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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路边书 作者:罗伟章 字数:173486 更新时间:2019-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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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一个作家而言,写出一部著作,能够洛阳纸贵,自然是值得骄傲的事情;能够被“文坛”捧着、供着,当然也是一种成功。然而,如果某位作家虽不被文坛看好,却在民间口口相传,就无疑具有更加旺盛的生命力,同时也更加值得信赖。好作家自己心里有杆秤,否则他就没法坚持。同时读者心里也有杆秤。普通读者人微言轻,没法像评论家们那样写个书评什么的,但他们可以立口碑,让那些好作家不是盛在快餐拼盘里,而是活在他们心里。真正的好书,以及对自己艺术生命充满自信的作家,从来都不会强求评论。对他们的评论不依赖于媒体,而是播撒于心灵,读者不死,那些作家和他们写出的作品,就活着。

  的确,这世上有一种文字,本不是划过眼睛,而是沐浴人,像阳光一样。这些文字的创造者,无论世道如何变迁,都清醒地认识到自己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作家,需要“日日面对永恒”。他们从不在人际关系上转圈子,而是悉心培育自己的情怀,他们把眼光放得很远,远到与世间万物荣辱与共。这种人不写就不写,一写,就呕心沥血。呕心沥血的写作者分为两种,一种是追求经典的梦想,一种是确立自己的信仰、塑造自己的面貌。两种人都很可敬,但尤为可敬的是后一种,这种人写出了一篇好文章或一本好书,只当是完成了自己的一部分,经典的梦想与他们的内在星空相比,显得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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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女人在说“有身体,真好”的时候,那是她心里有了爱了,她可以借助自己的身体,来奉献她的爱,因此从根本上说,她赞美的不是身体。爱是身体的眼睛,也是身体的灵魂。每次性事过后,对性事本身很快就会忘记,大多数时候,那是千篇一律的;是对方身上隐藏的谜,让你牵肠挂肚。爱是谜,且形成磁场,为你的世界划定疆域。道家认为人有三魂,胎光、爽灵和幽精,胎光是生命之光,爽灵是智慧才情,幽精“喜欣合”,掌管性器官、性取向和性高潮,只有在“欣”和爱当中做爱,才能魂来魄昌,否则仅有魄,没有魂,只是消耗。

  如此说来,无爱而性,是一种悲伤的旅程。

  虽然“有身体,真好”,但被身体控制,就不好了。

  身体有什么意思?无非是激素作怪,激素让你寝食不安,坐卧不宁,并拿鞭子抽打你,你把脑和心拿掉,就会规规矩矩地服从它。你可能没做上司的奴隶,却做了激素的奴隶。为满足奴隶的欲望,你卑微地去与人勾搭。

  有些男人,包括部分女人,跟配偶之外的人性交,并不是在配偶那里没得到满足,而是满足于自己的占有欲。他们错误地以为,跟一个人性交了,就是占有了他(她)。如果不是激素的缘故,性交和握手也没多少区别,总不能说我们握过手,就是彼此的占有。那只是一个奴隶和另一个奴隶的偶遇罢了。

  不过,一夜情或几夜情,到底能够理解,那至少是相互间有过交流;勾搭是镀金的铁器,是加糖精的白开水,尽管本质廉价,毕竟也有光鲜和甜腻。不能理解的是嫖,因为直奔主题,没有交流,即便说几句话,也差不多全是假话。假话是抵御,是防卫,不是交流。连叫床也是假的,与快乐无关,只是觉得“应该这样”,甚至是催促。这样的性事,沦落为两具躯体的搏击,带着交易时的讨价还价,渴望公平时的斤斤计较,还有埋得很深的恨意:恨对方,恨自己。所以对两者都是糟蹋。我曾听重庆一个朋友讲,每次去嫖之前,都不惧酷暑风寒,可事情一完,就后悔了。他后悔,那点激素却在冷笑,因为过段时间,他又会去。

  不只是他,嫖是一种古老的行为,比世间的许多买卖都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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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抽烟缘于孤独——许多人是这么说的。当我第一次听到这句话,就产生了怀疑:世上孤独的人那么多,伟大的思想却为什么那样少?几年前看一篇文章,说全世界每天做爱多达亿次以上。这表明,生活在爱和欲望中的,是一个异常庞大的群体,不至于孤独得只能让烟雾缠住头发。而且,孤独到底与寂寞有别,并非所有人都能走进孤独的院落里去,那是思想的子宫,只为少数人准备,躲进那院落里的,不是消耗人类,而是静静地蛰伏着,为人类吐丝。说到抽烟,孤独的、寂寞的、闹闹嚷嚷的,还有那生活在爱和欲望中的,都可能嗜好,也可能厌恶。抽烟与孤独无关。我认识一位教授,写过许多好书,是一个真正的思想者,哪怕你刚从迪吧出来,一看到他的样子,心情会即刻如山谷般安静,那是他孤独的额头带给你的,可他一闻到烟味就吐。前些年,我曾在北京右安门待过很长时间,从租房出去,是条小巷,清晨里,卖菜的、卖早点的,使这条我不熟悉的巷子显得既亲切又生动。那里,吃客也好,摊贩也好,很多人抽烟,其中不乏妇女。抽烟既与孤独无关,也与性别和地位无关。抽烟就是一种习惯。

  世间最可怕的力量,不是火山和地震,是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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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陕北风光,听陕北信天游,我由衷地想念故乡,想得心痛。我在想,我为什么不能把故乡人物艺术化?为什么不写出他们美的人生和美的爱情?童年的阴影在我心里的刻痕太深,使我看待事物总蒙上一层苍凉和忧郁,然而,感动我的,却往往是“美”,比如路遥的《人生》,虽然结局是悲剧,但刘巧珍的美,当年曾感动我很长时间,至今想起那个形象,还历历在目。——不过,很可能,刘巧珍之所以感动我,恰恰是她背后的悲剧。

  接着听保罗·西蒙2000年在巴黎举办的演唱会。他的歌往往从最平凡最琐碎的生活入手,歌唱人们的快乐和忧伤。《亲爱的洛琳》,写夫妻间既有争吵、更有恩爱的真实状态,最后一句是:“草地上的月光,带走了亲爱的洛琳。”洛琳的死也是美的、圣洁的。

  再听约翰·丹佛“保护野生动物演唱会”,丹佛唱了《乡村路带我回家》《高高的落基山》《上海微风》《安妮之歌》《太阳照在我肩上》《对不起》等。听他的演唱,总能得到心灵的净化。必须随时净化自己的心灵。心脏的“脏”与肮脏的“脏”为什么是一个写法?它是以触目惊心的方式警醒你:要让心灵干净,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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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午觉醒来,隐约听到打击铁器的声音,还有模糊的人语。这让我想起小时候在家里等大人回家时的情景。彼此和此时,都让我感伤。但两种感伤很不一样。小时候,总觉得时光是无限的漫长,大人可能永远也等不回来;现在,光阴飞纵即逝,而我还什么事也没干成。任何事物都有规律,哪怕一粒尘埃。我的规律在哪里?我的写作陷入了困境,数月没写出一段满意的文字。也没读到喜爱的书。整体说来,这段时间,我的精神处于堕落的状态,很少想到一些更高尚的事物。这是写不出好文章的最重要的原因。

  在灵魂受到毁损和信心受到摧残的时候,有三部书和一个人可以拯救我。三部书是《凡·高自传》《瓦尔登湖》《月亮与六便士》,一个人是托尔斯泰。

  两大卷《托尔斯泰传》,让托尔斯泰在我心目中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印象。客观地说,不看这部书,我更崇敬托尔斯泰,但这并不能从根本上影响托尔斯泰的伟大。任何人都是这样,当你了解了他的细枝末节,反而冲淡了他思想中最核心的部分。这可能与托尔斯泰后期的生活状态有关。他性格中的确有软弱的成分,明知契尔特科夫非良善之辈,却出于感恩,容忍他,甚至纵容他,为此不惜剥夺亲人的权利。他犯下这一错误,根子不是私心,而是对理想的执着,他认为契尔特科夫是托尔斯泰主义的追随者,并为此付出了巨大代价;然而,当他终于发现并非这回事时,不是果断地加以弥补,而是出走。

  但托尔斯泰究竟是世上少见的圣者,其神圣性,甚至包括他的软弱。他和那些最杰出的人物一起,构成了世界的智慧和良心。智慧不是科技进步、物质文明,智慧是一种通达的情怀。

  托尔斯泰在论述长篇小说的时候,曾表达过这样的意思:一部杰出的长篇,当有两束光,第一束光出现在第一页,它照亮小说的前半部;第二束光出现在最后一页,它照亮小说的后半部。我觉得,这是在论述小说,同时也是在论述人生,包括死后的“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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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是除夕,阳光少见的明媚,我拉上窗帘,阳光还能把我的屋子照得透亮。如此看来,这阳光也有我的一份了。可是,听着窗外时时响起的鞭炮声,我为什么这样寂寞。

  这是我在成都过的第一个春节,我想念远在故乡的亲人,特别是父亲。兄弟姐妹出门打工,四散奔走。多年来,这是家里最不整齐的一个春节。我相信这极大地影响了父亲的心情。上午十点过打电话回去,听说父亲上山砍柴去了。父亲过得太苦。身体的劳累是次要的,关键是心。他的子女大都不太习惯于通过努力去发现生活中应该快乐乃至应该幸福的元素,而他最倚仗的我,却像一个赌徒,特别是辞职以后,我真的就成了一个赌徒,让父亲担心。我不知道要等到哪一天,才能让父亲放心,更不知道真的到了那一天,我还能不能弥补某些东西。有一些东西,一些至关重要的东西,是无法弥补的,我知道。

  这天父亲没休息,我也不能休息。

  父亲砍柴,我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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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面前,是一条深黑的巷子。

  我的身前身后,都是一样的黯淡。

  下午去书店,随意翻开一本小说,作者在前言中说,他喜欢坐地铁,喜欢从巷道里钻出来的感觉。我理解这种感觉,渴望体验这种感觉。

  接着去理发店,剃了个光头。自我有记忆时起,这是第一次剃光头。我希望向自己挑战。平庸者也不妨用平庸的方式向自己挑战。不过,妻儿都很不适应,妻跟我从理发店回来时,不敢与我同行,还拿张纸遮住靠我这边的眼睛。她说,她无法从感情上接受我现在的形象。儿子开始还无所谓,过些时候,就说我太丑了,不再喜欢我了,且不要我送他上学。

  凌晨两点,读完《心香泪酒祭吴宓》。这部书比《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好。吴宓认为,“文革”之害,厥为三端:一曰彻底摧毁了中华传统伦理道德观念;二曰彻底摧毁了人们的信仰;三曰彻底摧毁了民族文化。其实还应该加一条——加缪在他的荒诞剧《戒严》中有句话:“他们千方百计,就是要让人无法相爱。”我觉得这句话正可用于“文革”,而且是相当厉害的指证。

  作为写作者,无论遭遇多么严酷的现实,都不要吃惊。写作者需要尽量客观地表达。唯客观才能深刻。节制、朴素和精确,是艺术的大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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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努力了,但实在无法把《长恨歌》读下去。王安忆是我喜爱的作家,但在这部小说里,她那万古不变的节奏,让我受不了。尤其是用得太多的“的”字句,无端地将读者的思路截断,以至于读过几章,凡看到有“的”字的句子,即使那地方非用不可,我的生理上也要起反应:肚子痛。肚子里像塞进了一块尖角石。我生怕看完这部书肚子真的出毛病,只好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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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人向男性献媚,有着久远的渊源。首先是生理的。按林语堂的说法,人的直立行走,使人身体上本来在后面和下面的,突然移到了前面,而且处于人体的中心部位,这样,就有了羞耻感。羞耻感本是男女平等的,可直立行走的女人却比男人有了诸多不便,时常带来流产和月经方面的烦恼。特别是怀孕,四肢着地的生物,能将胎儿悬挂在横脊骨上,像在绳索上晾晒衣服一样,重量的分配非常匀称,一旦两脚行走,就相当于把那根绳索直立起来了;如此,女人就须依靠男人的照顾,久而久之,自然产生依附心理。其次是社会的。想想“楚王爱细腰,宫中多饿死”的典故吧,想想从陈后主开始的妇女缠足的历史吧。楚王爱细腰,并未说非细腰者斩,可女同志们偏要节食束腰,致使饿死宫中。妇女缠足,肉腐骨折,极为惨痛,然而,做母亲的偏下得手,咬紧牙帮,狠狠地缠,边缠边教训面色青紫呼天抢地的女儿:不缠,不缠就没男人要你!如果缠出一双三寸金莲,就视为珍宝,以此求购于绅家。总之:关于女性的有些事情,的确是生物进化和社会压力所致,而另一些,则是女性自己的心甘情愿。对此,作为女性英豪的秋瑾,是忧愤忧思地指出过的。秋瑾既是美女,又是才女,更是侠女,她出来提了意见,就被杀了头。当时女界犯事,按律不上绞刑架,不杀头,秋瑾却被砍了头。由此可见,阻挡女性向男人献媚,是一桩多么危险的事情。

  20

  雍国泰教授来家,谈到文学艺术,说:“‘辽东有豕,生子白头,异而献之。行至河内,见群豕皆白,怀惭而归。’这段话谈人的眼界,有很深刻的内涵。”

  是这样的。但在我看来,它最深刻的地方,是那个辽东人知道“怀惭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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