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自治,既然在谘议局公布过了,那能因为一点周折,便废然而返。再向众宣布:“前途困难甚大,我们不独立了。”岂不成了儿戏?岂不要令一般人耻笑绅士们太没有力量了?再而周凤翔也说:“干大事的,那有只会走平路,而不肯爬坡坎之理。并且赵季帅好好的请我们独立自治,他自然有种种的要求,我们总要给他一种优待,和一种保障,也才使他能够安心。于今要望他无条件的就把事情交出,自然不行。我看,大家还是把孝怀找来商量一下,等他来转环,倒是一个办法。”
大家果然把气愤压抑下去,一面把周善培找来,一面又叫邵明叔去会晤那姓吴的,结果才探得了赵尔丰的真意所在,的确有如周紫庭之言,他是害怕一旦把事交出,什么都没有保障,而川绅当中,同他是仇人的又很多,那时有人寻仇报复起来,谁能保护他?所以他希望先得一种保障的条件。其次,就是他实在不愿意交了事就进川边去,因为他的四少爷曾这样致过疑虑:“倘若把咱们骗出关去,他们把打箭炉扼住,兵饷经费,一文不给,那不把咱们困死了?如要杀出,他们大兵重重,那能一下就打得到成都。立刻要咱们走,那不行!不如仍旧驻扎在衙门里,看他们如何干法,若是干不了,咱们出头来重振旗鼓,也容易些。”
于是几个绅士密议了一番,便决定先拟几个独立条件,交给赵尔丰去审核。要是可以,就请他画诺,绅士们便好出来组织。这就是当年所谓的“绅定四川独立条件,”是一位在日本学过法律的大竹人陈崇基号子立的手笔。条款都经众人斟酌过,据说并无遗憾。它的全文是:
一、现因时世迫切,请帅出示晓谕人民,川中一切行政事宜,交由川人自办,暂交谘议局代表蒲殿俊管理。
二、督印交藩库封存,由川人择期宣告独立。
三、移交以前,所有一切军队,请帅酌量并和,务求统一。
四、西藏为四川屏蔽,望帅担保全四川之心。仍遵朝命赴边,办理边务事宜。所有兵饷及行政经费,概由川人担任。
五、宣告之后,仍请帅暂缓赴边,以便遇事商求援助指导。
六、军提都统各宪,由绅面达。事后,如愿驻川,仍待以相当敬礼,如欲回籍,需用川资,由川人从厚致送。
七、驻防旗饷,照旧发给,事后,再为妥筹生计。
八、凡行政司法各官,仍希照常办事,不愿留者,听其自便。
九、凡省中文武官吏,力为保护,不得侵犯自由,不许人民挟忿寻仇。
十、请帅即饬巡警署,不必干涉报馆议论,以便先事开导,免致临时惶骇。
十一、自宣告之后,无论满蒙回藏,与汉人一律待遇,不分畛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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