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大一上学期一个深秋的夜,我们在操场散步。并排走着,她站在我右侧。那时她显然还不会化妆,没涂口红,穿了身松垮的浅色针织毛衣,整个人素淡而平凡。
我记的很清楚,就是走到靠体育馆那边时。灯光从她那一侧打来,她偏过头问我:“那,你会把我也写进文章里吗?”我一时有些窘,“可我写的,都是过去了的人啊。像我之前的那些同学。”我看向她,灯光刺眼,看不清她的神情。怕她生气,我不敢掉转头,只得眯着眼睛结结巴巴应答:“会么,会吧。啊……那得等到以后。”说完我连忙转过脸来,心想:“怎么能把你也写进去呢?”嘴上却问:“欸,你什么时候去打了耳洞?看你耳垂上有了孔。”她似乎是一直在等着我的发问,可我真问起来,她又不答,只是羞羞地笑。后来我才晓得,那是她专意去打的。
毕业这么久,这么久没说过话。当把我们间那些傻事捋顺,整整齐齐摆好,拿起笔来,我依旧写不了她。
她是曾烙在我颈项左侧的咬痕吧,温温热热的,不会时常想起,永远不得忘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