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准目标后,我随一位近来关系亲密的朋友参加了金属摇滚音乐会。虽称亲密,却更像监视,因他如影随形。
那种如影随形并非跟在身后,而是恰好站在我一回头便能看见之处。我去取水,他也去;我望向左侧走廊,他便在那头等我转头。今日他甚至未问我为何来这嘈杂之地,只在进门时将我外套拉链提上一格,似怕我着凉,又似怕我走丢。我不讨厌这般,只是偶尔想,一个人要有多不放心,才肯将目光全数押在他人身上。罢了,不去想这些,想了也无趣。
回到音乐会上吧,全程看着不同年龄的人随乐狂欢。这是一支本地颇有名气的乐队。
场地是一处旧厂房改建的地下空间,天花板压得极低,高个子经过都得下意识缩颈,仿佛整间屋子被人硬按入地底。空气里满是汗味、啤酒味,还有被音箱烤热的铁皮味,混在一起闻着发闷,可无人打算出去。灯是暗红的,一束束从头顶扫下,掠过一张张仰起的脸,那些脸上有妆,也有未卸净的白日痕迹。墙根堆着几个空油桶,桶上涂鸦蹭掉一角,露出底下更旧的颜色。
贝斯第一声重击传来,我先由胸口感知,耳朵反倒慢半拍。那声音不像听见,像被人推了一把。鼓点跟上后地板开始颤动,酒杯里的酒一圈圈晃荡,前排一位染着乱彩头发的小姑娘干脆踩上别人鞋跟,也不顾疼痛。
狂欢者中,有穿皮衣戴铆钉手环的青年,也有头发花白、衬衫被肚腩顶出弧度的中年人,还有被父亲架在肩上的孩童,双手死死抓着那点头发,笑得比谁都响。他们平日大概各自挤地铁、开会、回家热剩饭,互不相识,可这几小时里共用同一副嗓子,喊着同一句听不清的词。我在旁看着,忽然有些羡慕——我已很久未为一件事如此竭尽嗓音了。
散场前还有一段更喧闹的时刻,众人跳跃震得整屋颤动,我被人潮推着向前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