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中国新诗艺术在“功用与审美”之间存在的“二律背反”,似乎总是无法绕过“新诗与政治”这样一个较为原始的话题。唯其如此,在追本溯源之后,所谓“新诗与政治”的关系就总要在惯常思维的导引下,再次回到类似对“文艺为政治服务”的理解层面之上。对于这种理解以及理解与现实之间的实际差距,我以为:其解脱束缚的关键是在于对“政治”理解上的“敏感性”问题——一般而言,在回顾历史与历史不断被重复的过程中,“诗歌与政治”之间的关系总是被历史化为诗歌无法摆脱政治的制约,然而,“诗歌”与“政治”在共同历史化的同时,还在进行着自我意义上的历史化。而与此相应的则是,新诗作为一种个体,它的历史化过程也同样存在着前后的差异性。从整体适应20世纪前期的社会主题,到后期新诗重新接续一度中断的新诗现代性,新诗的历史化进程既与“政治”的变化密切相关,又具有自己的独立意识。这种正视“政治”与诗歌之间内在关系的思路,或许正是重新思考“功用与审美”之“二律背反”的关键。
“功用”与“审美”,作为文学审美意识形态的双重内容,即分别代表文学的一般性质与自身的特殊性质,一直是以“二律背反”的方式呈现着复杂而独特的美学效果。中国新诗写作作为“文学创作”的一个个案,当然符合一般文艺理论意义上的艺术规律,然而,中国新诗的审美意识形态内容,却是在20世纪中国社会与诗歌本身都处于剧烈变动的状态下,以现代性框架中的“政治”与“审美”同谋共构的方式完成的,所以,它的“功用与审美”必将有一番独特的美学风貌。从政治之“文化层面”出发,笔者以为,中国新诗的“功用与审美”及其“二律背反”的关系,首先应当从“诗歌”与“政治”的区别谈起。“诗歌”与“政治”之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