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 拯 铁面无私,清正廉洁

书名:中华道德楷模·古代卷 作者:白云涛 杨建 字数:138813 更新时间:2019-11-27

  包拯,生于公元999年,字希仁,北宋庐州(今安徽合肥)人。1027年考中进士,当年授大理评事。1037年授大理寺丞,1044年授监察御史。1052年授龙图阁直学士,故后人称其为“包龙图”。1056年授开封府尹,1058年授御史中丞。1061年授礼部郎中,1062年卒于位,追赠礼部尚书,谥号“孝肃”。因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清正廉洁,故有“包青天”和“包公”美誉。后世奉为神明崇拜,认为他是文曲星转世,死后成为地狱第五殿阎罗王。其事迹被后人改编为小说、戏剧,广泛流传。

  一 初入仕途,立志做清官

  包拯的父母是农民,以耕作为生。包拯出生时,母亲年事已高,由嫂子喂乳养大,包拯懂事之后呼其嫂子为嫂娘,以表示其既是嫂子,也是娘亲之意。包拯天生面目黝黑,父母取名为黑子,因此戏文中常有“包黑子”“包黑炭”之称。

  包拯父母虽然是农民,但对包拯期望很高,希望他好好读书,长大出人头地。包拯五岁开始识字,13岁读完四书五经。读书时,其师为他取名包拯,又名包文正,希望他长大后为人正直,为贫民百姓做主。

  宋仁宗天圣五年,即公元1027年,28岁的包拯考中了进士。朝廷任命他为“大理评事”,大致相当于现在的法院陪审员。接着,又任命他为建昌(今江西永修)知县。由于父母年事已高,包拯认为应该首先尽孝,奉养双亲,因而辞职回家,在家孝敬父母。

  父母相继去世之后,包拯前往京城等候授予新的官职。1036年,包拯被任命为天长(今安徽天长)知县。在赴安徽天长的路上,包拯住在小客栈里,夜晚守灯苦读,写下了他平生唯一的一首五言律诗:

  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

  仓充鼠雀喜,草尽狐兔愁。史册有遗训,无贻来者羞。

  这首诗大意是说:清心是治国的根本,正直是做人的大道。只要你是一棵参天之木,最后总会成为国家的栋梁,而精钢不能仅仅用来做鱼钩。仓库里粮食多了,老鼠就会高兴,草原上荒芜了,兔子和狐狸也会发愁没有吃的。古代的典籍中已经有很多的教训了,作为我们百姓的父母官,千万不要成为被历史嘲弄的人。

  这首诗清晰地表明包拯的为官之道和做人原则。他始终相信,一个清官,一个正直的官,一个没有贪婪之心的官,一个光明磊落的官,一个为老百姓做主的官,就会被人拥戴,就会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包拯还坚信,一个人只要有了报国的思想,且有报国的才能,最终会有所成就,即“秀干终成栋”。一个人要有远大的抱负,精钢要用到该用的地方,不是做鱼钩那样的小玩意的。只要有远大的抱负才能有大的作为。最后,包拯告诫人们,历史的教训值得注意,不要成为给历史留下笑柄的人。

  担任天长县令,是包拯真正步入仕途的开始。上面这首诗,明确地显示了包拯初入仕途,即立志做清官的志向。

  二 古今闻名“包青天”

  在暗无天日的封建社会里,广东劳动人民受苦太深,却又无处可诉,他们把自己的有限的理想和最起码的愿望,都寄托在为铁面无私、秉公执法的清官、廉吏身上。

  从1036年到1062年包拯去世,在长达26年的为官生涯中,包拯一直以“严于律己”“铁面无私”“执法如山”做为行为准则。

  在“严于律己”方面,包拯不光是对自己,对自己的家族、亲戚,要求都是很严格的。

  包拯做过端州知州。端州生产砚台,质好价高,端砚至今仍是书法家的至爱。那时,端州每年都将“贡砚”运送京城,供皇宫和朝中大臣选用。包拯的前任,包括许多知州属下的官吏,每年都要或公开勒索或低价强买,将不少“贡砚”纳入囊中。包拯上任之后,立即刹住此风。包拯离任时,“不持一砚归”,受到人们的普遍赞扬与传颂。

  在“铁面无私”方面,包拯不但对皇亲国戚铁面无私,对自己的亲属亲戚也是如此。

  包拯曾任庐州知府,庐州治所在今天的合肥。包拯的故乡就是合肥,这里有很多包拯的亲友。包拯就任庐州知府后,其家族亲友仰仗包拯之势,欺压百姓,有时甚至骚扰官府。包拯十分厌恶,决定重惩。有一天,包拯的堂舅犯了法。包拯及时升堂,亲自审讯。询明案情以后,命衙役重打他的堂舅七十大板。自此以后,他的家族亲友,个个战战兢兢,再也无人违法乱纪。

  在“执法如山”方面,集中体现在主张将触犯律法的皇亲国戚和高官将帅绳之以法。

  包拯曾担任两年开封府。开封是北宋的都城,皇亲国戚和高官大吏比比皆是。两年之中,包拯执法如山,在自己权限范围之内,秉公执法,为民做主,处理了许多不法分子。当时开封老百姓盛传一句谚语,叫“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意即皇亲国戚触犯刑律,自然有阎罗般的包拯予以惩治。

  在封建社会里,对于比自己官阶高的违法者,只能通过弹劾的方式,引起皇帝的重视,才能将违法者绳之以法。为此,包拯一生不断地弹劾别人。据统计,在包拯弹劾下被降职、罢官、法办的重要大臣不下30人,有时为了一个人、一个案件,包拯反复上奏,反复弹劾。并且被他弹劾的都是当朝权贵。他7次弹劾酷吏王逵,最终把这个宠臣拉下马。他弹劾仁宗最亲信的太监阎士良“监守自盗”,他4次弹劾皇亲郭承佑,他弹劾宰相宋庠。他6次弹劾“国丈”,硬生生把仁宗宠妃的堂伯父张尧佐给拉下马来。

  包拯自身清正廉洁,而以弹劾形式,不断猛烈打击大贪官大污吏,使得所有贪官战战兢兢,对包拯畏惧三分。为此,官场奉送包拯一个绰号叫“包弹”。为官清廉正派,就叫“没包弹”;贪官污吏,被包拯弹劾,就叫“有包弹”。

  另外,包拯具有非凡的断案本领,而且不管是在开封还是他地,遇有纠纷难解案件,一经包拯审理,立即真相大白。他处理案件公道正派,执法严峻,对各种阶层一视同仁。他不苟言笑,始终板着脸,从而得来了“包大人笑比黄河清”的民间评价,意思是要看包公笑,比黄河水变清还难。

  正是因为包拯一生不畏权贵,不徇私情,清正廉洁,因而赢得了“包青天”的美誉,其事迹被后人改编为小说、戏剧,清官包公形象及“包青天”的故事家喻户晓,历久不衰。

  三 传之万世的遗嘱

  宋仁宗赵祯嘉祐七年,即1062年农历五月二十四日,包拯病殁于开封。关于包拯之死,有人怀疑因弹劾权贵遭到毒杀。

  包拯临终前,给儿子包绶留下一份书面遗嘱,全文是:

  后世子孙仕官,有犯赃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仰珙刊石,竖于堂屋东壁,以昭后世。

  这条家规的意思是,凡包家后世子孙,做官犯贪污罪者,一律不准回到包氏家族聚居的地方。这个人死后还不得葬到包家的老坟地上。不听包拯教导的就不算是包氏的后代。从这一条家规里,我们可以看出包拯的家教之严以及他对贪赃枉法的痛恨。

  包拯去世后,这份遗嘱被刻成石碑,嵌在家中堂屋东壁上,成为著名的“家训碑”。包拯的儿子包绶,继承父亲的遗志,史载包绶“生平清苦守节,廉白是务,遗外声利,罕有伦比”。

  宋仁宗赵祯看到包拯去世的奏报,加封包公为东海郡开国侯,赠官礼部尚书,还根据包拯“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于朝廷”这句话追谥包拯为“孝肃”。包拯妻子董氏把包拯生前奏议底稿交付包拯门生张田辑录成《孝肃包公奏议》传世。

  包拯在当朝以清正刚直著称,直到后世仍然被后人所尊敬。

  北宋文学家欧阳修称包公:“清节美行,著自贫贱,谠言正论,闻于朝廷。”

  北宋史学家刘敞称包公:“识清气劲,直而不挠;凛乎有岁寒之操。”

  南宋经学家朱熹称包公:“令行禁止,立朝刚毅。”

  奉旨编撰《资治通鉴》的司马光也称赞包公:“仁宋时,包拯最名正直。”

  《宋史》“包拯传”评述包拯道:“公性峭直,恶吏苛刻,务敦厚,虽其嫉忠,而未尝不推以忠恕也。与人不苟合,不为辞色悦人,平居无私书,故人、亲党皆绝之。虽贵,衣服、器用、饮食如布衣时。”

  早在北宋时期,包公的故事开始在民间流传。包公为官清廉、言行一致、不畏权贵、刚正不阿的形象深入人心,特别是他嫉恶如仇、执法无私、为民请命的精神,千百年来更获得无数民众的好感和钦佩,成为专制社会中受到老百姓敬仰、崇拜的少数几个大清官之一。

  合肥市包公墓

  京剧中的包公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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