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与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进一步改革征地制度和完善征地补偿机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第一,严格界定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逐步缩小征地范围。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未对公益性和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范围作出明确的界定。征地中公益性建设用地和经营性建设用地不分,大量商业经营性用地也都采取强制性征地方式,征地范围过宽,缺乏有效约束。今后要适当缩小征地范围,在土地利用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经批准占用农村集体土地建设非公益性项目,允许农民依法通过多种方式参与开发经营并保障农民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