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考证中,回忆录是很重要的参照史料。这种参照史料具有档案文献或历史记录所难以触及的个体视角、生动细节和微观剖面,使枯燥生硬的历史变得鲜活,更具可读性和大众传播性,其重要意义当然不言而喻。但是,回忆录的局限也是显而易见的,即回忆文字都是基于个人记忆而生成的,这就极大地受制于回忆或口述者本人在历史事件中的角色、地位和认识水平。如果回忆录是当事人口述他人记录整理的,还得受制于记录本身的信息损失或失真的程度。这就需要治史者以认真求实的学术态度,综合运用其他史证材料进行认真辨析和考据且慎重地决定是否予以采信。
多年前,笔者曾经读到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主任覃应机老先生的回忆录《硝烟岁月》(中共党史出版社1991年版)。覃老先生是一位德高望重的红军老战士,参加过中央红军的二万五千里长征及不少著名的战斗,也参与过很多重要的历史事件,其回忆录的问世,为长征历史的研究提供了很多可供参照和印证的宝贵史料。
但覃老先生关于一个重要事件的叙事,却存在着很明显的认知错位问题。
覃老先生在《硝烟岁月》称,1935年5月29日,时任红十三团侦察连政治指导员的他,在团长彭雪枫指挥下,和侦察连连长韦杰一起,率本连十二名勇士夺取了泸定桥。
覃老先生的回忆文字如下:
……见到彭雪枫团长,他说上游有一座泸定桥,只有敌人的一些地方部队把守,我们决定从那里过河,他令我连务必在下半夜赶到泸定桥附近待命。我和韦杰即带上部队急行军,向泸定桥方向前进。天已经黑了,又下着雨,道路难走,部队又有些疲劳,我们便点着火把走。下半夜,我们按时赶到了泸定桥桥头附近的天主教堂。桥头已被我兄弟部队占领,彭雪枫团长骑马先到了天主教堂。我们一到,彭团长便亲自向我们交代任务,要我连组织突击队,天亮以前突过泸定铁索桥,占领对岸右侧的高地。我们从手枪排里挑选出11名侦察员,加上我共12人,组成了突击队。这11个人中,有一个同志叫蔡树礼,是湖南人;另外10人都是广西人,他们是韦尤、韦日由、黄先木、覃日用、黄仪、黄雨等,另外3位同志的姓名我已经记不起来了。当时我们每人除了手枪之外,各人尽量多带上手榴弹,有5个侦察员还各带一支步枪。佩戴整齐后,我即带队来到桥头的冲锋出发地。韦杰则带领连队,准备好就地筹集的竹筏、麻绳和从教堂里临时拆下来的板凳、桌椅板、床板、门板等材料,待命行动。拂晓的时候,部队开始总攻击。在强大的火力掩护下,我们12个人飞奔上桥头,冲向桥面。桥上被烧的木板还在燃着火焰,铁索在摇晃,几乎要把人甩下桥去。我大喊一声:“同步前进!”桥身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