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校园猛龙?不知道。
说实话,我也不明白怎么就多出了一个这样的称号;可能是我今天的的确确有些嚣张过了头,以至于同学们都认定了我的真实身份是黑道之王了。
甚至于有人说,看他的不紧不慢的作风和那股胸有成竹的自信;同学们,看到了吗?这就是社会人最闪耀的标志啊。
两小时以后……
“你们听说了没有,有人要和段伍杰决斗呢!”
“听说了听说了,还是为了宋校花;我的天,那可是黑社会啊;人称‘过江猛龙’。看来咱们学院以后要多事了。”
“啧啧啧,明天可有好戏看咯。”
听到前面传来的议论声,我抹了把汗,放下扫把。正想着过江猛龙也该休息一下了。
“你磨蹭什么呢?”
但大小姐冷冷的声音马上又在我身后响起。
我:“大小姐,我就不明白了,班上这么多人,为啥是我扫地啊?这不科学吧?”
她抱着手臂,秀发随风舞动:“你不乐意?谁让你这么高调的?出风头的时候全忘了我给你立下的合同。现在反倒成我的不是了?”
“我……”
大小姐:“再说了,日薪五百,你以为是哪里都能找到的美差?扫扫地都便宜你了!”她叉着腰,冷冷的说道。
“……你赢了。”再三考虑,我确实没必要为了一点小事情而丢掉一天五百的铁饭碗吧?
要说现在的事情?那就得从两小时前说起了。
我从体育课回来以后,再度震惊了整个校园。人们纷纷议论这个二营长肯定大有来头,毕竟正常人谁敢第一天就找四大天王的麻烦?八成是黑社会。
我要真是黑社会就好了,真正的黑社会哪干这个啊?人家那都是有小弟端茶送水的,翘着二郎腿晒晒太阳,小日子过的有滋有味。
哪像我?警局里的传说,校园里的黑道霸主。这些听上去很牛逼,其实都是假的。是特技,是化学成分。
我只是个要在放学以后帮这个公主脾气的大小姐打扫卫生的清洁工。
“扫快点,我还得回去看喜羊羊呢。”
没过一会,大小姐又叉着腰走过来说道,偷瞄了一眼白丝。我抬起头:“大小姐,上百米的走廊再快也得二十分钟吧?要是不介意的话,我看……”
大小姐:“呵呵,那你的意思是要本小姐帮你?那我要你干什么?”
我:“诶,你误会了吧?我说让你先走,你自己回去,走吧走吧。”
大小姐:“那行,一会到宋家来找我。因为你直到晚上才可以下班。”
我:“行行行,保证;我保证不早退旷工。扫完地我就老老实实的跑去宋家。”
于是听到这里,大小姐便安心的回家去了。我百无聊赖的挥舞了几下扫把,却是不小心挥到了旁边一个人的身上。
“哎呀!”
我:“哦,Sorry。”
再转过头时,我发现是明美若月,便一脸震惊的愣在了原地。
我:“不好意思,真的!不好意思!”
反应过来以后,我第一个不好意思是对这次的道歉,而第二个不好意思则是在对今天早上的事情道歉。
她不安的站在原地,一时走也不是;跑也不是。没一会儿,她留下了一句话;转身就跑。
“可萌叫了十几个人在校门口等着你,不……不要走正门。”
震惊之余,我露出了微笑。大喊道:“谢谢啊!谢谢你,我叫二营长。对不起!我不是有意要去那儿的,原谅我啊!”
她停也不停的跑了,也不知道究竟有没有把我的话给听进去。
随后,我随随便便的扫完了地;顺便活动了几下筋骨。
周可萌啊,你真是找错了对手啊。
我冷笑着,背上了书包朝着校园外面走去。
而在此刻,校园之外。周可萌已经不知道多少次看向自己的手机了。
周可萌:“啊,难道是他知道我们要打他,所以提前的跑走了吗?既然这样的话……大姐,我们还是走吧。”
那个叫大姐的女人说道:“可是刚才你不是还说要揍他吗?”
周可萌:“呃……我……我这是,算啦!这样的人打死了也没所谓嘛。”
周可萌装出一副大大咧咧的不在意,黑卡莉听了;合上书本说道:“质疑,我严重怀疑你心口不一。”
周可萌:“啊!!!不要突然跑出来吐槽我啊!揪~~~~~捏着真好玩。”
黑卡莉不由得娇.喘一声,因为周可萌正双手抓着她的胸.部。
黑卡莉:“能不能不要闹了?”
她说完,身后一个身影怯生生的出现了。
明美若月极度害怕的站在那,说道:“果然……打架不是好孩子该做的事情的说,我们还是走吧。刚才我也到校园里去看过了,那个人根本不在。”
周可萌:“啊,他真是该死啊。果然是逃跑了吗?既然这样就更应该找机会打他一顿泄泄气了。”
明美若月:“可,可是……如果事情真像他说的那样,这个人只是偶然出现在那里。我们不就太冤枉他了吗?”
周可萌:“若月,这是流氓都会用的借口啊;他当然不想让别人觉得他是故意出现在那里的啊!”
而她们的话音落下以后,远处忽而传来了一个声音。
“不好意思,我还真不是故意出现的啊。”
我淡笑着,双手插着口袋;极其装逼的走向了十几个女孩。
明美若月的脸色登时惨白不已,周可萌冷冷一笑:“哼,你好意思出来了吗?怎么,不从后门跑掉吗?算了,你跑的了今天也跑不了明天。”
我:“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我为什么要逃,该逃一直是你吧?怎么着,想要我的眼珠子是吗?我可以当场挖下来给你。”
这句话显然戳中了她的阴影,周可萌抱着头大喊道:“不要跟我讲你的眼珠啊!谁稀罕那种恶心的东西啊?”
她一挥手,十几个女人朝我冲来。
我大笑不已:“其实说实话,我不想跟女人打架;也不会去打女人。所以这场冲突只会存在于你们的心里,他在现实世界中是不存在的。因为要想得到1+1=2,你必须要后面一个1也同意被加上去才行。不是吗?用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
人群一顿,我干脆大大方方的伸出手:“来吧,要是打我一顿就能泄气;那你们随便打就是了,我的想法是;如果打完了,你们还要继续翻旧账;那就不是我的错了啊,是你们斤斤计较一直在抓住我的错误不放。”
周可萌气的直跺脚:“可恶!谁会只打你一顿就消气了啊?”
我说道:“是啊,那你就他.娘的想一个更残酷的惩罚出来啊!乱打一顿有什么效果啊,又不能让这个女孩子开心。顶多是让你们这几个外人发泄自己的私气。”
我指着明美若月,她不知所措的站在那儿;连话也不敢说。而黑卡莉却是出奇的插了句嘴:“可萌,他说得对啊;倘若这样简单的惩罚他也是不行的啊,若月根本就不能从中得到什么东西。”
周可萌:“但是……莉莉酱,那我该怎么做啊!”
我道:“你们自己慢慢商量吧,啊!我背着书包跑路了啊!”
干脆不跟她们继续瞎掰,我迈开腿就跑;男女间的体力差距让我迅速的甩开了她们。
周可萌:“可恶,给我等着啊!”
最后,她的声音远远的从后面传来……
夕阳西下,我看了眼时间;快到六点了。
落日的余晖洒向大地。一天就这样过了。太阳仅剩一息的灿烂,在不久以后就即将消逝……
回到别墅的时候刚好七点,一回来我就被唐糖扯到一边,不停的问东问西;大小姐这时候正在和唐狮一起沉迷在每晚七点准时播放的少儿台喜羊羊里边。连搭理我的功夫都没有啊。
唐糖:“二大哥,原来你真的要当表姐的保镖啊。嘻嘻,那就太好了。我们以后早上一起上学吧!”
“……再说吧。”
我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因为她正扯着我的手,还没注意到自己的胸部贴到了上面。
唐糖:“不过你真的跟表姐冰释前嫌了吗?”
我:“应该是吧。”
“嘻嘻,表姐真的很善良吧?二大哥,能当她的保镖是你的福气啊。”唐糖嬉笑着,又拿我的手在她那柔软的胸部旁不自觉的磨蹭。
对此我额头上冷汗直流,随意扯了几句,就编了个理由落荒而逃。
“怎么了?为什么跑这么快啊?难道我做错什么了吗?”唐糖看着我的背影哀怨的扁了扁嘴巴,根本就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好吧,当时唐糖的话确实令我陷入了沉思,至今为止,我所得到的一切都跟在做梦一般。
大小姐的贴身保镖?听上去确实很威风,待遇肯定差不到哪去。
但是这背后暴露的问题我却不得不正视。
从没接受过什么像样的培训,更没有胜任这份工作的实力;就连我都不明白为什么是我,给人一种我好像是某天宋伯伯从路边抓来的民工一样;这种贴身保镖说出去不是笑话吗?大小姐就是因此才想出跟我装作不认识的吧?
一个人苦闷了很久,就连吃饭的时候我都觉得突然没了胃口,一声不吭,马马虎虎的随便吃了六碗饭就走了。
我决定了,还是找个机会去问一下宋伯伯好了。至少让我觉得心里踏实些才好。
不说别的,大小姐在学校就有四大天王这种存在的追求者。她凭什么需要我当保镖?
只要一招手,自告奋勇的人恐怕都能排上一个操场吧?
机会很快来了,吃完饭以后。在花园里闲逛的我,撞上了正蹲在树底下打电话的宋伯伯。
“就这样,接下来依照五号方案执行计划吧!”
他看上去就像个神秘的计划通,谁也不知道他每天都在谋划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跟这种人耍心机,他有一百种方法置你于死地。而你无可奈何。
我就是明白这个道理,所以经常装楞卖傻。再说,我对他的那些计划并没有任何兴趣。有钱人么,没几个心眼哪里守得住钱和权力?
我:“宋伯伯?你怎么在这里啊?不去吃饭吗?”
“呵呵,刚有点事情,出去见了几个客户。”他收起了手机,摸出烟盒笑道。
我点头:“原来是这样。”
宋伯伯:“怎么样?工作顺利不?还有,要不要一会让易大力帮你收拾一下东西,以后搬到别墅里来住。”
“呃……不必了,一些无关紧要的杂物罢了。”我摇了摇头。
宋伯伯:“哦?你还是个佛系青年噢!”
我:“当然了,搬家是不可能搬家的;这辈子都不可能,家电又没有什么家电;就是只有领一点工资,才可以维持住生活的这样子。”
宋伯伯:“说得好,我觉得OK!”
他热情的给我鼓掌。又甩给我一根烟:“来根芙蓉王。”
我俩就蹲在树下抽起烟。
“……宋伯伯,其实我一直有一些事情不大明白。”
过了一会,我打破了沉默:“也许我们都是风中的落叶,可是我总想知道自己要往哪飘。”
宋伯伯:“说吧。”
我抬起头,看着满天的星星。又狠吸了一口烟:“其实和大小姐有关。”
“噢?我支持你!”没有想到,他竟毫不犹豫的回答了我。
我:“呃……”
宋伯伯:“年轻人,有些事情不是我们想不做就能不做的,你要知道,人啊是身不由己的。就像我吧,我从来也没有想到,当初也有一个像你这样愣头愣脑的青年,他最后怎么就变成一方霸主了呢?”
我:“……是吗?”
宋伯伯:“而在他身上,我看到了奇迹,他告诉我一个人能走多远,站的多高,绝不是取决于这个人的起点,而是这个人面对困难的意志,遇到困难,如果我们被它打败,那么我们就前功尽弃了。而将一切屈辱忍在心里,不断前进的人。最后不说能走得多远,至少他绝不会退步。逆水行舟,不进则退,其他人都在后退,而不后退的人,相比之下不就已经前进了吗?”
我:“……您说得对。可我的能力,可以胜任这样的事情吗?”
宋伯伯:“又忘了我刚才说的话了?一个人能走多远,站的多高,绝不是取决于他的起点。”
“……我多谢你对我寄予的信任。”我感叹道:“你说得对,就算做不到,但我们总得去做。在全力以赴以后失败并不丢人。我一定要去做,不辜负您对我的信任。”
宋伯伯:“多做事,少说话,说话除了哑巴以外谁都会,但做事才是检验一个人能力的标准。”
我:“明白。”
宋伯伯:“明白就好,总之,我对你的期望很高。能让婉儿留在身边的贴身保镖,你可是头一个啊。不要老是自怨自艾,觉得自己是个错误,每一样事物存在都有他独特的意义和价值;并不是毫无意义而存在的,就像你,你的所作所为,难道不能整治那些黑道恶徒,弘扬一下社会正气吗?我听说你今天就又挺身而出,阻挡住了骚扰婉儿的那些追求者,干得好,我支持你。强拧的瓜不甜。”
“……您的消息还真是灵通。”我苦涩的笑道。
宋伯伯:“嗨嗨,你也别苦笑了,我并没有指责你的意思,年轻人嘛,解决事情自然有年轻人的做法。决斗对于一个年轻人来说不就是最直接的方法吗?你跟性子急躁的后生仔讲大道理没有用,从这一点来说我支持你。揍他,让他知道你二营长不是个摆设。”
“不是我挑起的决斗。”
我摇了摇头,再度苦笑。可是这老头子这回就压根不信了:“哎!过度的谦虚等于骄傲。你可以高调做事,但不能敢做不敢认啊。”
“……”
宋伯伯:“好了,回你家收拾一下东西,以后就住这吧,正好唐糖和唐狮两姐弟也没什么玩伴,你以后在学校顺便罩着她俩?”
“应该的。”我点了点头:“唐糖和唐狮她们是大小姐的亲人,我自然没得说。”
“嗯,去吧。有什么不明白再给我打电话。”他笑了笑。
“行。”我点了点头,将烟头扔在地上踩了一脚。双手插在裤袋里离去了。
时至今日,宋伯伯在我心里的形象依然非常高大,他不顾我的身份,更不管我配不配当大小姐的保镖这种弱智问题。即便他当时也许有着自己的算盘,但是有几个有钱人能做到这种地步呢?在有钱有势以后不掉进钱眼和权势这个漩涡里,有几个人能做到呢?
而宋伯伯走的时候,他望着夜空,又突然鼻子一酸。今晚的月色,多么像他童年的时候在家乡望见的月色。可是时光变迁,如今他却也再也回不到自己的故乡了。宋家的琐事缠身,他不得不每天早出晚归,但最重要的是。他的家乡早已经人去村散,昔日的一切景象,如今已变成了一堆荒凉破败的瓦房。
到了后半夜,他自己翻上了一座高山上,明月高悬,他望着西边,那是他故乡的方向,最后竟然落了泪。
“葬我于高山之上兮,望我故乡;故乡不见兮,永不能忘。”
“婉儿,爹地之所以不惜委屈你,也要将二营长硬留在宋家;只因为我相信这个人将来的成就一定是无可限量的,他可以为了心中的信念放弃自己的名誉,甚至不惜生命在烈火中寻找真理;这样的人定不为凡间的红尘之物所动,我相信,他更愿意守护的是你,而不是这个可有可无的宋家。”
宋龙城摸出了一罐啤酒,他这个人其实不大喜欢喝酒,因为酒能乱性。一个不冷静的人,是绝对无法谋划自己的未来的。
但是这一晚,他真的醉了。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皎皎如月,何时可辍?”
“忧从中来,不可断绝。”
对于故乡的思念,对于现状的感叹,对于未来的迷茫,全在这一夜,变为了一首酒里的歌。
他一直喝到了三点多钟,才一个人下了山。
“二营长,宋家的未来……不,婉儿的未来,从这一刻开始就全数掌握在你手中了。这是宋家谋划了数十年的计划,贴身营长,如今终于尘埃落定。但这也是宋家最后的计划了吧。”
半路,他的酒瓶子摔到了树底下,酒花飞溅。
他摇了摇头,一个人在漆黑中继续赶路。
“别让我失望。”
这声音直到现在,依然还时时回荡在我耳边。
我从中听到的只有一个父亲诚挚的心意,而不是为了让他本人再走上一个更高的地位所说的客套话。
数十年后,站在同一座大山之上,寒风无情的朝我吹来,而我终于回答了他。
“我会的。”
这穿越数十年的动荡,发自心底的声音,到了最后也和那些命中注定离去的人一块在风中不知所终。
这就是故事的结局,常常不是一声巨响,永远的回荡在每个人心中;而是最后渐渐寂静,化为乌有,这才是故事真正的结局。这才是一个人到了无数年以后真正的结局,哪怕这个人在死后青史留名,流芳百世,但是他依然逃不过时间的腐朽。
我们所经历的时间会不会只是一本类似书籍一样的东西?一切的故事随着我们亲身经历,就这样深深的刻印在其中,换句话说,当一个人迎来了自己的结局,那么他不就已经将自己的生命完全注入这本作品之中了吗?看似是失去了生命,实则是永远的完成了自己生命的意义。到达了旅途的终点,将这本书籍写的完完整整。
这本书在人死了以后又渐渐腐烂,如果他的故事不具有被人熟知的价值和意义,那么他就会湮灭。但是,倘若有人喜欢这本书,或许他会拿着这本书去复印。然而,这本书就是这本书;再过个几百年。恐怕所有曾经亲手抚摸过它的人就全都死了。
即便他的故事被人记下,那也不过是后人再度写出了和他自己一样的故事而已。因为,人类的本质就是复读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