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节监察

书名:成都市人事机构编制志1990-2005年 作者:成都市人事局 成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字数:313562 更新时间:2019-11-14

  〔机构及职责〕

  1990-1993年,成都市人事局监察工作由局监察人事处承办。1994年,成都市人事局成立中共成都市人事局纪检组,由局党委书记唐应春任组长,李正荣任副组长,刘金明、陈翔军、王永模任成员;监察人事处负责具体工作。同时,成立了廉政工作小组,聘请了9名人民监察员。

  2001年,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通知要求,设置市纪委、市监察局派驻人事局纪检、监察机构,成立人事监察处,配备行政编制两名,其中纪检组长1名(副局级),处级领导职数1名。2001-2004年底,市纪委驻人事局纪检组长为余荣福。2005年,市纪委驻人事局纪检组长为聂蜀林。历届市纪委驻人事局纪检组成员见表9-4。

  表9-4中共成都市纪委驻人事局纪检组组成名单届数时间组长副组长成员第一届1998-2001年余荣福张祖全赵勇、李铣、

  李驷骏、黄明举第二届2001年8月余荣福罗绍乾李铁民、李驷骏、李铣、

  谷卫英、卢哲平第三届2004年3月余荣福陈云鹏李铁民、李驷骏、李铣、

  谷卫英、罗绍乾、卢哲平第四届2005年1月聂蜀林陈云鹏李铁民、李驷骏、李铣、

  陈露、罗绍乾、詹先进监察职责(1)监督检查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和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以及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决定、命令的情况。(2)协助局党组和局领导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党纪、反腐倡廉、廉政勤政教育。(3)制定局机关及局事业单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4)受理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党员的控告和申诉;受理对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监察对象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其他规定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协助局党组抓好反腐败牵头工作,参与对局重大项目的监督。根据有关规定,对局机关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局属事业单位重大或复杂的党内违纪案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违反政纪的行为。(6)按照《条例》要求,报送拟任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7)负责局机关和局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的建立及管理,协助开展副处以上干部的年度考评、测评工作。(8)完成市纪委、市监察局和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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