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放恶犬咬人

书名:不败天医 作者:金鱼慕水 字数:330422 更新时间:2021-03-26

  沈唐年已经太多年没有回去京州了,久到他都忘记多长时间了。

  他心情大好,急忙让妻子带自己去街上,买两身新衣服。

  既然要回去沈家,自然要穿上最好的衣服。

  刘开惠也激动不已,她觉得既然沈唐年可以回去京州,自己也有机会回去。

  出门的时候,刘开惠不仅买了新衣服,还买了其他的东西。

  沈诗柳在京州没有多留,在沈家见完老爷子的当天,她便订好机票回去了。

  从沈家出来之后,沈诗柳几乎都是闷闷不乐的样子。

  秦轩知道她心事重重,而且估计和沈家老爷子有关系,因此并没有多问。

  沈家老爷子对秦轩不喜,他也能明显的感觉到。

  至于他救了沈家老爷子的功劳,最后也被安在徐京墨的身上。

  徐京墨十分不好意思,他根本无心和秦轩争抢功劳。

  最后索性对沈家送来的诊金拒收,甚至还闭门谢客好几天。

  他虽是京州的名医,倒也不敢轻易和沈家撕破脸皮。

  两人前脚刚回到家里,立刻就被刘开惠拉住询问了一番。

  “乖女儿,你这次可给我们家争气了。”

  “听说你去京州看爷爷了,这么大的事情,怎么之前不和我说一声啊!”

  “说了有何用,要把你也带上吗?”

  秦轩冷笑一声,不给面子的道。

  “这里有你说话的份吗?”

  刘开惠给了他一个白眼,继续挤出笑意,凑近沈诗柳询问。

  此时沈诗柳的心情正不佳,又听她在耳旁絮絮叨叨的,让她更是不舒服。

  “诗柳,你去看了爷爷,他有没有提起我们?”

  “祭祖马上就要开始了,我已经订好机票,准备和你爸一起回去京州。”

  刘开惠的语气中,满是欣喜之意。不料,却遭到沈诗柳泼冷水。

  “妈,爷爷只说了让我爸回去,你就不要去凑热闹了。”

  说完沈诗柳板着一张脸,借着公司有事出门。

  “老爷子怎么可能没让我回去,诗柳你是不是记错了?”

  刘开惠脸色大变,激动得追在沈诗柳的身后询问。

  秦轩挡住她道:“确实只让岳父回去,当时我也在场可以证明。”

  “胡说八道,我不相信你的鬼话,我要找诗柳问清楚。”

  刘开惠情绪激动,想要继续追赶,但这时候的沈诗柳已经消失得没有踪影了。

  她气得又想训斥秦轩,却发现秦轩也飞快跑走。

  回京州一直都是刘开惠心中最大的愿望,她当年跟着沈唐年离开京州的时候,哭得死去活来的。

  如今好不容易找到机会可以回去,她就是舍弃这张老脸不要,也要跟着去京州。

  刘开惠又跑去丈夫沈唐年那里,死活要跟着沈唐年去京州。

  沈唐年嘴上答应了,结果第二天一大早就偷偷溜走,订了去京州的机票。

  结婚这么多年,他很清楚刘开惠的品性。

  好不容易争取来的机会,沈唐年可不想带着沈诗柳回去凑热闹。

  她这张嘴巴太厉害,万一回沈家得罪人,不知道又会惹来什么样的麻烦。

  在他离开临州的时候,秦轩还偷偷送给他一个小礼物。

  那是一个袖珍的袖箭,细小精致,随便就能放入口袋之中。

  遇到危险的时候,只要拿出来扣动按钮或者扔出去,就能放出来无数细小的飞针。

  他并不知秦轩为何要送自己这玩意,不过既然不占地方,就随手放入口袋之中了。

  沈唐年如愿踏入阔别多年的沈家,心中却没有少小离家老大回的乡愁。

  一口地道的京州口音,也没有多少的变化。

  只是进入沈家之后,他才发现人情味已经淡如水了。

  虽然他一直都背着私生子的身份,但至少得到了老爷子的承认,还入了族谱。

  只是因为她母亲出身卑微,还是沈家以前的女佣,才让众人瞧不起。

  沈家和多年前他离开的时候一样,并没有多大的变化。

  甚至是沈家的不少佣人和保卫,也没有换上新鲜的面孔。

  他在沈家排行老四,以前的佣人都会喊他一声四爷。

  沈家的老佣人路过他的身旁,面露诧异,犹豫片刻才喊一声:“四爷!”

  这声四爷,把沈唐年的记忆拉远了。他仿佛回到了年少时,锦衣玉食的生活。

  那时候虽然偶然会受到兄长们的欺负,或者老佣人的嘲讽,但好歹也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

  加上他天资聪颖,深得老爷子的喜欢,日子倒是过得相对不错。

  否则当年那么大的项目,也不会直接交到他的手中。

  可惜所有的一切,都被他自己搞砸了!

  他记得老爷子房间,站在院子里徘徊了半天,都没有胆量走过去。

  正当他犹豫不决的时候,人群中走来一个熟悉的人影。

  他看清楚来的人,微微低着头,隐藏厌恶的表情。

  “怎么,当丧家之犬久了,连点教养都没有吗?”

  “看到我来了,连声招呼也不打?”

  迎面走来身穿黑色武服的沈怀德,手中还牵着一条体型健壮的比特犬。

  虽然那狗戴上了嘴套,但那强健的肌肉,看得沈唐年心里有些发毛。

  比特犬的凶残程度,是其他的犬类无法相比的。而且这种犬有持续战斗120分钟的超强耐力,还有每平方厘米80公斤的超强咬合力。

  严格意义上,这就是一种天生的杀戮机器!

  比特犬最早是出现在斗牛比赛中,往往要和体型大数倍的牛进行格斗。为了不被淘汰,时常会和牛决斗到遍体鳞伤,甚至死亡。

  不少人见到这种犬都敬而远之,偏偏沈怀德对之视若珍宝。

  沈怀德是沈家的二房,他有个很特殊的癖好,就是喜欢养恶犬。

  越是凶猛的狗,他越是喜欢养。

  为此老爷子曾经多次批评过他,但他从未放在心上。时间一久,老爷子也没有再管过他养狗的事情。

  “二哥!”

  沈唐年颤颤巍巍地喊了一声。

  脑海之中,回想起往日不堪的记忆。

  他小的时候,就被沈怀德放狗咬过一次,那狗还把他屁股咬伤了。

  导致他很长一段时间,都只能趴着睡觉,至今还有狗牙的印子,留在他身上。

  沈怀德突然挥手,让人把比特犬的嘴套取走。

  狗叫声震耳欲聋,吓得沈唐年只能后退。

  “哎呦,我这狗要跑了,快拉住它!”

  沈怀德故意松开手中的狗绳,还假装喊了几声,让人误以为是不小心没有抓好狗绳。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