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法律掩体”,说白了,可以大致理解成就是“替罪羊”。
为什么说“大致”呢?因为,二者之间,还是有一点点区别的。
“替罪羊”,有可能是非要不可的时候,才现物色来的;之前,被当作“替罪羊”的人,可能跟“罪”没关系;甚至,这种“没关系”,会有很多人知道,至少会引起很多人去猜测。
而“法律掩体”,则是完全并且几乎从一开始就挡在前面。除了把他找来的人和在他的掩护下“搞事情”的人,几乎没人知道,他是“掩体”。甚至,他自己都可能没意识到。
事情没败露,他也许什么事儿都没有。一旦事情败露,哪怕只是要败露,所有的怀疑、罪责,都会首先甚至唯一指向认他。这时,他当然应该是意识到自己的处境了,但是……
“掩体”的说法很形象——战争中,“掩体”的作用,就是给藏在背后的战士挡枪子儿!
所以,“法律掩体”的说法,在某些领域,国际通用。“同道中人”,只要一提,余者马上就会知道是什么意思。
关于“法律掩体”的人选,乔楚没谱;人员要求,Thomas擎着纸笔让他交代的时候,也不是说想得有多清楚多细致。
事实上,在他的思维惯性当中,这类人的标准,没什么清楚、细致可言,大概齐就行。
但事关重大,他还是多想了几分钟,然后告诉Thomas:“中国人、男性、三十岁以上四十岁以下、有点儿地位但不是特高、有点儿钱但不是富翁、有文化、懂外语、爱钱、自负、有管理经验……噢,还有,最重要一点——外行——对你们是外行,对我也是外行。”
“我们?你?”Thomas有点儿记不下来似的,皱眉、咂摸。
“对了,还有一点——这人最好长期在S市。”
“为什么?”
“因为——”乔楚想了想,还是吐露了:“有个跟神秘学沾边儿的古文化专家,给我很多启发。间接的啊,看他的文献,之类的。这人就在S市——”
“是你要做的事情……的——”Thomas似在斟酌,又像是语音方面打了磕巴,“初衷?”
“不是不是。只是……”乔楚也挠头,心里挺后悔提到了邱子方,“你看,让你一打岔,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了。不那么重要,可是——”
Thomas猜问:“可以作为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