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界对田野作业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似已达成共识的前提下,我们认为民间文学志不仅仅包括我们从田野中获取的文本、获取文本的方式,还包括研究者的文化态度、田野观,也包括研究者撰写民间文学志时的叙述原则和叙述结构等。一般而言,我们似乎会把民间文学的田野调查报告理解为民间文学志。如果是这样,那么民间文学志或许便成为:(一)概述;(二)田野调查事实的主体描述;(三)初步结论;最后往往会有些附件以辅助说明。这样的田野作业报告是否能称为民间文学志?我们认为不能,或者至少不能称为经典的民间文学志。在笔者看来,民间文学志就是具有特定文化态度和田野观的研究者对特定区域内一个或一类乃至全部民间文学文本进行完整的记录、描述与研究的过程,这既是一个感知、分析、判断的过程,又是一个书写、回味与反思的过程。在此界定下,我们认为,以下几个方面可能是需要特别注意的:
格尔茨认为:“文化概念实际上是一个符号学的概念。马克斯·韦伯提出,人是悬在由他自己所编制的意义之网之中的动物,我本人也持相同的观点。于是我以为所谓文化就是这样一些由人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因此,对文化的分析不是一种寻求规律的实验科学,而是一种探求规律的解释科学。我所追求的是析解(explication),即分析解释表面上神秘莫测的社会表达。但是,这种见解,这种只用了一句话就说出来的学说,其本身就需要做一些解释。”格尔茨的这种文化概念直接影响了他对“人的概念”的分析。
首先,他对人类学界“人的概念”的界定做了梳理。在考虑了“文化的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