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爱追寻家的幸福

书名:道德之光耀天府 作者:四川精神文明办公室 字数:96348 更新时间:2019-12-30

  ——青神县青城镇老河街居民孙艳

  人物小传

  她叫孙艳,现年36岁,系青神县青城镇老河街居民。近11年来,面对丈夫、养母、养父等众多亲人先后患病,家庭经济濒临崩溃的困境,她不离不弃,忙里忙外,勤俭持家,孝敬父母公婆,照顾上学的儿子,用饱含深情的爱给了家人无微不至的关怀,用柔弱的双肩撑起了一个命运多舛的家,她用自己的真情谱写了一曲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之歌。在2009年四川省首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中,她被评选为“孝老爱亲”道德模范,这份荣誉是文明和谐社会给予这位优秀母亲、伟大妻子、孝顺女儿的最大肯定。

  一副略显羸弱的身板、一张饱经风霜的脸颊,一双略显娇小的双手……每天清早,无论刮风下雨,还是烈日炎炎,在青神县东门菜市场里,都会出现这样一位妇女的身影。

  不认识她的人,第一眼看见她,可能会以为她就是一位普通的家庭主妇。然而,当你透过你的视野,了解到她曲折人生背后的故事时,也许你会情不自禁地竖起你的大拇指,感动和敬佩之情油然而生。

  从孙艳出生的那刻起,坎坷曲折的命运便与她紧紧相随。她原籍邛崃,家中三姐妹,她排行老大,父亲是一名退伍军人,先后在村里当过文书,在镇上的派出所打过杂,后来被分配到村子附近的林场开车,母亲务农。即使父亲有了稳定的工作,但对这样一个五口之家来说,生活仍是充满艰辛。那年,“文革”愈演愈烈,人民生活水平大幅降低,孙艳家生活很难维持,为了保全家中的老二和老三,孙艳的父母不得不作出一个痛苦的决定——把老大寄养给他人。

  就这样,在孙艳年仅六岁的时候,被抱养到了同在邛崃,生活条件相对较好的养父母家,那时已懂事的孙艳很能理解父母的苦心,来到养父母家后不哭不闹,新家里一个大不了她几岁的哥哥也十分疼爱这个可怜的小妹妹,吃的、玩的全都给她,养父母也对孙艳倍加呵护。童年那段短暂的幸福生活,孙艳很是回味。

  后来,养父“革大”毕业,被分配到青神工作。从此,孙艳远离亲生父母,随养父母迁到青神生活。为尽早工作,挣钱减轻家里负担,初中毕业后的孙艳,放弃了继续读书的机会,到县粮食局饲料公司找了份工作。那个时候,粮食部门的效益相当不错,上班后的孙艳格外的勤奋和努力,别人不愿加的班,她争着加,别人不愿干的活,她抢着干。第一次领到工资时的孙艳十分激动,她把钱作了合理的分配:一半交给了养父母,以此答谢他们的养育之恩,另一半寄给了远在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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