洲中世纪经济社会史后,他在其著作的结论里说:

  近代社会的根源是深深地扎根于中世纪时代的历史里。中世纪历史是近代所承袭的遗产。不应该认为它是与我们无关的东西。它的文明在各方面已渗入了我们的文明里。[美]汤普逊:《中世纪经济社会史》第458页,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

  中国市民文学所表现的民族文化精神的某些部分,是否也渗入到我们近代文明与现代文明中呢?它有积极的意义吗?它能供我们在进行新的文化选择时作为参照吗?!这都促使我们去认真地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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