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 宁
中国历来有“诗的国度”之称,诗歌能让人们感受到最好和最美的中国文化元素。德国作家歌德就特别欣赏中国诗词,他喜欢中国古典诗词所展示的山水花鸟和姑娘明朗的笑声,神往中国迷人的典故、古老的格言,尤为崇尚中国诗歌中流露出来的道德和情操。每一次欣赏好的诗词,都是一次重新发现的航行。李永才先生这部诗集《城市器物》,用自己的心迹引领读者走过城市与乡村,在时光与岁月的车辙中找寻自我的归属,体会生命的从容。正如诗人所说“从诗歌中获得一种恒久的力量”。
李永才追问自己“为什么写诗”,一番求索之后,面对着自己的内心,诗人越发接近了生活的本性,试图在诗歌中发现时光的脚印。《城市器物》名为写物,实为写人的品格或精神,始终贯穿着对现代性启蒙的渴望,无论是对人、器物还是城市,都以热烈的情感与冷静的从容真诚相待。
《城市器物》以诗人自己的生活与情感作为切入点。抒发情感,的确是诗歌最重要的特征,欣赏一首好诗,评价其优劣的基本标准则是要求情感充盈,意境优美。但感情不等于诗,从感情到诗,这中间有一个具体外化的过程,这个外化的过程既是“意与象俱”的意象构造过程,也是“思与境谐”的意境营造过程。
在我国古典诗歌漫长的历程中,形成了很多传统的意象。它们蕴含的意义基本是固定的,比如以“长亭”、“柳枝”等表现
送别类意象,以月亮代表思乡类意象,以松、菊、梅、兰表现抒怀类意象,其中或托物显示高洁的品质,或抒发感慨。《城市器
物》从中国古典诗词中悟出以意象表达情感之道。在诗集的开篇,诗人打破时空的重重阻隔,通过月、山道、桃花潭等意象与大诗人李白对话。在这场对话中,有历史的尘屑、壮丽的山河、孤独的情怀,无论是李白的青莲山道、桃花潭,还是艾略特的荒原,都浸染着一种漠漠的孤寂。从风流化为淡泊的还有诗人自己的心绪。在生活中,诗人感受着现代化的快节奏、嘈杂,消费至上与繁华背后的寂寞,在《一只不可思议的苹果》里,诗人选取了“苹果”与“乔布斯”作为抒怀意象,他认为这不仅是时光的确证,同时也让他懂得了存在与离开的道理。生命的长河中,他在追忆中除却种种繁缛的因素。
诗人不断地想要在城市、器物中寻找自己的归属感,也不断地行走在追忆美好乡村生活的路上。《城市器物》卷二满是诗人
对城市、器物的观察与思考。在诗篇中,诗人呈现了自己对城市印象与内蕴的理解,尤其是身处成都,诗人在《写在成都边上》
里对自身主体性的思考有了进一步的深化——在李杜停留过的地方,千百诗篇被历史洗濯,诗人最终还是更加向往繁华背后的山
水依然。城市与器物见证了岁月的变迁,城市中的器物所具有的不同的意味,如桥、椅子等对于诗人来说都是迤逦的风景——李
永才可谓格外用心去发现身边的美。无论有多少迷惘,有多少疑惑,诗人还是在时光缝隙里找到了温暖与从容。光鲜与闲适背后,城市的白天与黑夜里发生了好些事,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无论是沉沦的还是有希望的,都被诗人看在眼里。诗人在真实的城市中思考,酝酿出一种淡淡的孤独和忧伤。在软件园与书卷的对立、写字楼与村庄的割裂中,诗人急于在信息化时代找到自己的归属,这不仅是李永才的心声、更是千千万生活在当下的城市人的失落。
正因在时尚面庞下隐藏着沧桑的灵魂,正因有着对淳朴自然的热爱,诗人才在《城市器物》卷三中描绘出一幅幅连时光也无法涂抹干净的幸福画卷。在诗行间,《春天爬满乡村的窗子》中春天的乡村带给人无限的美好感受,而《时间的羽毛》里置于新时代的城市则充满了诱惑。巴蜀文化及与之相关的乡村、茶、山水、花鸟、浣花溪、草堂给人以闲适之感,正是在闲适中诗人更加清楚地认识了自己。诗人热爱自然,贪婪地享受一切生命的气息。认清了生活与时光的无情,读懂了历史与岁月的虚无,站在城市,诗人满心都是对田园的向往。尽管现实如《蚊子》里那样充满了城市和现代化的诱惑,满眼是纸醉金迷,但诗人始终相信生命的坚守与力量。如果说《爱的长征》一诗是诗人对爱与奉献的赞颂,那么《生活在低处》《酒局》等诗篇便是诗人对社会百态的深层思考。
诗集题为《城市器物》,诗人走过一处处城市、乡村,试图找回最自然的本性,找到自己生命的确证。诗人的诗路与心路是“从乡村抵达城市,再从城市抵达乡村”,也恰恰是在不断的游走与抵达之间,彻悟了人世间与活着。“诗者,志之所之也”,也只有这种关于人生的大彻大悟,才能够让自己笔下的文字以最为真实的面貌呈现在大众面前。卷四与卷七是诗人的“来”与“去”,先路过人间,再将一腔情怀化作流水,流水中尽是城市、器物与乡村的影子。在风花雪月与四季变迁中体悟不同地域的美好,才有了诗人最直接、最真切情感的抒发。面对乡村的凋敝,李永才吟咏着时光不复的曲调,或许他也想要握住时间。诗人细数岁月里的收获,在一次次美好的瞬间,他经历了付出与收获的交替。对待时光,诗人保持着淡然的情绪。《一个心愿,了犹未了》中,诗人在梦想了犹未了之间的体悟,真挚可感。诗中的女子,代表着李永才对美好的憧憬、对过往的追忆。诗人对时间的感情不无矛盾,过去成都773厂与今日东区音乐公园的前世今生之对比,本身就是一首最动人的诗歌,是白发老人见证了这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时光。诗人在《母校抒怀》中回忆了流转时光里的母校,倾诉母校与自己的爱、坚持和依恋。我欣赏诗人在《爱,或者随风》中对人生、情绪的整理与计算,而这些计算都不得不留待时光来印证。
“诗言志,歌咏言”,诗词自身的文体特点,比如平仄、比如用韵,比如使用意象、讲求意境等,要求诗歌作者有特殊的语言能力。朱光潜先生认为,“每一首诗,犹如任何一件艺术品,都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灵魂,血肉需要灵魂才现出它的活跃,灵魂需要血肉才具体可捉摸。”李永才诗集《城市器物》中的诗篇,每一首诗都有其内在的情感逻辑和语言逻辑。对于李永才而言,写诗是他的坚守。在这种坚守中,他以自己的话语方式恣意书写岁月的美好与生命的从容。他的诗歌既有对中国古诗意象构造的借鉴,也有流行语言的形式实验。他选取了如“iPod”等具有时代感的语言方式,为诗歌注入流行元素。诗篇之间也隐含着诗人自身的情感逻辑。李永才继承了古今诗人的灵性,把写诗当成了他自己的精神追求,在《城市器物》发现美好,直观现实,指向未来。同时,通过不辍耕耘,李永才在诗歌创作中构建了自己独特的“城市—乡村”的二元视角。
(作者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文学所所长、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