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社会保障

书名:杜市镇志 作者:杜市镇志(首)编纂委员会 字数:157749 更新时间:2019-12-26

  第一节 机构

  1991 年以前乡镇配备民政助理员,1991年11月设立民政办公室,负责优抚救济、社会福利、村民自治、社区建设管理等业务工作。1986年以来,杜市历任民政办公室主任为:王正明、赖先福、张世群、沈世均、周波、韩仁忠、代茂益、王晓静、舒云、张渝。新场民政办主任为殷永富。高歇民政办主任为杨光裕、刘平。

  第二节 救济

  一、城市救济

  2001 年和2002年,中央先后提出把符合条件的所有特困职工全部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尽快实现“应保尽保”的要求。2002年,建立健全了“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协作,街居具体操作,社会广泛参与”的低保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从此,城市低保人群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二、农村救济

  1996 年制定了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以点带面,分步实施”指导方案。2002年农村社会保障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农村救助,民政主要立足于农村低保、灾害救助、“五保”供养、医疗救助、对口支援、结对帮扶以及灾区恢复重建等多种救助方式,配以统筹安排、科学衔接、相互补充的运作机制,逐步建立涉及和覆盖农村各类困难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和服务网络。

  三、杜市镇1986—2006年救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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