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风俗

书名:杜市镇志 作者:杜市镇志(首)编纂委员会 字数:157749 更新时间:2019-12-26

  第一节 婚姻

  新中国建立前,由于人们的思想长期受着封建旧礼教的束缚,青年男女的婚 姻,多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定,毫无自主权可言。违者动辄被视为大逆不道,不但受到社会舆论的谴责,甚至遭受家规、族规以至国家法律的处理,由于男女婚姻不能自主,婚后“怨偶”不少,酿成青年男女自杀的悲剧,时有见闻。民国后期,新中国成立前夕,新场地区包办买卖婚姻依然大量存在。

  旧的那套婚姻礼节,手续十分烦琐。首先,男女双方必须“八字”相合。而乡中一些靠迷信骗人钱财的算命之徒,则借此故弄玄虚,从中推测双方“八字”相生、相克 (即所谓“八字”合与不合),以肯定或否定一对男女的婚事。要双方 “八字”相“合”后,再经双方父母同意,然后订婚 (双方各办彩礼“祝香”,意思是双方都同意,焚香祝告祖宗保佑,是上了香火的亲戚)。订婚 (祝 香) 起,每一婚事活动,从日期选择,礼品备办,通知日期,一直到新娘上轿、下轿、拜堂、入洞房、回娘家,每一个细小的环节,都有千奇百怪的规定,充斥着浓厚的封建礼教色彩。

  新中国建立后,1950年5月1日颁布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1981年1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新婚姻法规定,男女婚姻自主,受国家法律保护。至此,父母包办儿女婚事的行为基本革除,旧的一套礼俗多被废掉。未婚男女青年,相互爱慕结成终身伴侣,双方亲自到乡人民政府登记,领取结婚证书后,示之结婚了。亲朋好友前来祝贺。

  新中国成立五十多年来,特别是近年来,党和政府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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