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党群联系的制度
从制度上保证党和群众的密切联系,是构建新型党群关系的基本内容。建立健全联系群众的制度,主要是围绕如何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等内容来逐步向前推进。健全体察民情的制度,就是要在制度上督促领导机关尤其是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去掌握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真实情况;健全了解民意的制度,就是要在制度上督促领导机关尤其是领导干部不断拓宽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如实反映群众意愿,避免工作的盲目性、片面性;健全集中民智的制度,就是要在制度上保证领导机关尤其是领导干部摆正同群众的位置,谦虚谨慎,戒骄戒躁,认真汲取群众的聪明才智和伟大创造;健全珍惜民力的制度,就是要在制度上确保领导机关尤其是领导干部最大限度地调动好、发挥好、保护好群众的积极性,求真务实,力戒浮躁,反对和防止干那些劳民伤财、劳而无功的事情。
在党的执政过程中,推动联系群众制度的建设,要建立健全科学的决策和决策执行程序,保证决策不脱离实际、脱离群众;要建立健全党内党外的监督制度,保证群众利益不受侵害。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是新时期改善党群关系,提高全党坚持群众路线水平的关键环节;要不断改进各类管理制度、分配制度,使党同群众联系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拓宽党群联系的渠道
无论是党密切联系群众,还是群众参与管理和监督,在实现党的领导的各个环节上,都需要建立一定的途径和渠道,一方面使上情能顺畅地下达,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能够及时地为广大群众所了解;另一方面使下情能顺畅上达,群众的意见、建议、要求和呼声能够及时地得到反映。早在改革开放初期,中央就强调“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都要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中,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积极疏通和拓宽党同群众联系的渠道。”应当说,疏通和拓宽党同群众联系的渠道是新形势下明确党群关系的关键环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要使人民代表大会发挥联系群众、反映民意、了解民情、解决矛盾的主渠道作用。广泛代表民意的人民代表,来自于社会的各行各业,具有与群众天然的亲和性,在加强执政党与群众之间的联系上有着独特的优势,应当起到联系群众的主渠道作用。为此,一是要加强党在人民代表大会中的工作,人大中的党组织和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要密切联系非党代表和广大群众,经常了解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二是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加强调查研究,紧扣民主与法制建设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紧扣群众密切关心的焦点和热点,深入群众去了解民情,使人大代表成为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