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 house 的门脸不大,夹在两间关了卷帘门的铺子中间,招牌上只一个字:空。字是白底黑漆,笔画粗得发笨,边缘被雨水泡出一圈锈色,像谁拿指头反复描过很多遍又没描干净。夜里十点以后,那字后面透出一点暗红的光,光在湿地上摊成一条很长的影子,走过去要先绕过一辆横停的电动车。门里比外面暖得多,暖气混着汗味、啤酒味和音箱烤热的铁皮味,一进门就往脸上扑。
大约过了一个半小时,终于等到第二个乐队主唱,一头蓬松长发,铆钉皮甲,皮裤,指甲也是黑色。看见他从台上下来去了吧台拿了酒坐着,我也未犹豫地走了过去。
他们那支乐队还没散场,台上有个人抱着鼓槌跟观众喊了一嗓子,底下呼应的声音像潮水拍了一下墙就退回去。我从人群边侧着身子过去,肩膀被人撞了两回,谁也没工夫看我。圆形吧台被手肘和杯底磨得发亮,木头缝里积着一层黏腻的酒渍,酒瓶一排立在灯下,老式发黄的灯泡吊得很低,晃一下,所有人的影子跟着在地上摇。
他坐的位置正好在灯影交界的地方,长发一缕一缕垂在肩上,铆钉在黄光里点着一些很小的亮点。他把皮甲的下摆往后扯了扯,两只黑指甲扣住瓶身,一口一口喝得不快,也不看任何人。那种不看不是摆架子,更像一个人刚把嗓子里的东西全部交出去,剩下的力气只够支撑自己坐着。我在离他两步远的地方站了一会儿,心里先打了一遍草稿,怕开口太冒昧,又怕不开口就要再等下一个半小时。
他也是打量了我,继续喝他的酒。我开口说:“您好,叨扰了,我只是有个问题想要问一下您,关于摇滚和听摇滚,您有什么看法吗?”
我说这话的时候腰是弯着的,说完还补了一句抱歉,麻烦您了之类,声音被音乐压得半路就小下去。旁边有人听见了,笑出声,笑我太规矩,说这年头没人这样说话了,像从老电影里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