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一场未知的约会

书名:一直走 作者:埋剑煮酒 字数:139643 更新时间:2019-12-26

  坐上大巴车,经过了近两个小时的颠簸过后,我们才最终抵达徒步的起点——碱泉子。

  晨曦中,几十辆大巴车,载着一千多名徒友,浩浩荡荡,在古老荒凉的戈壁滩上面,扬起了一溜尘烟。远远望去,犹如边关有事,一群勇士正在匆忙赶往战场,去征服,去控制住局面。

  我们的队友是在凌晨两点才最终聚齐了的。玉聪最后来,酒却没有少喝,醉醺醺地回到酒店。所以,直到现在,车内都还弥漫着昨夜残留的酒精味道。

  大家都蒙头大睡,仿佛还在半夜,尤其曹永的鼾声响彻车内,飘出窗外,一直消失在戈壁滩的上空。

  我是第一次近距离看到戈壁。

  原先以为,戈壁滩是石子儿和黄沙的混合体,用脚踢了几下,地面硬硬的,有反弹力,沙砾和石子儿乱飞。戈壁滩是乌黑色的,遍地铺满了黑色的鹅卵石。我忍不住弯腰捡了一颗,捏在手心,感觉它的温度,冷冰冰的,有一种苍凉涌上了心头。我想,在这茫茫荒原上,头顶是烈日,地面却是一个冰冷的世界。

  同行的人,也很好奇。大家根本就不听高音喇叭里面的指挥,都弯腰去捡鹅卵石。有人欢呼,有人惊叫,总之,肯定是捡到了一块自己喜欢的宝贝儿了。看来,无论你处于什么年龄段,只要你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内心中早已丢失的童真还是可以找回来的。

  在大城市里生活久了,每一个人仿佛都戴了一层面纱,甚至还穿了一层厚厚的铠甲,将自己的本来面目和内心世界隐藏了起来。目的,就是不想让自己受伤。

  伤害和被伤害,是所有现代文明都在犯的通病,像癌症一样,无药可治。

  我想,这些来徒步的人,绝大多数都是企业老板和高管吧?他们之所以报名来戈壁徒步,来吃苦,来让自己苦其体肤劳其筋骨,至少大家在价值观取向上是积极的,是正向的。他们都是曾经或者正在商海里面搏击风浪,阻击风险,寻找食物,获取最大价值的群体。但是,这一群人肯定都有故事,内心深处肯定都受过伤,需要寻找一个暂时的避风港湾,喘一口气。一个人找一个荒凉的地方,走一走,思考一下人生,让疲惫不堪的灵魂短暂地休息一会儿。

  我算不上企业家,更不是老板。但来成都快二十年了,涉足了一两个行业,给人的印象仿佛是个老板。其实,我狗屁都不是,就他妈一个老文艺青年,正干着文艺青年最讨厌的事情,那就是拼命挣钱。

  文艺青年有一个最大的坏习惯,就是头脑不理智,思维发散。每天鬼点子很多,站起一个主意,坐下一个主意。文艺青年很少有赚了大钱的,但很喜欢装逼,有时候装得还有点儿过。

  刚来成都那会儿,我一门心思觉得建筑行业很赚钱,于是就成天研究投标。后来,运气好,拿了几个工程项目,内心就控制不住要膨胀,刚好那年张靓颖演唱的《我有一双隐形的翅膀》比较流行,于是我自己那双隐了形的翅膀忽然躁动了起来,我想单飞,想自己创业。一夜醒来,就想创办一家建筑公司,单操。

  有一首歌叫《后来》。里面有一句歌词是“后来,我终于明白了该怎么怎么”是的,所有的冲动,都只有靠时间去检验对与错,也只有后来才能够洞穿后来的后来。当然,后来,我的所有的努力都以失败而告终。

  后来,别人再叫我老总,我就跟他急。我把自己关起门来思考了三天三夜,最终得出一个结论:我最不适合在建筑行业里面混。因为,我是学文科的,根本就不懂工程和技术,这是我最大的短板。我的强项是搞经营,我可以拿到项目,但拿到项目过后要把项目做好,我就必须要找他人合作,后面的事情基本上就不关我的事儿了。尤其是,项目赚不赚钱都是合伙人说了算了。

  既然是这样,那我就改行吧。于是,我就开始写小说,搞我自己最喜欢的事情,让自己活在虚拟的世界里面。我写了几部长篇,但这几年更惨,既没赚到钱也没赚到吆喝。我完全是处于一种自娱自乐,自我嗨皮的状态。

  发令枪响了,我竟然没有听到。

  只见一群人,穿过起点线,越过拱门,朝着一个方向飞奔了起来。

  “老陈,还愣在那儿干嘛?大家都出发了啊。”队长向鹏跑了过来,一把拉上我,心急火燎地冲我吼到。

  我抬头望了他一眼,看不清面目,大家都将魔术头巾拉了上来,遮住了脸和鼻子。

  风很大,前进的路上扬起了股股沙尘,是大家的脚步踩踏起来的。

  我跟在队长的屁股后面,脑海里一片空白。跑在最前面的有几百人,早已消失在了我的视线范围之内,后面还有大队人马正急匆匆地跟了上来。

  我不知道前方是什么?更不知道接下来的四天三晚又会发生什么?但我内心十分清楚,我们大家都在去赴一个未知的约会。

  茫茫戈壁滩,我为什么要来?

  那一刻,我拷问我自己,这或许就是每一次出发时必须要思考清楚的问题了。所谓不忘初心,就是不要忘记自己因为什么而出发。

  出发,本身就意味着开始。当你的肉体开始移动,当你的灵魂开始思考的时候,未知也就摆在了你的面前。

  我们做企业也一样,不能盲目地奔跑。如果你在出发的时候,没有认真思考清楚自己出发的初心是什么?那么,半路上,你一定会迷茫的,一定会忘记自己究竟因为什么而干了这件事情。

  人生亦然,当你初入社会,其实就像第一脚踩进了这戈壁滩一样,眼前到处都是未知和险恶。路上,或许会遇见一群狼,或许会遇见一条蛇,或许还会遇到水尽粮绝的地步。

  队长不停地在催我,叮嘱我要追上我们的队伍,不能掉队,也不要穿插到其他的队里面去了。而我此刻的大脑,一刻也没有停歇地在苦苦思考着人生。耳畔只有戈壁滩猎猎的风声和脚底发出来的沙沙声,脑海里面竟然浮现出玄奘头顶烈日身背竹篓,踽踽而行走在远方的背影。

  戈壁的太阳,仿佛比内地的大很多。我感觉,至少要大一圈吧。因为,我的上半身已经全打湿了,汗水正顺着脸颊往下流窜,一直钻进裤裆里面,就消失了。

  才行走了不到一公里路程,就感觉口干舌燥起来。说话也很吃力,身体的每一个零部件仿佛被谁绑扎了一样,紧绷绷的,两条腿始终迈不开。

  看着前面的队旗,我很想追上去,可两条腿不听话,像灌满了沙子一样沉重。

  上千人的徒步队伍,像一条巨大的长长的蟒蛇一样,蜿蜒曲折地行进在苍茫的戈壁滩上。而我,却像那条蟒蛇身上的一粒细沙,随时有被风吹掉的可能。

  我想,这就是未知,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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