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和农村的走访调查中,我们发现一个怪现象:一些中央和省早就明确不得通过党政部门摊派发行的报刊,仍然通过市、县两级的有关部门向基层和农村下达任务,甚至一些走市场发行路子的报刊都在任务名单中。比如外省的 某 文摘刊物通过地方组织部门在某市发行了5万份,在全省内约50万份。
细究其中原委,原来是这些报刊的发行回扣都比较高,有的高达码洋的60%。如果是定价3元一本的刊物,全年征订价一套36元,发行5万套,回扣按50%计算总回扣额达98万元。据说有的地方,就依靠这笔钱来给部门职工发奖金、搞接待、甚至买汽车(名义是发行工具)。有的报刊为了巩固发行渠道,每年还要组织达到一定发行额度的地方有关人员出国旅游观光(考察) 。
中央纪律监察部门早就有规定,党政部门及其人员不得参与商业活动,不得利用职权充当商品买卖活动的中介从中获利。但是,长期以来,我们一直不承认报刊的商品属性,把其作为政治宣传品,把报刊发行作为“纯粹的政治任务”。认识的惯性作用,使中下级某些党政部门在中央三令五申“除党报党刊(人民、求是、省委机关报和机关刊、市委机关报)外,其他报刊一律不得给基层和农村下达发行任务”的要求得不到落实。他们打着发行党报党刊的旗号让一些报刊 搭 车发行,实际干的是谋取不法利益的勾当。顺便说一句,现在一些行政部门,打着各种职业资格考试、知识竞赛的旗号,指定某种书籍作为参考资料,干的仍然是推销员的勾当。当然,这种情况不是某些部门、某些报刊、某些人员单方面的问题,而是市场经济中利益驱动的结果。问题出在我们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大环境大气候如此。
要解决这种现象,目前还很困难。首先,要明确界定哪些是公益性出版物,哪些是经营性出版物。其次,要出台政策,明确规定公益性出版物的发行,哪种类型的应免费,哪种类型的应适当收费,哪种类型的收取工本费。这些出版物,国家实行什么财税政策等。再次,对于经营性出版物,在发行销售环节,严格按商品对待,遵守市场法则。四是纪检监察部门要从严监管,把报刊以及其他出版物发行中的经济行为纳入商品交换活动监管范围,严禁党政部门利用职权发行各类出版物谋取不正当利益。
要解决上述问题,一个时期内是很困难的。但是,如果不纳入议事日程进行研究,从机制上体制上根本解决,我敢断言,这次的报刊治理的成效管不了三五年就会回到原样。如果说中央和省级党政部门报刊是他们的小金库,如今通过治理已被拿掉的话,那么,中下层党政部门参与报刊发行这一与之孪生的另一种小金库还在基层危害百姓。
如何拿掉,什么时候拿掉,这就要看 报刊治理 为基层群众利益着想的决心了。
注:本文 年 月 日发表于新浪网西祠胡同《报刊出版管理体制改革》。原标题为《 报刊治理几大难事 (三) :诱人的发行回扣——中下层党政部门难以割舍的小金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