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寓居学校,浩天过来敲门,“胡哥,出去吃饭啊。”
我们从长安区乘车去回民街。下了车,浩天在前面走着。他转过身,用方言说道:“胡哥,咱咥泡馍去。”家乡处秦楚交界、方言芜杂,妇人吆小孩吃饭时,常带了儿化音,拖着长长的调子喊道:“明明儿,回来吃饭呦。”或“婷婷儿,回屋呷饭啊。”有时喊了半天,没响动,妇人急了,带些愠怒嚷道:“鬼跑鬼跑的,饭你还塞不塞了?”另有一词,用得少,但偶尔可以听到,叫“噇饭”。咥字,我是来到西安才学到的。浩天一说方言,我便觉得有味儿了,学着他的口音回道:“咥泡馍去!”
走着,路过同盛祥,我学说:“浩天儿,同盛祥到咧!”望望那仿古建筑,浩天咬咬牙,“早晚美美去咥一顿!”接着,他说:“咱去老孙家。”
来到老孙家泡馍馆。各自点餐,坐下静等。
坐在泡馍店里,闻着羊肉味,听着邻桌吃泡馍的吧嗒声儿。我想起大一时与发小们同吃泡馍的尴尬事。
我们几人本是同乡,小学到高中一直同校,大学又都在西安,于是一学期总要聚上几次。约定在雁塔区见面,说是得一同去吃点什么,漫无目的走了好久,最终进了一家泡馍店。
服务员给我们每人面前放了个白底青花大碗,碗中盛着白色面饼,叫白吉饼。泡馍,当然先要把馍撕碎。拿起饼子,撕得时候发现很硬,我问道:“这馍没发吧?”一位发小回我:“应该没放酵母或泡打粉,硬。”家乡少有这种“死面馍”,我们撕的时候,一块块大如乒乓球。服务员看不过,走近,“我们这边也可以用机器碎馍。”
我们没领情。怎么能用机器呢?头一回来吃,当然得手撕才有意义。她便提醒我们再撕小些。走了许久的路,进店又看着邻桌皆吃得大汗淋淋,酣畅快活,我们早饿了。胡乱撕成鸽子蛋大小,丢进碗里。服务员本想说些什么,然而很安静地把四个碗捡进托盘,“一会儿端上来,可以先把馍用干净筷子夹到小碗里试一下,实在不行,可以帮你们用机器重新碎一回。”
我们的馍全请她重新碎了一次。
和浩天一块儿咥泡馍,是三年大学生活中的第二次。
浩天左手抄起筷子(他惯用左手),拌匀芫荽、辣子。剥好蒜,右手捏蒜,左手动筷。他吃得很快。
我没剥蒜,也开始吃着。突然,一个人往我左手上搭了条红绳,惊得我拍桌而起,怒气冲冲地盯着他。他把收款二维码举到胸前,我没说什么话,依旧狠狠盯着。他自称聋哑人,不能说什么,转身走了。
坐下再看,浩天碗里的泡馍即将吃毕。这时,他的速度慢了下来,一小口一小口吃。吃完,他直说“嫽扎咧,嫽扎咧”,仿佛这是天底下最好吃的食物。吃不厌、吃不倦,人一生若能寻到这样一种吃食,也算是上天眷顾了。
浩天是陕北人。关于陕北人对泡馍的执念,我听过一个故事。我这位女同学的男友是陕北人,每次见面吃饭,不用说——泡馍!她是西安本地人,咥泡馍倒没啥不适应。可明明小男女约会,顿顿泡馍,听来总有点怪。她提醒他:“咱下回见面能不能换样吃的?”下次见面,还真没吃羊肉泡馍。他俩儿走进小店坐下,服务员问道:“两位吃啥?”那男生操起方言:“两份水盆羊肉!”
咥泡馍是浩天的“必修课”。他每周至少外出吃上一两回,食堂里吃了多少次,我没算过。咥泡馍,他必剥蒜。对他来说,生蒜味美。有时他往兜里揣个几瓣,回来继续吃。
罗总喜欢种花,阳台放有许多花盆。最大的那个绿色彩陶盆,本预备种多肉,后来盆里全是浩天带回来的大蒜。蒜苗有二三十公分高,直直的,绿油油一簇。长得很旺!
去年冬天,母亲用电饼铛炕馍,煮的是羊肉汤。正好那天辣子、芫荽是全的,我便拿出家里最大的碗,为自己做做这羊肉泡馍。自然“不正宗”,好在味道不是太差。
我总觉得少点东西。转身,走进厨房。剥完蒜,往碗里丢将几瓣。我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