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吃过中午饭,被我赶跑的参谋长就拎着两个文件盒又回来了。
“这又是什么?”我一边忍受着偏头痛,一边尽量心平气和地问。
“今天的公文。”参谋长把盒子往办公桌上一放,“左边这个是加急的,右边是平急的,我建议你先处理这边。”
“你先给我等等。”我叫住了正欲离开的参谋长,“我决定开放二级机密以下的设施、台账和机要给质询委员会。”
既然我自己对付不了,那就让专业的来吧。幸运的话,我还可以作壁上观,看他们鹬蚌相争。
“可以,不过要先聘请四十人左右的行政人员组成可行性分析研究小组,在撰写可行性分析报告之后提交行政规章审查办公室,然后进行为期两个月的调研,出一个联名调研报告。最后由您下达命令组成部门联席委员会开会研究提案、论证、修改、提交大伦敦区司令部……”
“等等,你说的这些弄完需要多久?”
“经过六到八个月卓有成效的工作,最终达成一个成熟却负责任的结论。”参谋长大言不惭地说,“不过不知道质询委员会能不能等这么久了。”
我差一点就出口成脏,好在忍住了。
“我要求你今天就给我办成!”我从抽屉里拿出一本《海空联合部队暂行条例》,翻开其中一页,指着上面的文字说:“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行政负责人有权在报备上级机关后更改本部门规章。”
“是的,但您并不是行政负责人,只是代理。如果想更改的话必须以部门联席委员会的形式讨论后报批。并且,前期研讨分析工作也不能省。”
“我要求这件事立·即·执·行!需要我签发正式命令给你吗?”我的手按在《条例》上紧紧握拳,在纸上留下了放射形的褶皱。
我从不认为自己是个易怒的人,现在我不这么想了。
“不,您不能这么做。”
“我可以,因为我是联队长。”
“我没有质疑您的身份和职权。只是第14联队刚刚恢复主官任职,又适逢军改将完未完的阶段……”
“只是修改一条部门规章而已,有这么大的影响力吗?”
“好吧,它会被实施的。”参谋长背着手,朝我轻轻点了一下头。我本以为这个孙子终于服软了,没想到他紧接着又是一句:“但要使这项修改命令生效,必然会经历极其复杂的诉讼程序,并且耗费大量时间起草、审核才能达成最终颁布。”
“诉讼?你疯了?这是规章,不是法条!”
“好吧,我们会尽快实施,但涉及行管方面,仍有许多难题需要解决。”
“什么样的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