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朝兴十五岁左右,被国民党部队抓了壮丁。
抓壮丁是国民党的一种征兵手段。民国时期,国民党征兵原则是“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独子免征”。但地方官吏互相勾结,有钱有势的人,哪怕是兄弟七八个人,花些钱也可以一个都不去服兵役;一般人固守“好男不当兵”的传统思想,害怕战场上枪炮无眼,一不小心丢掉性命,也总是想办法逃避兵役。为了完成任务,地方役政人员便按名册抓壮丁去服役。
说是抓的壮丁,其中也有未成年男子,尤其是1945年以后,国民党节节败退,兵源需求量的不断增加,便出现了更多的未成年男子被抓壮丁。周朝兴就是在这个时候,还未成年就被抓了壮丁。
周朝兴还是十几岁的少年,根本不想上战场,被抓后便伺机逃跑。部队经过石棉县境内时,周朝兴趁着部队夜间休息,偷偷地逃跑了。逃离国民党部队的周朝兴,不敢回老家,也不知道该往何处去。为避开人群,周朝兴朝着人烟稀少的大山里走,一路上走走藏藏,饥食野菜,渴饮山泉,过着风餐露宿的生活。
一日,饥寒交迫的周朝兴来到一山里人家。这家人姓董,见周朝兴年纪不大,却一身褴褛的旧军装,已经饿得面黄 肌 瘦,便知是从国民党部队逃出来的少年壮丁,很是同情,便将其收留。为掩人耳目,周朝兴便随这家人改姓了董。
周朝兴年岁不大,却很懂事,将董家夫妇视作亲生父母。董家夫妇见周朝兴吃苦耐劳、憨厚踏实,又懂礼数,很是喜爱,正好董家无子,便将其当作亲生儿子。就这样,周朝兴与董家一直住在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