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初起阶段的七年中,明末农民大起义一开始就显示出两个明显的特点:一是发展迅速、规模浩大;一是大规模的流动作战。
发展快,规模大,这是明末阶级矛盾尖锐化的必然结果。这一点,前面已经有所叙述。这里再补充一些大起义爆发之后的情况。
大起义爆发之后,明王朝非但未曾在人民力量的打击下有所收敛,停止那些倒行逆施的暴政,反而变本加厉地搜刮民脂民膏,征调大量民力,进行血腥镇压。而这一切,又必然激起人民更强烈的反抗。
明王朝对付农民起义的第一条措施是加紧搜刮,各种赋税和加派仍然是“无岁不灾,催科如故”。而且,崇祯三年(1630)加征辽饷,崇祯十年征剿饷,崇祯十二年征练饷。再加之“私派多于正赋”,人民生活越来越走投无路,他们除了起而反抗,加入农民起义的队伍是别无他路。明兵科给事中刘懋在崇祯三年上疏说:“今年麦苗尽枯,斗粟银三钱,营卒乏食三十余月,即慈母不能保其子,彼官且奈兵民何哉?且迩来贪酷成风,民有三金不能供纳赋之一金。至于捕一盗而破十数人之家,完一赎而倾人百金之产,奈何不驱民为盗乎?”《石匮书后集》卷六十五。这段话大体反映了当时的历史真实。
明王朝对付农民大起义的第二条措施是增兵。由于明军要应付东北边事,又加以士气低落,战斗力不强,因而必须增加军队。要增兵,就必须大量估拉丁壮,既使人民妻离子散,又大大影响生产。同时,增兵又必然加饷,加重对人民的剥削。这样,又必然激起人民更大的反抗。
明王朝对付农民大起义的第三条措施是屠杀。除了在战场上屠杀起义军之外,还实行“阳为招抚之名,阴行剿杀之策”梅村野史:《鹿樵纪闻》卷下。的手段,屠杀招抚的部分农民军或广大饥民,其结果是逼迫他们坚持斗争。如崇祯六年(1633)时:“陕西总督某(指洪承畴),招降数千人。一日,纵之采樵,去其弓刀。潜遣兵数千,伏山谷中,欲尽杀之。降者觉之,各举石击官兵。或拔木为杖,奋击官兵,官兵败走。贼自此遂绝无归附之心矣。”顾山贞:《客滇述》。特别是明军乘作战之机,对广大人民群众肆行抢掠,奸淫烧杀,无所不为。当时的内阁大学士文震孟承认明军是“将无纪律,兵无行伍,淫污杀劫,惨不可言。尾贼而往,莫敢奋臂,所报之级,半是良民”文秉:《烈皇小识》卷四。。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自己也提出了“民安得不为盗,盗安得不日繁”的问题。
总之,封建统治阶级的残酷剥削和压迫,激起了大起义的爆发。大起义爆发后统治者的种种暴政又无异于火上浇油,促使大起义迅猛发展。起义的人数愈来愈多,规模愈来愈大。到荥阳大会时,农民军总数已超过三十万,活动范围已达到陕西、山西、北直隶(今河北)、河南、四川、湖广(今湖北、湖南)等数省的广大地区。
明末农民大起义从一开始,就被称作“流贼”,这正说明了“流”是大起义另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当时人总结说:“献忠等发难于陕西延安府,而蔓衍于各省。望屋而食,奔走不停,未尝据城邑为巢穴,故曰流贼。”顾山贞:《客滇述》。长期的、大规模的流动作战既是大起义这一阶段的特点,也是整个明末农民大起义的特点。他们一直没有固定的根据地,绝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征战中度过的。他们的足迹,在这一阶段就已到达今天陕西、甘肃、宁夏、内蒙、河北、河南、四川、湖北等省,以后更发展到今湖南、江西、安徽、江苏、广西、山东、青海等广大地区,是我国古代活动区域最广的农民战争。长期的流动作战,给他们带来了军事上的巨大胜利,但也产生了严重的流寇主义作风,促成了他们最后的失败。
流动作战的战略方式,在我国古代是多次出现的。从唐末的黄巢大起义到明中叶的刘六、刘七大起义,都是流动作战的著名代表。到了明末农民大起义时,这种流动作战的规模和水平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并取得了更大的成就。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后面的有关章节里专门论述。这里,我们着重结合大起义初期的情况来讨论产生这种流动性的历史原因。
长期的流动作战,同封建社会中农民阶级的保守、闭塞、留恋乡土的本性是一个很大的矛盾。明末农民大起义所以会出现长期流动作战的现象,当然可能有种种的具体原因,如为了夺取生活资料而就食,为了躲避敌人优势兵力的进攻而转移,为了寻找敌人的弱点和有利地形而转移……但是,这些都是些客观的、次要的因素,只能是暂时性的。其根本的、必然性的原因,应当从农民起义军本身去寻找。因为决定事物性质的最重要的因素是内因,一切客观的因素即外因,都必须通过内因才能起作用。
毛泽东同志在《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一文中,分析土地革命时期红军中产生流寇主义错误倾向的根源时指出:“由于红军中游民成分占了很大的数量和全国特别是南方各省有广大游民群众的存在,就在红军中产生了流寇主义的政治思想。”《毛泽东选集》第一卷,人民出版社1951年版,第99页。这种科学分析对于理解中国古代农民战争中长期流动作战的战略方针和流寇主义作风的形成,笔者认为仍然是适用的。毛泽东同志所指的这种游民,在明末农民起义军中是大量存在的。前面我们曾经指出,由于统治阶级的土地兼并和残酷剥削,明末存在着大量的失去了生产资料的流民群,灾荒之后,流民更多。就以大起义策源地的西北地区而论,如陕西,“大荒之后,民多逃亡。有一里一百一十户内止存十余户者,有一甲十一户内止存十余丁者,有数甲全逃者。”梁材:《议复陕西事宜疏》,载《皇明经世文编》卷一○五。如山西,“列郡俱荒,太原尤甚,三年于兹,百余里不闻鸡声。”《明史·王宗沐传》。数量众多的流民,有的流入城市做佣工,有的成了地主家的奴仆,有的逃进山林川泽,有的则举起刀枪同统治阶级进行斗争。明末的社会,已成为一个处处有流民的社会。张献忠本人就是一个“穷无所归”的流民。农民起义军中,流民成分占相当大一个数量。“流贼初起,大约有六:叛卒、逃卒、驿卒、饥民、响马、难民也。”《明季北略》卷四。这些成分,都可以算作流民,参加了起义,就成为所谓“流寇”,“初为流民,继为流寇,蔓延全国,不可收拾。”查继佐:《罪惟录·列传》卷三十一。
大量存在的流民群众,都是穷得一无所有,失去了生产资料,四处流荡的游民。他们既无家产,也无居室,哪里可以谋生就走向哪里,逐渐具有一种流动性,对于乡土,已没有多少留恋了。他们原来的闭塞、狭隘、安土重迁的特点便逐渐泯灭。当他们起义之后,习惯于“奔走不停,未尝据城邑为巢穴”的生活,也就是必然的了。这种情况,我们还可以与历史上其他的农民起义作些比较。宋代的方腊起义,他们的主要目的是反抗宋王朝的花石纲等横征暴敛和繁重的徭役,他们大多还有地可种,因而在起义中便力图保住自己的小块土地,盼望着“划江自守,轻徭薄赋以宽民力”方勺:《青溪寇轨》附《容斋逸史》。的理想生活。所以,他们不愿离开两浙乡土,不会去流动作战,而是久据家乡,持险扼守。唐末的黄巢起义就不同。由于唐代均田制的破坏,广大农民失去了土地,无田可耕,“到处皆饥,无处依投,坐守乡闾,待尽沟壑”袁枢:《通鉴纪事本末》卷三十七。,因而形成了广大的流民群。黄巢和王仙芝本人也正是奔走四方贩卖私盐的流民。因此,唐末农民大起义采取流动作战的方式,走遍了大半个中国,这是有其历史必然性的。明末的情况同唐末有某些类似,而无衣无食的流民更多,他们加入农民军的同时,也就把流动性带给了农民军。哪里敌人薄弱,哪里能取得生活资料,就奔向哪里。而且,由于他们长期离乡背井,养成了长途跋涉的适应能力;他们又熟悉各地情况,更便利了自己的行军和作战。这样,他们一开始就采用了流动作战的方法同敌人周旋,陕西不利就到山西,山西受困又入河南,敌军到了河南又再向其他地区进军。流动作战成为他们长期使用的最重要的战略方针,这是很自然的结果。所以,笔者认为毛泽东同志的分析对古代农民战争仍是适用的,游民成分的大量存在,是明末农民起义军长期流动作战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