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书名:斯里兰卡的火车 作者:羊羽 字数:104410 更新时间:2016-07-01

第七章

  这个城市的秋天,叶子败的特别的利落,好似故意。洒了一地。寂寞梧桐秃秃的还挂着几只残片,好像七八十岁的老太扮成的新娘,让人看了忍俊不禁却又无比心酸。大学常似深院锁清秋,却没有曲径通幽供我们缠绵。大地上的草正在枯萎,像村里的老人,年龄写在手上,阳光拧干了身体。一年的草,也是一生的草,站着生,站着亡。一些葬进土里,一些还在徘徊,等待春风。

  国庆放假九天,我们都高兴疯了。计划我们寝室八个在放假的前一天晚上出去吃酒聊天,好好聚一聚。因为第二天上午没课,下午只有五六节,上完之后计划去临近的城市玩,要是玩的开心,多待几天再回家。班长国梁的铺在我对面,中午吃饭的时候我和他就商量了,下午放学我们去定位子。其实早在昨天晚上我就和兄弟们说了,今晚一醉方休。猴子的兴致最高,一听到我提点苗头,就来了句“no problem”。和班长头对头嘀咕着。而且起哄说:“货,我们明天喝酒的时候,该灌谁,你懂的。”还有一哥们又在偷笑,之所以叫他哥,是因他很稳重,而且长得确实很大人。胡子总看他刮,每次总坐在廊檐对着太阳,左手拿镜子,右手拿剪子,翘起下巴,那模样小品中才有。货,全名傻货。因为他每次考试总是分数最高,而且一旦思考着问题,我们跟他说话他好像也听不入耳。其实他人很好。另外一个有点像个肌肉男的家伙静静的躺在班长的下铺。阿信这个人很讲义气,当场提出,谁若不去,谁不是爷们。胡,人长得想个小孩,却很正直,我们的家乡在一个地方,但事先并不认识。其实刚来,宿管阿姨分配宿舍的时候,我和他是分开了的,在我隔壁。因为我是先来,所以我就找宿管阿姨帮忙,换到了我们宿舍。在这座古城,也好有个伴,彼此有个家乡的味道,有个曾经的念想。

  “明晚喝酒,要灌就灌小枫,别看他长得精瘦精瘦的,喝酒还真不少。记得,曾经初中同学聚会,他和我们同学拿着盏子一杯对一杯,不过瘾,干脆拿着瓶子对吹,最后那同学当场就吐了,我们扛着回去的。”小坤激动的说。

  我对于我自己也不理解。有时在家里,有点好菜,就喜欢来点小酒。每次也不喝多,就啤酒一两瓶。陪着爸爸喝,他有时喝关公,我就跟着倒,不过机会很少,妈妈不让喝白酒。喝酒有好处,听医生说偶尔喝酒可以预防伤肝,但是人们总是宣扬它的坏处,因为它的确有。

  等待总是如此的慢慢,就像身处大海那颗璀璨光滑而硕大的珍珠,也如枯柳下伊人的那一汪秋水。其实等待也未尝不好,可以留些空间整理思绪,把最好的东西拿出来。有些人之所以痛苦难耐,只因为该来的没来。你倒仔细瞧瞧,那一排排没有叶的树还不是在安静着,偶尔结出一树的麻雀,也未尝不那么凄美。

  坐定时分,翻茶烫杯,有什么说什么。不时传出一阵笑声。菜还没到。我看着这一桌的兄弟,感慨万千。想到以前的宿舍朋友,取笑猴子,便拽了一句:

  “为么事每个宿舍总有一个色鬼。”

  猴子不乐意了:“又说我色,尼玛,都别跟我装。”

  我笑了,笑的特别开:“我没有故意说你色,我只是想到以前的宿舍中也有你这样一位人物,每天晚上,躲在被窝中看录像,偶尔学两声,宿舍里的人都笑了,他在我们宿舍算是出名了,单名一个‘伟’字,我们送他外号‘伟哥’,可在教室就比较低调了,很少跟女生说。”阿信插了句:

  “典型的闷骚。”

其实闷骚也好,明着也罢,都是我们这个年龄的正常反应,我们应该正确对待,这样的事多如牛毛。我们宿舍的人寂寞了,就会看小泽老师在床上表演,无聊的人就会不自觉的被吸引过来。自觉一点的也会受不了那个呻吟的销魂劲儿。那场面别提多壮观了,从来没有什么能让我们几个在宿舍里聚起来,除了这个。

记得我们的高中教室是向东的,那种大厕所是坐北朝南的,恰好一下课就有人在后窗瞄着,眼神直勾勾的,可却摆出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因为这是在教室啊。我们教室是三个人一排,我坐靠窗,伟哥坐中间,旁一女生,只顾专心学习,好像我们不存在。偶尔和我说几句话,和伟哥自然是井水不犯河水。成绩好的女生通常不入主流,自然也只有在老师面前辉煌,伟哥时常和我调位置,说是想透透气,醉翁之意不在酒,明眼人都是心照不宣,我到是无所谓,可以看到天就行。

我曾经在一本书上看到这样一段话,忘了是哪本,不过肯定不是国产的。

  说话间,菜开始上了,先来一个酸菜鱼,接着香菇鸡丁,水煮肉片,红烧鲫鱼,武昌鱼,青菜有韭菜炒蛋。小餐馆里的菜名是那么的下里巴人,却也那么名副其实。菜还没齐,酒都满上了。班长先站了起来,庆祝我们有同室之宜干一杯。我们举杯齐饮。接下来就是推杯换盏。不胜酒力的都已红了脸,推辞不喝。我倒是有敬必回。不知是谁说了句。

  “阿信,你那学姐追到手没啊?”

  阿信推脱说:“你都说了,她是学姐,我怎么可以追呢?”

  “如果不是学姐就可以追了是吧。”又是一阵哄笑。

  “学姐怎么了,你不是说她也是93年的,比你还小几个月吗?再说了,姐弟恋,我们是司空见惯了的。”

  姐弟恋虽说在我们看来是很平常的事,可是在于还有很多人并不这么认为。她们以为和比自己小的人恋爱,或是年龄虽然差不多大,可还是绕不开比自己低一届的男生恋爱这回事。我想,这也是情有可原的吧。因为毕竟所有的教科书上都没有写,也没有哪个教科书上写能与自己小的男孩恋爱。因为按照以前的传统观念就是,女孩只能找比自己大的男生,而男生却可以找比自己小的女生谈恋爱,这是什么逻辑。我不太明白,不过在我的逻辑理念里是没有这么多条条框框的。这个国家不是早就倡导自由恋爱了吗。

  阿信一脸无辜的表情:“其实我把她的照片给我妹妹看了,她说我眼光还不错。”

  “你还有个妹妹?”我忍不住打断。

  “可是不在这个城市,我就是不明白,她为什么会选择那所学校,那所学校和我们这所档次一样高,我问了好几次,她都不说,最后只好找个借口说我们学校太远,其实她那儿离她家更远,而且她老家就是小枫那儿的,说不定小枫和她读过小学或初中。

  “她叫什么名字?”我迫不及待的问。

“柳玲。”我有些惊讶。

  “怎么你真认识啊?”阿信也有点好奇。

  “嗯。”我故作镇静,“在初中是同学,和她同班。”

  “我觉得小枫跟他很搭诶。”

  “是吗?对了,青山,你妹妹转专业的事怎么样了?”

  “费用已交了,收假回来就考试。”青山平静的回答。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我有个朋友,生物工程的,想学计算机,我还有个朋友,是学计算机的,却羡慕学生物的,她说那些小动物,小植物很可爱,比人可爱多了。

  回到宿舍已是九点多了,洗个澡睡觉,不用想太多。

  对于回家,许多在学校呆久的孩子,定是期待能早点回去。而且从某些时候我也是心许要早些时间见到老妈。在得知放假,却还没有回去的那些时刻里,我们是很有些耐不住的,可是一旦真的踏上了回家的路,是否还像刚才那么兴奋,是要打上一个问号的。其实这和很多事情一样,我们这样一群孩子做很多事都是一时兴起。不大不小太年轻,不过年轻却刚刚好。

  第二天,睡到九点多,好几个夜猫子没动静。只有班长,凯哥,青山三个起床了,其他全部熄火。青山一早就起床跑步去了,估计现在在外面玩篮球。班长和凯哥两个坐在桌旁看书。我喜欢赖床,但是只要一想起床,穿衣服的速度就超乎想象的快,更何况,我只穿一条牛仔。这个时候的节气在舍友们眼里已经是冷的时节了。洗漱完就小跑到后街买一笼包子,一杯豆浆,早餐就这样打发了。抓起新视野,练几篇完形,接着昨天没读完的《张爱玲》。一朵阳光,一把没有背的椅子,一本书。午睡就留给需要它的人吧。高考的时候都没怎么午睡,何况是现在的闲暇时间。

  十三点四十六分,抓起书包,塞进去课本,拿着一包行李。上课时,即便知道等下就放假,可我却没多想,专心听课。只是无意识中瞥见叶诗雪的大包小包,好像才刚想起等下我是要去临近城市玩的。这是来大学后的第一次回家,根本没考虑那么多,苦头是会来的。

  因为叶诗雪和我还有另外两人顺路都要去车站,于是我帮叶诗雪拿着电脑。在途中了解到她们是要去临近城市某学校找同学,恰好我的初中同学也在那个学校,于是电话过去,同学说她已经回家了,那天是9月29号。我又打了一个电话,北京。我问电话那头。

  “你在哪里?”

  “武汉汉口,刚回来,谁都没有告诉。”他好像有点激动。

  谁叫他是我的好兄弟呢。

  “好,我马上去。”

  “你到了,就打电话我啊。”

  “行。”

  我忽然意识到,如果我现在去武汉找不到地方住怎么办,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盲目,天真。公交车上,四个人没说什么。在车站各自排队,走了连声招呼都没。于是买好票,上车,各自分道扬镳,只是心情有些失落。

  车至中途,老程就催了。怎么还没到啊。客运站里的车就是慢。到汉口下车已是六点多了。找个路人问下此刻我在何处。武汉话听着不是想笑,而是别扭。

  电话陈晨怎么走。上了天桥,二十分钟的轻轨。出站,终于见到了,仿佛有种喜不自胜。

  天色有些晚,我和他起初走在前面,天晚他有些不识路。他也是第二次来,间隔一学期,就住一天。而且巷子又是七拐八弯的,只好他爸爸领路。他爸妈今年刚来没多久,因在武汉工作,临时租了房子,妈妈在一家餐馆帮忙,爸爸是一个木匠。长年累月在外地工作。这个地方,我想是大武汉这位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脸上的一抹皱纹,住的都是城市的边沿人士。有些是当地的老居民,有些是农民工,还有一些渴望城市的年轻人。在这个以灰色为主调的油画里,还住着些“红灯”,我像是一个胆怯的偷窥者不敢直视。尽管他们有不同的生活理念和生活方式,却被命运安排在了一起,拥挤在这抹皱纹中。到了住处,三米来宽,长六米左右的面积,外加一张单人床的空间。放了做饭用的煤气炉,一张小木桌子,一大一小两张床,三张小矮椅子,一张木的,两张塑料的。

  妈妈是九点下班,只好爸爸做饭,我和老程便出去买零食了。第一次在这样的老式巷子中穿行,倒觉得新鲜。买了大瓶可乐和果汁,还有一些袋装零食。我们早就饿的前胸贴后背了。看时间还早,他爸爸叫他带我去江边转转。走了一些路,看到堤上行人三三两两。堤下有一个小广场,旁有和江堤平行的水泥路,与江堤形成“口”字形,灯光是彩色的。一群人在围着什么,添热闹跑去。地上用蜡烛围成的心形,一大束玫瑰。原来是求婚。最后在观众的起哄中最后抱在了一起。

  我们沿着那水泥路继续往前,天上有带彩灯的风筝。我们聊着各自的开学后,国庆放假九天半,是出奇了的。一时感慨颇多啊。我们为相逢而感激,他是我最好的朋友,兄弟,也最了解我。有时还扮演着一种榜样的形象。我说他了解我是因为我不用多说话,他就明白我想什么。有时他说半句话,我也知道他的心思。高山流水遇知音,如果有一个女孩也这么懂我,我一定要娶她。

  天色有些晚,我问他什么时候回去。如果你说目前,现在我们就回去,如果你说回家,明天早上起早赶车,晚了怕是上不了车。我在问他的时候,潜意识中就想好了要两个答案。他家住的那个乡村,离我家有十几公里的路。每次骑单车去要40多分钟。在过去的几年里,我去过了几十次。有几次我在他家过夜,玩的比较晚,忘记给妈妈打电话,妈妈倒是惦记着我,几通电话我都没听到,再回过去时,妈妈劈头盖脸一顿臭骂。我明白这是担心我才会焦急。可是当时我耍无赖,听了几句就挂了。还有许多次是因为另一个人,玲子。老程和我还有玲子是初三时的同班同学。我初二补课时转学来了,因为妈妈担心我的学习环境不是很好,本身我也想换个环境。老程先我大半年去了市一中,我是中考过后去的,庆幸在一个学校,而玲子在初三结束时,我们就各安天涯。

  记得在我们初三毕业那几天,我们既兴奋又担心。中考完后的当天,我们全校三年级的学生都跟着班车回来,那时是下午四点中左右,恰好当天我们班上的一同学过生日,学校里基本上没什么人了,只有我们班的教室里有十几个人庆祝生日。说是庆祝,无非就是打闹,各自把奶油抹在可以抹的地方。头发,衣服,脸,耳朵。我满身奶油的脏样子跑到玲子面前,在她的鞋面上抹了一下,然后又在她的脸上抹了一下。我一脸坏笑的样子,故意逗她。

  “擦过鞋的手又往脸上抹。”而玲子却生气了。我完全没料到,有些尴尬。

  “我不是故意的。”我一脸的无辜以及哀求样。我赶紧把玲子的脸上的奶油舔干净了。而玲子却站着一动不动,任由着我。

  我为什么会那么笨,笨的像一个无知的小孩。如果当初的我有现在一半的觉悟就不会失去她了。我后悔的要死。我想每一个说自己从不为自己做过的事后悔的人,都是虚伪的,因为明知道过错已经犯下,后悔也没用。只好硬着头皮说不后悔。而我确实错过了。

  玲子一直是我难以释怀的温柔。两年后,当年和她同宿舍的一姐妹告诉我,玲子当时回到宿舍时,一头冲进房间,大哭了一场。

写到这时,我抬起头,望向窗外。难过的时候,我总是望着天空,因为它能带给我无尽的柔情。有人说,天空里什么都没有,却给我最大的安慰。但是定睛太久,眼睛会有一种难以忍受的胀痛。六月的瓦片经过一天的暴晒都懒洋洋的趴在房顶。我想象着若是此时天空中下起一场大雪,有半尺来厚。我一定会堆一个像玲子一样的雪人,告诉她。

  “玲子,也许你当初的决定是对的。如果不是我,多少次,你就不会躲在你家卫生间里小声的哭泣;多少次,你就不会担心我和某个女生花前月下。而你始终有一种安全感在身边,我也放心很多。对不起,玲子,也许以后我们不会再碰面了,但是在我写这篇小说时,我是如此强烈的想你。”

  去向江边,老程问我和她怎么样了。我说很复杂,但我忘不了她。旁边的芦苇一大片,却也挡不住寒风无意的凌冽。我猜江水肯定是热的,有夜里躲在芦苇中的情侣呼出的气热,有江岸的无数霓虹灯热,有近在咫尺长江二桥的车流热,有夜行煤船的黑土热。它终有一天会沸腾的,也许沸腾过后会枯竭。因为它身体里流淌着两种不同的血液。一种高贵,一种卑贱。我望着那黑幕下的江水,浪时不时的冲向脚边。对面五光十色,巨大的灯光广告,而我对这一切确是一种近乎麻木。也许武汉这座城市本身我就不甚欢喜。它给我的印象就是挤,乱,差,脏。这也是当初我填志愿时没有选择它的缘故。倘若让我重来一次,我仍不会选它。

  他告诉我,在北京,大一大二的新生都是在新校区,郊外,虽说有大马路,可是人烟稀少。大三大四就可以去市中心。我想这样也好,刚开始要收一下心。不要以为上了大学就可以无所事事,万事大吉。为自己找准目标,定好位,明确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并为之制定一整套持之可行的未来蓝图。免得在充斥着红男绿女的地方失去方向。他也赞成这种想法,他觉得刚上大学,先把大学这件事弄清楚,把学校里的事掌握了解一下,就够你折腾的了。以后有的是时间去我们想去的地方。而且像我和他这种不爱社交的人肯定有空是呆在宿舍,不会到处跑。我想说的也是。

  我无非是待在宿舍或图书馆看会小说,晚饭的时间就到了。除非是放长假,否则不会偏离太多。说到晚饭,我们也该回家了。突然惊奇的发现地上用水写的大号楷体字。那叫一个堪比郑板桥。我们总是昂着头颅走过,却忽略了脚下的美好。罪过,罪过。

  回到住处,叔叔已经把饭菜都准备好了。豆腐煮鱼首,一盘小白菜,不错不错。肚子饿了,吃什么都倍感亲切。喝着可乐,就着香鱼,坐在小板凳上,围着锅,你说温馨吗?算不上。你说落魄吧,没到那份儿。平平淡淡,这是一种福气吧,也许有生之年不会太多,一两次就够了。

  我们都坐在客厅里的大床上,爸爸在收拾着东西。我在读着他从西站拿回来的报纸,他好像在用手机和朋友聊些什么。揭开门帘,他的妈妈回来了,他的妈妈是一个很有想法的人,他们家的事,好像在我这个外人看来都是妈妈拿的主意。我特别敬重她,说话总是平平静静,面带笑容。我住在她家的时候,总是很照顾,夏天时,我和老程在外玩篮球,回来一身汗,洗澡时我先洗了,老程接着洗,他的妈妈会把我们的衣服袜子洗了,我的运动鞋也会擦一下,然后晾干。我会穿老程的衣服,晚上睡觉,我和老程睡一起,在主卧室,他的妈妈妹妹就到隔壁老程的房间,妹妹会看电视,然后再去睡。他妹妹很懂事,11岁,我很喜欢。有一个好妈妈,就会有一个好女儿。他的爸爸不在家,爷爷和奶奶都健在,都是明白事理的人,待人接物也是客客气气。我就想,有时候披着亲戚这件华丽外衣所谓沾亲带故的竟比不上毫无血缘关系的普通朋友。我又想起我的妈妈。有一次,我因为放假没回家,而去了陈晨家,天色晚了,他妈妈叫我在那儿住。其实我也想不回家,就打电话妈妈。妈妈劈头盖脸一堆臭骂。你个不要脸的东西,你整天放假住在别人家是个什么事?别人不愁吗?你要是不回就永远别回。

  这是妈妈的原话,因为有些深刻,所以记住了。这里有必要说一下,我是非常爱我妈妈的,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如果一只手只能牵一个人,我的左手会是我的妻子,另一只手绝对是她。可是听了这话,我还是很难受。也许我只能以妈妈只有小学没毕业的文化而不会挑词这个理由安慰自己。但是我和妈妈之间没有芥蒂。可能是因为我有一个习惯,很容易淡化情绪。现在我和妈妈也常有摩擦,拌个嘴,却从来都是几秒钟消逝。对我来说,这可能就是家人爱的力量。他的妈妈和老程却并不似我和妈妈之间这样时而风雨时而晴的。从来都是理性教子。以现在老程的成绩,将来当个优秀的工程师是没问题的,至于我,搬弄文字糊口饱饭而已。

  第二天,天蒙蒙。带着水龙头的头去找水龙头的龙嘴。在只有一个坑的不难闻的厕所看到了许多龙嘴,他指给我其中一个,安上龙头,才能放出水来。弄完之后,拿着行李跟着他爸爸和他坐公交去车站回家。本来计划的玩也因为没计划而没有下文。

  果然在武汉坐公交我是怕了的。大清早的就人满为患。那公交似是两节拼接的,比一般车要长很多。而且第二节可以摇摆,活像一只蚯蚓在泥地里蠕动。十几分钟后,我们下车来到车站。一路等来全是陌生的车名。还有长途车,虽然我没去过襄阳,却听得《神雕侠侣》宋朝中的边境。

  “快点,拿行李,上车。”我忽然听到叔叔招呼我们。我看到一大群人都有了动静。拽着行李跟着车门。仿佛那通向极乐。我也夹杂在人群之中。

  有一位身着黑色外衣,黑色打底裤,黑色蕾丝短裙,短跟黑色小皮鞋,白色的耳机显得很注目。不记得容貌了,只是觉得悦目。打扮成如此,和我们这样的人挤车,带点好奇,带点同情。说挤车,那是谦虚了点。其实我是被后面的人推上车的。我和叔叔占了座位。在大巴的最后一排,我靠窗,叔叔在我旁边,那美女在我叔叔旁边,老程那种对有无座位无所谓的性情中人当然只能站着了。只是我也是上车看到有座位就坐下了。叔叔还责备了句,怎么这样呆,还说要让陈晨来坐。他说算了。就算老程想要来坐会,因为他刚从北京火车回来,十几个小时都是站过来的,买不到车票正常。可是那场景坐过春运回家的都懂,是挪不动步的。车上的人几乎都带了行李,有一个胡子拉渣的爷爷挑着一副扁担就上车了,满车的人,有很多都是打工的。从服饰到神情,都无不透露着一些疲倦,我不想说沧桑,因为这个词确是有些过火。

  这辆陌生的车,陌生的车牌。想必是要转车的。摇摇晃晃,车拉着时针又走了四分之一。在凌冽的含着尘土的空气中,我们又无措了十几分钟。好像所有的城镇都长的一个样。这让我觉得中国的房屋景观设计师是不是还在哪个娘胎中没有出生。中国制造什么时候成为中国创造。问题还是留给别人吧。

  我们不得不再次登车。幸运的是这次不用那么挤。大家都有座位。可是一坐下我就后悔了。刚上车时,我又看见一位棕黄色长发女生,坐在双人座,旁边无人。其他有几个也是这种情况。我不好意思去坐她旁边,只好经过的时候继续往里走,最后一排靠窗。叔叔,陈晨和我一排。

  我在想每一个单独坐车的人,抢座在双人座是一种什么心态。是否在等待一个帅气的男生或一个动人的美女,可是来的却是一个不修边幅的大叔,会否有一种生理上的失落。其实那种期待本身就有逻辑上的无解。因为那种人也许此刻正坐在的士里,或在那辆小汽车里。而发现在大巴里的机率是很低的。好不容易有一个机会为我的写作提供一点素材和灵感,我却因世俗错过了,是我还放不开那所谓的偏执念想。公车司机因人还没满,而迟迟不肯发动。果不其然,一位四十来岁,脏的外挂的大叔靠在她的旁边,自始至终我都没有看清楚正面的人。但我看到那女生很长时间都把脸侧向窗外。

  我很明白,我被世界同化了。但我却身不由己,就是坐不下去。倘若就只有一个座位,我们却坐的心安理得,反而得意洋洋。我忽然想到这坐车和在大学教室中的场景差不多。所以在教室,我通常都喜欢一个人坐,看着这一幕幕闹剧在我眼前一天天重演,我却每次都能从中捕捉到细节和乐趣。我觉得从小学开始,我们就一直有这种心理,一直不敢太多主动。因为忽然坐在一个陌生漂亮女孩旁边,或是一个帅哥旁边就会觉得是自己太过自作多情,这个好像是很多人的通病。其实当然存在被不喜欢的可能,而只要你自己心里坦荡荡,就不会有什么不太愉快的事放生。我也是深受这种无奈的心理折磨着。只是我再也不想因为这种无趣的东西而错过什么,或是过错什么。

  叔叔和老程在途中的一个路口下了车,我把脸侧向窗外和他们招手话别。随后我也在其中的一个路口下了车。许多人都是在路的当口下车,也是在路的当口上车,像生命的轮回,反反复复,却也不停一刻,来的匆匆,去的匆匆。如果路口的站牌会哭泣,那么它的眼睛我想一定是红肿的吧,因为它没有朋友。人们短暂的停留,马上就离开了,一点也不觉得惋惜什么。

  只是我们人类,有感情的恒温动物,是否就连一个眼睛红肿的路灯都不如。我们从小学,初中,高中, 再到大学,一直都在变换着不同的学习场所,认识着不同的人,而且慢慢也淡忘了以前的朋友,认识新的朋友,甚至连以前很要好的朋友现在也换成了新的要好的朋友。我们经历的所有一切对于万事万物来说,可能是不值一提,可我们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怎样才算是活的不能白来这世上走一趟。也许只有在多少年后我们自己回首时,再来看这段时光是否会有那么一点茫然和欣慰。

  很多人都不会想这些问题。我也只是想想,也不能为了这个做些什么。还是留给哲学家去慢慢揣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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