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可法,生于1601年。传说史可法母亲怀胎十月,梦见文天祥进入屋舍,随即生下史可法。1643年七月,明南京政府任命他为兵部尚书,督守两淮,抵抗清军南下。1645年,他督军死守扬州,宁死不降,不屈而死。南明朝廷谥之为“忠靖”,清高宗乾隆皇帝追谥为“忠正”。
一 国难当头,督师淮扬
史可法为崇祯元年进士。崇祯十六年,即1643年,42岁的史可法拜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
1644年三月,李自成进军北京,史可法率师北援,军队渡江抵达南京浦口,听到北京已被攻破,崇祯皇帝已经驾崩,于是督军就地扎营。
崇祯驾崩,南京明朝各大臣拥立福王朱由崧为帝,于1644年五月在南京建立南明弘光政权。
朱由菘即位后,令兵部尚书史可法赴扬州督师,统领江北四镇残余明军,守住淮安至扬州至南京一线,抵御清军南下,确保南京安全。
史可法虽然位列兵部尚书,但他是一介文臣,“有持重之材,将略非其所长”,此去督师乃是以己之短,行不能行之责。同时,此时的清军铁骑势如破竹,明军如惊弓之鸟,一触即溃。两相比较,早已奠定南明弘光政权必亡之局。而身在淮扬前线的史可法,直接面对八旗铁骑,孤悬于外,随时有遭受攻击、不幸殉国的危险。
史可法知道自己此次赴扬州督师意味着什么。临行之前,史可法抱着慷慨赴死的精神,辞别福王朱由崧,表示自己一定“鞠躬致命,克尽臣节”。
二 殚精竭虑,力撑危局
史可法离开南京,督率数千兵马,前往扬州,以扬州为府邸,正式担负起督师淮、扬,抵御清军南下的重任。
1644年六月,清摄政王多尔衮发出了对南明弘光政权“通好讲和”的诏书。福王朱由崧赶紧派出“通好讲和”出使团,携带白银10万两,黄金1000两,缎绢1万匹,作为酬谢礼物。出使团抵达北京,按照廷议,提出南明弘光政权可以割让山海关以外土地、南北互市、岁币不超过10万两、会见时不屈膝,大致以两淮为界,共掌天下等。这时,清摄政王多尔衮已经得知,江南物产丰富,但弘光政治黑暗,民风软弱,决定武力击垮南明弘光政权。因此,多尔衮收下礼物,对使团提出的条件不理不睬。
1644年十月,多尔衮派豫亲王多铎统军南下,摧毁弘光政权。十二月,史可法上书请弘光帝朱由菘下诏,令各地加强军备,淮、扬各镇划分驻防地段,以阻清军南下。史可法知道大势已不可挽,清军不来则可,来则全面覆亡。所以,史可法每次缮写奏疏,都是边写边泣,声泪俱下,身边的人也无不感慨哭泣。
1645年二月,清军攻入河南境内,明军各部不敌,纷纷降清。史可法飞章向弘光朝廷报告。但此时,江北各镇由于粮饷缺乏,众军都闹饥荒,彼此互相攻战,谁都不愿北上抗敌。史可法流泪顿足叹息说:“中原不能再有作为了。”三月,清军已夺取山东、河南,逼近淮南。
为确保淮扬一线安全和南京不失,在清军还没有集中兵力进攻淮扬一线的时候,史可法上书把各地明军主力集中,以阻遏清军南下。
恰在此时,督军20万镇守武昌的左良玉,发动叛乱,起兵前往南京,以“清君侧”为名,企图逼迫朱由菘退位。朱由菘下诏各地明军到南京勤王,并令江北四镇和史可法扬州驻军,全部出动,堵击左良玉军队。史可法无奈,率军兼程入援南京。四月初九,史可法督军渡江抵达南京燕子矶,突然又得到左良玉已死,立即回师坚守淮扬的指令。
史可法率军立即回头,昼夜兼程,驰回扬州。
作为兵部尚书的史可法,自督师淮扬后,就殚精竭虑,力撑危局,但南明弘光政权腐败透顶,权臣尔虞我诈,史可法独木难支,注定了弘光政权必然的短命结局。
三 正气凛然,拒绝诱降
史可法率军昼夜兼程,回防扬州时,清军已经长驱直入,挺进到淮扬一带,南明军队不作丝毫抵抗,或不战而逃,或不战而降。不久,江北淮扬一线,只剩史可法所驻守的扬州一座孤城。
1645年四月十八日,多铎大军进抵扬州。扬州原本有百姓三四十万人,因清军向淮扬一线推进,沿途百姓纷纷弃家逃难,不少百姓涌至扬州,昼夜啼号,要求入城避难。史可法命令打开城门,放百姓入城。如此渐聚渐多,增至八九十万人。清军进军到扬州城外,时扬州守军仅万余人。
多铎将扬州团团包围之后,下令诸军缓攻。在此之前,清摄政王多尔衮已经遣使致函史可法,劝史可法不要做无谓的抵抗,史可法却将其书转呈朝廷。随后,多铎又派出南明降将李遇春携带劝降书来到扬州城下劝降。史可法怒斥李遇春变节背叛。李遇春说:“公忠义闻华夏,而不见信于朝,死何益也!”史可法令发箭射之,李遇春急忙逃避。之后,多铎又派逃出扬州的“父老二人”,携带劝降书抵达扬州城外。史可法令将此“父老二人”投进护城河。此后,多铎又先后五六次派扬州乡民给史可法送去劝降书。史可法道:“吾为朝廷首辅,岂肯反面事人!”看也不看,将劝降书投进火中。
多铎在屡屡招降失败后,知史可法之志不可移,遂加紧攻城。
四 六封遗书,感天动地
扬州被围,各地明军全部溃降,弘光小朝廷大势已去。在防守力单、外援已绝的形势下,史可法知道孤城难保,决心以身殉国,遂于多铎围城之次日,即四月十九日,连书五封遗书,一方面表示宁死不降之心,一方面交代未了后事。
第一封遗书是给清豫亲王多铎,实际上是答复多铎的劝降书。此前,多铎曾经致书史可法,一方面诱降,言如投降我清军,则像对待吴三桂那样,“裂爵封土”,一方面逼降,言如若不降,天兵一至,城破家亡,南国安危,在此一举。史可法写给多铎的遗书,除依然表明自己不降的决心之外,还希望多铎能够允许自己葬在南京钟山之侧,以保全自己忠君之心。
第二封是给老母亲留的遗书。遗书中除希望母亲原谅自己不忠不孝、“勿复过悲”之外,还交代自己的后事由干儿子史德威打理,希望母亲把史德威当作亲孙子看待。
第三封是写给夫人的遗书,遗书曰:“可法死矣!前与夫人有定约,当于泉下相候也。”从遗书内容来看,夫妻二人曾有同生共死之约,可见夫妻感情弥深。
第四封是写给叔伯兄弟们的遗书,表示自己将以“一死以报朝廷”,重点是交代将史德威收入史氏家族侄子一辈中。
第五封是写给义子史德威的遗书,要求史德威在危急之时不要犹豫,及时出手将自己杀毙,以全自己忠节。
经过数日劝降与拒降的反复较量,多铎知道史可法矢志不移,史可法也估计到多铎很快就会攻城。史可法集聚城中残存的三四千兵力,誓师梅花岭:
上阵不利,守城;守城不利,巷战;巷战不利,短接;短接不利,自尽。
当日,即1645年四月二十一日日,史可法写下给母亲、夫人和杨太太的最后一封遗书:
太太、杨太太、夫人万安。
北兵于十八日围扬城,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来。法早晚必死,不知夫人肯随我去否,如此世界,生亦无益,不如早早决断也。太太苦恼,须托四太爷、大爷、三哥大家照管,炤儿好歹随他罢了。书至此,肝肠寸断矣。
四月二十一日法寄
史可法写这个遗书的时候,应该是最伤心、最心力交瘁的时刻。此时,扬州守城部队已经大部逃散或降敌,城中居民已经人心惶惶。史可法空有一腔忠君护民之心,却毫无回天之力,只有等待多铎来攻,城破殉国死节了。
五 慷慨赴死,名垂青史
1645年四月二十三日,清军攻城,史可法督军抵御。二十四日凌晨,清军攻破外城,史可法率军退入旧城守御。此日,多铎最后一次致书史可法:“若好让城,不戮一人。”史可法置之不理,谕示居民做好应付“大变”的准备,并说“一人当之,不累百姓”。二十五日,清军攻入旧城。史可法见城破敌入,拔剑自刎,未死,血溅衣衫,命义子史德威补他一刀,以全忠节。史德威痛哭,不敢仰视。部属簇拥着史可法潜出小东门,史可法见清兵大肆屠戮百姓,大呼:“我史督师也!万事一人当之,不累满城百姓。”清军闻声扑过来,史可法被俘。
史可法被带到多铎营帐之中。多铎以宾礼相待,口称先生,当面劝降。
多铎劝道:“累以书招,而先生不从,今既竭臣忠,不为负国,能为我收拾江南,当不惜重任。”史可法道:“我来此只求一死,但虑死不明白耳!”多铎曰:“君不见洪承畴乎,降则富贵。”史可法笑曰:“我岂肯效其所为!吾为朝廷大臣,岂肯偷生为万世罪人!吾头可断,身不可辱,愿速死,从先帝于地下。”多铎反复劝说无效,乃曰:“既为忠臣,当杀之以全其名。”史可法又曰:“城亡与亡,吾死岂有恨?但扬州既为尔有,当待以宽大。而死守者,我也。请勿杀扬州人。”多铎不言,下令杀掉史可法。是年,史可法44岁。
杀害史可法后,多铎恨扬州兵民孤城固守,抗命不服,下令屠城。大屠杀延续了十天,史称“扬州十日”。据载:清军自1645年四月二十五日至五月一日在扬州大开杀戒,“杀声遍至,刀环响处,怆呼乱起,齐声乞命者或数十人或百余人;遇一卒至,南人不论多寡,皆垂首匐伏,引颈受刃,无一敢逃者。至于纷纷子女,百口交啼,哀鸣动地,更无论矣。日向午,杀掠愈甚,积尸愈多,耳所难闻,目不忍睹”。“其落井投河,闭户自焚,及深入自缢者”,不计其数。至五月二日,“查焚尸簿载其数,前后约计八十万余”。
史可法为国尽忠视死如归的气节,赢得了对手的尊重。多铎督军进入南京后,于二十二日令建史可法祠,以旌忠义。
乾隆皇帝把史可法比之为南宋著名忠君功臣文天祥。为“崇奖忠贞,以励风节”,乾隆帝颁谕称史可法为“一代完人”,赐谥号为“忠正”,并为史可法祠赐“褒慰忠魂”之匾。
史可法的民族气节和浩然正气,长久留存于天地之间。
乾隆皇帝为史可法遗像的题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